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管校聘”是教师管理体制重大变革

作者:汪明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7-10-19 阅读量:0

教师由“校管”走向“县管”,一字之差,体现的是教师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县管校聘”不仅促进了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落实,也有助于化解县域内教师资源配置矛盾。

作为教师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变革,近日,教育部对全国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改革示范区进行公示,19个改革示范区包括全国东、中、西部共15个省份。按照计划,“县管校聘”模式首先在示范区试行,2020年将在全国落实推广。

对于教师“县管校聘”究竟该如何理解?事实上,教师“县管校聘”是基于现行的教师“校管校聘”而提出,教师由“校管”走向“县管”,一字之差,体现的是教师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县管”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依法履行对中小学教师的公开招聘、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校聘”则要求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这一变革对于统筹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资源,推进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化解县域内教师资源配置矛盾,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着积极作用。

根本上说,“县管校聘”成为推进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保障。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是基础,师资配置是关键,而师资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是推动教师的交流轮岗。2014年,教育部等下发文件,对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其中教师的固有身份就是一个明显制约。

从学校层面看,由于担心教师参加交流轮岗影响学校自身的教育教学工作,部分学校对教师交流轮岗,特别是对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持谨慎态度;从教师层面看,实施教师“县管校聘”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导教师交流轮岗,淡化了教师身份管理与教师校籍,使教师交流轮岗不受所属学校的限制,利于对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管理、业绩考核、培养培训、评优表彰进行统筹考虑。

另外,“县管校聘”也有助于化解县域内教师资源配置矛盾。现行的教师“校管校聘”的做法,使教师身份界定较为清晰,教师对学校的归属感较强,但在统筹县域内教师资源方面存在明显欠缺。因为教师是“学校人”,导致学校间的教师资源调配非常困难。通过实施教师“县管校聘”,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有助于化解这一矛盾。

从教师编制看,在县域范围内有的学校超编,有的学校则严重缺编,学科教师的配备需求在不同学校间也存在较大差异,但在“校管校聘”的管理模式下,不同学校间的教师配备缺乏统筹。实施教师“县管校聘”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拥有了有更多教师调配的自主权。通过建立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实现在县域范围内统筹规划教师配备的目标。从教师职称晋升看,由于受学校名额所限,目前教师职称晋升难问题比较突出,许多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因此受到影响,甚至出现一定的职业倦怠。实施“县管校聘”后,可打破学校之间的界限,将县域内教师职称名额在学校间统一调配,使符合条件的教师能够及时得到晋升。

实施“县管校聘”是教师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变革,其意义和价值不言而喻,但改革毕竟仍处于试行阶段,因而需要认真面对并及时化解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目前很多地方正在探索学区化管理改革,推进教师在学区内统一管理则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一改革对于教师“县管校聘”有着积极借鉴意义。但随着教师“县管校聘”的逐步推进,学区化管理改革中对教师统一管理与未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统一管理,需要进行职责方面的重新界定,防止多头管理现象的出现。

此外,教师由“校管”走向“县管”,使得原有的学校与教师的固定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由此是否会影响到学校对教师培养的积极性,这一问题也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