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持续发力培养创新人才

作者:王泽宇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8-12-28 阅读量:0

近年来,英国对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具体包括国家制定战略规划,确定重点发展领域和创新方向,制定相关政策和相关经费保障;高等教育管理服务机构根据战略规划设立新的机构,负责制定具体推动措施和跟踪协调;高等教育机构利用其充满活力、优势明显的高等教育及人才培养机制,承担创新人才培养和积蓄任务。

增强创新能力与经济活力

1993年,英国发布的《实现我们的潜能:科学、工程和技术战略》白皮书是国家整体创新政策的开端,但实际效果有限。1997年,英国工党政府提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为教育是最佳的经济政策,并提出了一系列增强创新能力和经济活力的战略计划,包括《我们竞争的未来:建设知识性经济》(1998年)、《卓越与机遇:21世纪科学与创新政策》(2000年)和《变革世界中的机遇:创业、技能和创新》(2001年)三份白皮书,以及一系列战略行动计划,包括《投资与创新》(2002年)、《全球经济竞争:创新挑战》(2003年)、《科学与创新投资框架2004—2014》(2004年)、《创新国家》(2008年)。

本世纪初,英国国家创新战略基本成熟,政府也已完成从被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到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主动调整国家创新政策的重要蜕变。2011年,《促进增长的创新与研究战略》报告提出,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创新和研究,并明确未来4年将发展生命科学、高附加值制造业、纳米技术和数字技术四大关键领域;2014年,《我们的增长计划:科学与创新》进一步明确英国培育科研创新的长期目标;2017年,《产业战略:建设适应未来的英国》白皮书重点应对“脱欧”带来的挑战,列出影响未来人工智能、绿色增长、老龄化社会和移动运输技术四大挑战,提出一系列产业发展支持政策规划,包括2027年将研发总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升至2.4%,研发税收抵扣率提高到12%,以及设立产业基金等,还计划建立世界一流技术教育体系,与现有强大的高等教育体系共同发挥作用;2018年设立独立的产业战略研究会,为评估效果提供建议等。

学术与技术顺利对接和转换

英国研究与创新体系重大改革以2014年8月成立创新署为重要标志。该机构的前身为2004年成立的技术战略委员会,更早可追溯到英国贸工部内部顾问团,2007年独立成为公共机构。该署职能包括促进中小企业创新,为经济发展营造最有利的政策环境,帮助企业获得支持和投资,实现成果转化等。其倡议、投资并建立的英国弹射创新中心在英国创新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和政府部门提供全球性卓越技术知识、创新基础设施、专业技能和高端研发设备,推动高端创新技术和概念向市场应用转化。

根据2016年《知识经济的成功:卓越教学、社会流动性及学生的选择》白皮书,英国设立了专门负责资助科研和创新的非政府公共机构——英国科研和创新办公室,由当时7个研究理事会、英国创新署、英格兰研究署等组成,2018年4月正式运行,实现了英国对科研经费支持的单轨制转变。英国政府注重创新环境建设,通过政策和资金引导研究领域与方向,但不介入具体实施过程。财政投入主要目的是吸引私有资本汇聚到政府支持的产业领域,由市场来选择投资对象。

英国还合并了原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和公平入学办公室等机构,设立学生办公室,负责监管已注册登记的各类高等教育机构,监督其财政可持续性和经费使用效率,并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拨付教学补助,推动高等教育市场竞争,帮助学生做出选择,与新成立的国家学徒制研究所等相关教育管理部门合作,确保学术与技术两类教育体系顺利对接和转换。

将大学置于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

英国政府2009年颁布的《更高的雄心——知识经济时代大学的未来》将大学置于保障国家经济复苏和长期繁荣的重要地位,重点增加大学入学机会,提高科研能力,培养更多经济发展所需的高水准技术人才和科研人员。

为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英国2007年启动“研究卓越框架”计划。后为解决因此导致的对教学质量的忽视,2010年颁布了《教学的重要性》白皮书,出台一系列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举措,并于2016年启动“教学卓越框架”计划。

2011年,英国高等教育改革白皮书《高等教育:把学生置于体系中心》统筹设计了高等教育经费、高校信息公开、教学改革、招生改革、教育公平等各个环节,明确提出将学生置于“高等教育消费者”这一中心地位。2016年颁布的《知识经济的成功:卓越教学、社会流动性及学生的选择》白皮书进一步将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作为高等教育改革的核心,首次将学生权益作为高等教育监管机构的工作重心。

近年来,英国追随美国“新经济”变革及内生增长理论,反思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确定优先发展教育的国家战略,并加大国家经费投入和政策保障,有效推动并促进科研创新规划与教育发展之间的有机融合。

(作者单位: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