眭依凡:高校“去行政化”,理性捍卫大学

来源:里瑟琦智库 发布时间:2017-10-18 阅读量:0

 眭依凡教授是国内系统研究大学理性的学者,也有多年从事高校行政管理的丰富经验,对如何按大学自身规律办学治校有深刻的研究和体验。眭教授认为,我们必须通过必要的“去行政化”以理性地捍卫大学,引导并要求大学找回自己淡忘甚至丢失的大学精神和文化灵魂,回归其教育和学术组织的基本属性。大学只有按大学自己的规律办学治校,大学才成其为大学,才能更好地担负起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以下为同济大学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樊秀娣副研究员对眭依凡教授进行访谈的整理稿:

樊:您心目中的理想大学究竟应该是一个怎样的组织?其理想主义又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眭:大学是以探索、追求、捍卫、传播真理和知识为目的,继而负有引导社会价值观、规范社会行为使命,是对人类素质改善和提高、社会文明发展和进步具有不可替代之重大公共影响力与推动力的教育机构和学术组织。

大学的这一组织属性决定了大学必须是一个充满理想主义的所在,在这里,大学以理想主义的崇真、向善、求美、务实,教人并引导社会崇真、向善、求美、务实。大学的理想主义代表着社会人文精神的高度,并使大学与众不同受到社会的高度尊重。这样的大学才能成为学者和学人心之所往、情之所系、梦之所想的“心灵中的圣殿”。

樊:您强调对于大学这样的理性组织需要理性的捍卫,而高等教育理论负有理性捍卫大学的责任。我们应该怎样来理解?

眭:大学的理性是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结果,因此理性地捍卫大学自然就成为高等教育理论不能推卸的责任。其理由可概括三点:其一,由于高等教育事业已经成为制度化、体系化的一个高度成熟的事业,而作为实施高等教育的专门机构大学,自然也应该是高度成熟的组织,因此,大学需要理论指导其实践。其二,高等教育理论的一个重要目的,就在于深刻认识大学组织的本质属性及准确掌握大学办学治校活动中的全部规律。其三,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进程其实质也就是高等教育理论发展的反映。

樊:站在肩负理性捍卫大学的职责立场,您认为目前亟需关注和解决的大学问题主要是什么?

眭:高校的行政化体制是人们普遍质疑的制约高校正常发展和作用更大发挥的焦点问题。众所周知,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跨越都离不开科技创新,而这就决定了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高校从来就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最重要基地,为此,当前高校改革最紧迫的任务无过于化解影响高教质量提高和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体制性障碍。当高教改革改到深水处,诸如高校的行政化、官僚化、依附性等由体制性因素导致的问题已经是高教改革无法回避的问题。

高校能否按自身规律办学治校,摆脱过度的行政制约回归教育和学术组织的属性和理性,关系到高校能否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科学研究的水平,最后关系到创新型国家建设战略的成与败。

樊:高校行政化问题的形成和我国的体制和历史密切相关,您如何看待“减少行政对大学的过渡干涉”这一问题?

眭:高校的“去行政化”并非完全脱离行政管理也非要求高校放弃内部管理。就“去行政化”问题,我认为有必要厘清此概念。高校作为一个人才培养和知识创造的教育和学术组织机构,其固然具有由智力劳动特点衍生出来的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基本特性,但就高校内部而言,毕竟还是一个有其统一目标和管理运行规则的组织,否则高校组织就会是一盘散沙,其运行就会既无效率也无秩序。就高校与政府的关系而言,政府作为投资办学者对高校放任不管和无权管理也非道理。

所谓“去行政化”,就是政府部门不能把高校纳入官僚体系按下属行政职能部门那样进行管控。因为高校人才培养和知识创造的使命和责任使其有与政府部门完全不同的运行规律、运行方式。同时,高校内部也要根除官本位的积弊,真正建立和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制度和文化环境。

樊:从理性治理大学的角度看,高校应有办学治校的自主性,您认为大学走出困境的有效对策主要有哪些?

眭:关于国家如何管理大学,首先是立法,通过立法强化高校的国家意识并规范高校依法有序的运行;其次是拨款,拨款不仅是政府对高校的财政支持手段,同时也是强有力的有效调控高校的手段。不过,当前有必要进一步规范政府对高校的拨款程序并使其具有透明性。政府主要通过立法和财政拨款宏观控制和管理高校,从而给高校更多的按大学规律办学治校的自主权。

至于高校内部,需要根本解决好多权力决策体系的矛盾,处理好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平衡问题。对高校这样的特殊组织而言,行政权力强调决策和管理的效率,学术权力强调决策和管理的民主,二者必须很好地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