专家详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培养造就新时代的好干部

作者:韩秉志 来源:中国经济网(北京) 发布时间:2016-01-26 阅读量:0

近日,中共中央颁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新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哪些重要的修订?在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上有哪些新举措?如何具体贯彻落实?《经济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

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中央党校教务部主任柳建辉认为,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于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突出了干部教育培训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的地位。

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公务员培训研究中心主任周文彰表示,《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要以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政策法规、道德品行为重点,并注重业务知识和科学人文素养,使得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体系完备,重点突出。“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规定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政策法规的重点加强部分,对于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抓住‘关键少数’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周文彰说。

“《条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纲领性文件,本身就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条例》的贯彻落实,必将对全面从严治党,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产生深远影响。”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教学科研部主任赵耀宏说。

促进干部教育培训更好发展

周文彰认为,《条例》不仅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更践行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精神实质。将“依法治教,从严管理”确立为原则之一,无疑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具体落实,有利于推动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定沿着法治的轨道发展,形成更好的教风和学风。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冯俊表示,此次《条例》与10年前的《条例(试行稿)》相比有4个突出特点:一是“新”,认真落实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要求,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三严三实”等要求予以充分体现。二是“实”,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出发,将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规定。三是“准”,突出问题导向,针对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分量不足等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办法要求。四是“严”,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将“三严三实”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强调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对培训计划申报、干部参训等干部教育培训的各个方面都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副院长柯华指出,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强调了干部教育培训的规范性,体现出更强的操作性,将极大地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进程。

党性教育将有据可循

柳建辉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性教育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突出。《条例》顺应教育培训形势的需要,专门增加了党性教育的内容,指出党性教育的重点内容是要开展党章、党的宗旨、党规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教育。这就使党性教育有据可循,有理可依,增强了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中央党校将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探索出一套符合干部成长规律和党校教育规律的政治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的方式方法。”柳建辉说。

“《条例》明确提出,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作用。我们将率先学习好《条例》,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带头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同时,还要通过举办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干部班、师资班等形式,做好《条例》的学习辅导工作,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冯俊说。(经济日报记者 韩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