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举措 规范管理 陕西省扎实推动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18-01-23 阅读量:0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简报[2018]第8期 总第88期

陕西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立足陕西民办高校实际,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建强党委班子。一是选好配强党委书记。出台《关于向民办高校选派党委负责人(政府督导专员)实施办法》,从2007年开始,向18所民办普通高校选派了党组织负责人。2017年又以省委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民办本科高校党委书记从公办高校现职领导人员中选派,民办高职院校党委书记从公办高校退休领导人员中选派,同时兼任政府督导专员。目前,已从公办高校现职领导人员中为9所民办本科高校选派了党委书记。二是推进班子交叉任职。各民办高校将党的建设写进学校章程,逐步实现了党委书记进入董(理)事会,董(理)事会和行政班子成员中的党员进入学校党委班子。一些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民办高校,符合条件的专职副书记也进入了董(理)事会。

夯实组织基础。一是健全党委工作机构。指导民办高校采取单设机构、大部制等形式,建立健全党的工作机构。西京学院、西安思源学院、西安翻译学院等民办高校,均设立了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等工作机构。其他民办高校也都设立了相应的工作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合理设置基层组织。指导民办高校积极探索党组织设置方式,将教工党支部按教研室、学科组、实验室或行政处室设置,将学生党支部按年级、专业或班级设置,做到凡是有师生的地方都有党的组织和党员。三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合理制定民办高校年度党员发展目标,注意把符合条件的民办高校出资人培养入党,把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培养入党,把优秀的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入党,把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培养入党。近3年来,18所民办高校每年发展党员8000余名,党员发展质量明显提高。

健全保障体系。一是强化队伍保障。将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纳入普通高校党务干部培训体系,定期进行培训。完善省级示范培训,工委定期培训,学校集中培训三级培训体系。开展了民办高校党组织“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把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要评选指标。指导民办高校严把“入口关”,注重素质提升,建立了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专兼职结合的党务干部队伍。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党建督查制度,每两年开展一轮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每年组织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完善了工委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民办高校、民办高校党员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印发《陕西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任职期间工作生活待遇的规定》,民办本科高校党委书记享受正厅实职待遇,行政关系保留原单位,工资和岗位津贴由原单位发放,省财政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工作补贴。民办高职院校党委书记,省财政每人每年发放3.5万元工作补贴。每年将民办高校收缴党费全部返还,并从工委本级留存党费中,不定期向民办高校拨付党建活动专项费用。督促民办高校做好党员教育活动各项保障工作,大多数民办高校落实了工委提出的教职工党员每人每年200元、学生党员每人每年100元的工作经费标准,不少民办高校把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保证了必要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