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的各级各类教育

作者:张珏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9-03-02 阅读量:0

  对照我国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安排,《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设计和描绘了未来一个时期我国教育现代化的发展蓝图,在“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的总体目标框架下,重点部署了包括“推动各级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等内容在内的十大面向教育现代化的战略任务。这一战略任务的部署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及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符合国际教育机构所努力倡导的发展理念,体现了全国教育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也是面向未来努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等突出问题的根本性举措。

  落实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各级教育的战略任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尽管目前我国各级教育的普及程度总体已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但随着教育优先战略地位的进一步落实和全体人民对优质教育需求的不断增长,必然要求我国各级教育在现有较高普及率的基础上实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普及。伴随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长,未来应该而且也能够为各级教育适龄人口提供更多高水平高质量的学习和接受教育服务机会。同时,《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还提出要通过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为所有学习者提供多种方式的成长成才机会。显然,未来如期实现这样的战略任务,不仅能够推动我国各级教育的普及程度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同时也将促进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水平跨上新的台阶,为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形成新动能。

  落实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各级教育的战略任务是我国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在党的坚强领导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教育大国,教育人口规模世界第一。2017年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达到2.7亿人,当年向社会输出普通高校毕业生795万人,使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和新增劳动力中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人口比例大幅提升,有效改善和优化了我国劳动人口和从业人员结构。但与发达国家和创新型国家相比,我国在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创新创业能力以及人力资源开发总体水平等方面还存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仍不能完全满足国家现代化战略及人民群众接受教育服务的新需求。面对新时代、新挑战以及需求多元、教育服务供给方式多样、个性化选择空间扩展等一系列新变化,仅仅努力保障学习者获得学习和接受教育服务的机会,还远远不能满足学习者的多样化新需求,不加细分和缺乏体验的大一统知识技能的单向传授,也难以再给部分学习者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顺应这些新的变化、挑战和需求,必须合理调整未来教育现代化发展战略和路径,即在推进各级教育继续提升普及率和增加学习机会的同时,必须大力推进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同步提升,在促进校园、场地、设置、设备等硬件建设的同时,着力加强教师、教学管理、标准、制度、环境等软件方面的建设和投入保障力度。正是遵循各级教育普及率与质量同步提升的大原则大思路,《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的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各级教育的战略任务,指向一系列具体的任务,诸如: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协调发展普通高中与中职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及分类发展,让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合适教育,以及完善教育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质量监测体系等内容。

  面对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的国内外形势,在拥有近14亿人口的大国实现“推动各级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从而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是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不曾有过的历史性壮举,既没有可以直接套用的发展模式,也没有可以拿来即用的经验。我们必须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从我国国情和教育发展实际出发,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的发展规律,扎根中国大地推进教育现代化,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现代化发展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以及“推动各级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既不能搞“齐步走”“一刀切”,也不能急功近利,做出一些超越发展阶段的事,更不能过分依赖政府和行政力量的推动,而是要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和推进模式,从而有力推进我国教育现代化向均衡、充分的方向健康发展。(上海教科院副院长 张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