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作为我国普通高等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承担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思政课是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学部)立德树人的主渠道,教师队伍建设对办好思政课、落实铸魂育人使命至关重要。努力建好新时代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要牢记“一个使命”、完成“两个目标”、构建“三大机制”、做到“四个保障”。
牢记“一个使命”
新时代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的使命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主要途径是讲好思政课。领导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是民办学校党组织的首要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指出:“思政课的本质是讲道理,要注重方式方法,把道理讲深、讲透、讲活,老师要用心教,学生要用心悟,达到沟通心灵、启智润心、激扬斗志。”这就要求民办高校把思政课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根据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合理设置授课班级规模、建设社会实践基地、利用新科技建设校内虚拟仿真馆等教育教学实验实训场所,为思政课教师讲好课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科研环境。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要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具备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按照“六要”要求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坚持“八个相统一”标准不断改进教学方式和方法,高质量完成新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
完成“两个目标”
办好思政课的关键在教师。新时代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要完成教师“数量足”和“质量优”两个目标。
第一个目标是教师“数量足”。教师“数量足”是建好新时代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的前提。要按照师生比1∶350配足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以承担思政课教学为主业,归属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学部)管理;要建立以地方党政领导、校外专家、行业模范和学校领导、院(系)党组织负责人、校内名师、辅导员为主体的兼职思政课教师队伍,形成专兼结合和人人育人、处处育人、时时育人的“大思政”格局。
第二个目标是教师“质量优”。教师“质量优”是建好新时代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的关键。民办高校要克服成本意识,加大投入,有计划地引进学科带头人和高学历人才、骨干人才;要加强对现有教师的培养,鼓励现有教师提升学历,申报各类相关课题;要按本科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40元、专科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思政课教师的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
构建“三大机制”
民办高校要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构建“三大机制”必不可少。
第一,构建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准入退出机制,促进教师队伍数量足、质量优。《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23年版)》等文件要求“思政课教师原则上是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背景的中共党员”“建立思政课教师退出机制”。上级教育部门要多渠道、多途径加强对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岗位职数的核实,对“数量不足、变相填足、谎报满足”等不良现象加大问责力度;各民办高校要制定本单位思政课教师准入退出管理办法;为思政课教师准入退出创造良好的平台,使教师引进和退出有规可依。
第二,构建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教师队伍觉悟高、劲头足。要在评奖评优的各类评比活动中确保思政课教师比例。要对照《高等学校思政课建设标准(2021年版)》标准,观察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是否真正“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建立思政课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应包括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能力考核、铸魂育人能效考核等两大部分。通过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思政课教师奋勇向前,形成教师科研创新、教育教学欣欣向荣的良好局面。
第三,构建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机制,促进教师队伍稳得住、走得远。要制定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机制,使思政课教师有发展前途、有薪酬保障、有社会地位;各民办高校要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制定本单位思政课教师发展规划、引导思政课教师明确发展方向,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对于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及荣誉的骨干教师要出台政策支持,逐步稳定高职称、高学历、高水平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形成思政课教师队伍培养好、留得住、用得上的工作格局。
做到“四个保障”
民办高校要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做到“四个保障”。
第一,组织保障。强化党组织保障。党组织要为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起政治引领作用,要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确保学校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要选派好民办高校党委书记,落实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制度,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党员队伍建设,激发党员保持先进性内在动力,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保障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重点学院进行建设,思政课作为突出课程进行谋划,高度重视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思政课教师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经费保障。要保障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的专项经费。加强检查与监督,把本科生人均40元(高职高专生人均30元)真正落实到思政课教师的学术交流、研修研学,而不被挪作他用。要落实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岗位奖励绩效制度,对于能力有限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或部分服务)的方式进行落实;对营利性民办高校经费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落实。要把落实情况列入年检、招生指标、校领导年度述职等各方面。
第三,纪律保障。民办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履责,加强分析研判,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巩固学校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要引导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思政课教师队伍良好形象;要引导思政课教师模范遵守课堂纪律、教学纪律、工作纪律,以思政课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带动学校教风、学风建设;要把师德师风建设考核放在第一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师德失范、不适合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提出调整岗位或调离学校的建议。对个别散布错误言论的教师,党组织要敢抓敢管。
第四,督查保障。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督查力度。要结合各类民办学校实际,引导党组织围绕学校发展、贴近师生需求开展党的活动,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防止“两张皮”。把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列入民办高校年检、意识形态建设、校主要领导述职、领导班子建设等项目的重点内容、核心指标,与民办高校招生指标、选派(建议调整)干部挂钩,确保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的质量。
(作者系桂林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