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学生事务内涵解析与工作模式研究

作者:陈玉华 张霓 陈雅真 来源: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下旬刊 发布时间:2016-07-07 阅读量:0

摘要:高校学生事务一直是贯穿我国高等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一条主线,也是制约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和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瓶颈。为此,必须厘清高校学生事务的概念、内涵和基本要素,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观”为哲学指导的现代学生事务工作指导思想,准确把握教育管理主导、管理主导、管理服务主导典型工作模式特点,守正出新,满足学生成长成才多方面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学生事务;内涵;工作模式

作者简介:陈玉华,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高等教育学教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张霓,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干事;陈雅真,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干事。(四川成都610100)

基金项目:本文系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暨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研究课题“高职院校学生事务服务的机制研究与实践”(编号GZY14A03)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968(2016)05-0040-03

从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的角度而言,我国高校没有学生事务服务的传统。虽然学生教育管理一直是贯穿我国高等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一条主线,但是,传统的学生管理观念“深入人心,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呈现出诸多不相适应。本文将在对学生事务的概念和内涵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对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的三种典型工作模式进行分析研究。

一、高校学生事务的概念

与“学术事务”相对应的“学生事务”,其表述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式术语。20世纪初,“学生事务”逐渐从学生学术事务中分离出来,形成了其独立的概念和内涵。在国外,一般认为“学术事务”涉及学生的学习、课程、课堂教学、认知发展等,而“学生事务”则与课外生活、学生活动、住宿、感情或个性发展等问题有关。许多学者认为学生事务是学生非学术性活动或课外活动,是学生课外的一切活动及其管理;而学生事务管理通常被理解为这一职业领域相关工作的总称。一般采用格思里(James W.Guthrie)的界定:“学生事务针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包括学生的智力、情感、体魄、社会活动、就业指导、道德和宗教信仰、美学鉴赏等。”

目前,国内学者对“学生事务”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化的概念。现有概念表述中,多数学者是从“学生事务”所包含的内容下定义的。其中,王秀彦、高春娣主编的《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概论》一书中对“学生事务”概念的阐述是比较全面并具有概括性的:高校学生事务是指高校中通过指导、规范和服务学生的成长过程,促进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非学术性组织活动;其范畴涵盖了学生的人格教育、行政管理、成长辅导、生活服务、素质拓展等。

一、高校学生事务的内涵

在字面上,学生事务似乎只是关于学生非学术性事务的帮助与服务。事实上,现代意义上的学生事务已经超越了传统而单一的学生服务的概念,在内涵上包括“学生服务”和“学生发展”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学生服务”强调以服务学生为宗旨,满足学生在高校学习过程中多样化的需求。“学生发展”则是基于人的发展理论在高等教育领域的运用。这既是一种理论基础,也是关于高等教育目的的哲学,更是学生事务领域赖以存在的理论依据。

1.学生服务。向学生提供服务是由高等学校的性质和使命所决定的。高等学校的教育性与创新性、自治性与政治性、开放性与社会性、国际性与民族性,及其所肩负的使命,要求高等学校在履行教学、科研等核心职能之外,必须创造更多的价值——通过提供有效服务,使现代高等学校由传统意义上的“自我中心”模式向“社会中心”模式转变,进而实现由以往的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型。这里,作为高等学校的第一服务对象、高等教育产品的购买者,学生当之无愧地成为学校服务的“重要客户”。因此,为学生提供服务应是学校教育管理的第一要务。

对学生提供的服务,除了广义上学业方面的“学术事务”,还包括非学业方面的非学术性事务。在工作内容上,非学术性事务涵盖学校宣传与招生、新生学籍注册与入学指导、生活服务与住宿、健康服务与安全管理、日常生活与行为管理、奖助勤贷管理与服务、社团活动与咨询服务、心理健康与危机干预、成长辅导管理与服务、素质拓展管理与服务、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等。也即,为学生提供的非学术性事务服务,应是围绕学生需求为价值导向来行使教育使命的。

2.学生发展。关注学生发展是高等教育固有的基本理念和内在要求。在高等教育的多种使命中,其最核心、最基本的使命就是培养人。无论是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还是服务社会、文化传承,都应聚焦于学生的发展——整合高等学校的文化资源、教育教学资源、科研资源和社会服务资源,使其为学生的学习和个性发展服务。这里,承担高等教育使命的高等学校要从社会学、心理学、生态学等角度来分析、解释、预测和概括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规律,为学生的个体成长和发展提供服务。

对学生发展提供服务,其理论基础是基于全面培养学生的原则,基本目标是关注、分析、解释大学生怎样发展才能成为具备复杂成熟的了解自我、他人及世界能力的个体的过程;基本理论包括学生个体与环境、社会心理、认知和价值观以及整合型理论等。理想情况下,学生事务的每项工作内容,特别是理想信念与公民道德教育、人格塑造与思想引导、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学业咨询与学风建设、宿舍管理与行为养成、素质拓展与成长和发展指导等重要的学生事务管理领域,都应在学生发展理论的指导下开展,以提高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最大程度地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也即,为学生提供的发展性事务服务,应是围绕学生个性化发展和未来终生发展为理想追求来行使教育使命的。

三、高校学生事务的基本要素

围绕人才培养目标,高校的学生事务以满足学生发展需要为前提,以遵循人才培养规律为基本准则,以彰显服务性为基本特征。具体体现为高校的学生事务工作者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合理利用资源,为学生提供非学术性事务的多种项目服务。高校学生事务的基本要素包括学生、专业人员、具体事务和事务服务。

学生是高校实施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和教育服务的对象。高校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与学生的成长成才达成一致,体现了高校为学生提供服务的性质。专业人员和学生是学生事务服务关系中的主客和客体,也是参与学生事务活动中的基本人员要素。具体事务是学生和专业人员在服务关系中的载体,即学生和专业人员需要通过具体的事务才能建立服务关系、开展服务活动。事务服务是学生和专业人员就具体事务在不断的交互过程中,形成的一个组织活动、知识系统和行动体系。学生、专业人员、具体事务和事务服务构成“学生事务”的四个基本要素,四者缺一不可,共同作用,不可分割。

事实上,基于规范、指导、服务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学生事务”并不是一个静止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范畴和内涵,其概念与内涵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作经验的积累而不断发展、变化、丰富和完善。

四、高校学生事务的指导思想

高校学生事务的指导思想,既是“办什么样的大学”“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如何培养人才”等高等教育顶层设计的核心问题,也是社会发展的客观反映,还是高等教育改革的内在要求。指导思想对高校学生事务有着重要的影响。高校学生事务的指导思想不仅回答了为什么要有学生事务工作,而且回答了以何种方式开展这些工作。

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外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指导思想,主要有理性主义、新人道主义、实用主义和存在主义。在这些思想的指导下,对应发展出了学生管理模式(通过一系列行为准则和规定来控制学生的行为,以此保证学生智力发展);学生服务模式(鼓励学生参与学生组织、社团活动和服务,以使学生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学术学习,学生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巩固和增强学生的学术经验,学生工作的方针和实践围绕学术培养这一中心任务来进行,认为学生工作本身相对于智力发展而言是非主要的);面向学生发展的服务模式(鼓励学生利用实践进行学习,应用知识去寻找问题的答案,在学生就业指导、咨询、学生的自我管理训练等方面,强调实用主义的哲学思想和方法论)和学生发展模式(由帮助学生成长和发展的模式取代控制学生行为的管理模式)。

我国高校学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受以涵盖“德治、礼治、人治”为核心的儒家思想、以“法治”为核心的法治主义思想、以“无为”为核心的自然主义思想等传统哲学思想,以及崇尚实效的实用主义哲学思想为主流的近现代哲学思想的影响,逐渐发展形成了以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观”为哲学指导的现代学生工作指导思想,即坚持以学生为本,为高校的办学目标服务,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这里,学生的全面发展主要包括人的各方面能力的全面发展、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丰富、人的个性充分而自由的发展。以此为指导,先后发展出了教育管理主导、管理主导、管理服务主导以及多种导向相结合的学生事务工作模式。

五、我国高校学生事务典型模式及其特点

受制于传统文化和历史传承、经济发展和社会风气、思想观念和价值追求等多方面因素的不同影响,我国高校学生事务服务工作不尽相同,形成并发展出了基于教育管理主导、管理主导、管理服务主导为典型特征的学生事务工作模式。

1.教育管理主导模式。该模式视学生事务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学生教育管理的载体、内容和手段,并通过为学生提供事务服务,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其主要特点是:基于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开展学生事务工作,将教务处视为教学处——从事学术事务管理工作,将学工部视为教导处——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并大多实施科层式分级管理;将学生视为受教育者、专业人员(含宿舍管理员)为教师(宿舍管理老师)、学生事务为施加教育影响的过程;将教育管理和促进学生成长作为学生事务工作的主要功能,工作过程即基于教育活动的管理过程;将学生事务与养成教育有机结合,通过为学生提供事务服务中的人、事、过程,进行显性或隐性的“施”教和影响;在本质上该模式强调对学生的上施下效和制度约束,是我国高校学生工作中最传统、最常见的模式之一。

2.管理主导模式。该模式视学生事务为对学生进行有效管理的方式、途径和手段,通过实施管理,约束学生行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工作秩序,为学生正常接受教育教学、进而实现既定培养目标提供保障。其主要特点是:基于规范高效原则开展学生事务工作,实施科层式分级管理,强调统一规范性和目标可控性;将学生视为管理对象、专业人员为管理者、学生事务为管理、监督、约束学生的过程;将管理学生作为学生事务工作的主要功能,以管理制度实现管理效率;将学生事务视为学术事务的保障和补充,通过严格管理确保学校的正常秩序、学生的平安、校园的稳定;在本质上该模式强调对学生的制度约束和人为管束,在我国从中职学校升格的高职高专院校中较为普遍采用。

3.管理服务主导模式。理性上,该模式视学生事务为给学生提供服务和帮助的载体和手段,通过为学生提供事务服务,在帮助学生解决非学术事务的同时,对学生进行服务性管理——既满足学生的事务性正当需求,又要对学生的必要约束。其主要特点是:基于以学生为本位的服务理念开展学生事务工作,在保留科层式分级管理的组织结构下,借鉴扁平化的组织架构及管理模式的优点,设立大学生事务中心,努力为学生提供简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将学生视为接受教育的消费者、专业人员为教育服务的供给者、学生事务为通过提供帮助和服务进行教育管理的过程;将进行科学管理和满足学生允许性需求作为学生事务服务的主要功能,学生事务服务过程中强调规章制度下的“规定性”服务;将学生事务视为教育产品服务,通过事务服务对学生进行所谓的科学管理;在本质上该模式强调高校学生事务不同于一般性产品服务,在我国设置“一站式”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高校中不同程度地普遍呈现。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已经是世界第一。我国高等教育的真正危机,其实不在于学生的学习能力而在于学生的自我管控能力,不在于学生的智商而在于学生的情商。只有培养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满足学生成长成才多方面的发展性需求,提高其综合素质,才能实现高等教育促进人的发展的历史使命。这些,要求我们更加关注学生非学术事务方面的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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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余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