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人工智能 为法学人才培养带来“新智慧”

作者:邓恒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9-05-10 阅读量:0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紧跟法治中国建设新进程新需求的法治人才培养提上日程。

从改变课堂入手培养法学人才新素养

互联网、人工智能与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具有内在联系。一方面,互联网、人工智能全面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并对当前法学人才提出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社会对于人才需求的专业化、多元化以及破解人才培养困境的紧迫性,促使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的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大力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在法学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全流程应用,成为大势所趋。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和调整的对象,已经被互联网、人工智能“现代化”“信息化”。同时,法学研究的重地已转至的互联网和人工智能。

新时代的法学人才培养,要为社会经济创新和互联网、人工智能的法治化建设提供智力保障。互联网、人工智能的法治理念,既是新时代法学人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也是高等院校在法学人才培养中需要应用的教育手段。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培育和塑造法学人才的课堂与媒介更要信息化、智能化,这也是培养法学人才新素养的要求。因此,我们应当结合当前社会基础与新时代法学人才知识结构的特殊性,明确新时代法学人才理应具备的法治素养,以更为科学和广阔的视野重构互联网、人工智能与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的辩证关系。就此而言,新时代法学人才具有深刻的互联网、人工智能的时代印记。互联网、人工智能推动着法学人才培养中课堂信息化的颠覆性革新,推动着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的变革和创新,助力于多节点、复合式地构筑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的多维度智慧教育教学体系。

课堂是践行教育使命和完成教学的重要方式,课堂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是教育信息化的核心和本质。毋庸置疑,教学课堂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就是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作用,是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推进教育教学方式改革的具体体现。基于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智慧课堂和网络课堂,应该成为未来教育创新模式的新常态。实践中,应按照《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部署,积极推进基于“互联网+教育”的智慧教育模式。同时,加快建设智能教室、创建智慧课堂,推进信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保障互联网人工智能新时代对高素质法学人才的需求。

跨学科跨专业实现法学深度学习

新时代法学人才的知识结构要与时俱进,要有一定的前沿交叉学科和新技术的知识储备。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无疑是当前新科技的代表,不但诠释出科技生产力的本质,也为法学前沿研究和新时代法学人才应当关注的领域指明了方向。互联网、人工智能既是一种新技术的应用,也衍生出一种新的生活和行为方式。法律是调整社会行为方式的规范体系,那么以规范此类行为为内容的新型法律规范体系势必接踵而至。互联网、人工智能通过教育和教学媒介影响法学人才的培养,并且从学科和培养模式上形成了横向复合与交叉融合,深刻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国务院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强调,“加快‘人工智能+法律’横向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鼓励拓宽‘人工智能+法学学科’的学科交叉与融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校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提出,“鼓励开发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兴交叉课程与创新创业类课程”。在互联网、人工智能的应用引导下,新时代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中的跨学科和跨专业课程设置,是高校主动适应法治国家建设需求的积极举措,意义重大。其一,紧扣时代脉搏,回应时代需求。探索且提出适合“互联网、人工智能”深度应用的知识模块设计和课程体系建设,为我国法学教育信息化、智能化,尤其是新时代法学人才的知识结构、法学素养的形成提供理论和制度支撑,为新时代的法治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理论学习和操作实训。其二,关注司法实践,直击理论前沿要点。通过课程的创新性建设和反复的教学验证,总结出我国在规范和调整互联网、人工智能深度应用行为上的智慧和经验,找到我国法学研究的理论痛点,最终推动立法和司法解释出台。其三,助推高校培育新时代法学人才的使命。“科技+法律”代表着法学研究的最前沿,世界各国都在对此进行积极探索。当前理论研究的现状,决定了涉及此项议题的人才以及人才培养的课程尚处在起步和摸索阶段。跨学科和跨专业的新课程建设,是对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进行的有益探索。

法学教育体系需要多维度智能化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中,涉及教育改革的重点举措之一就是“发展‘互联网+法学教育’”,多渠道优化法学专业人才的教育体系。将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到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不仅是新技术的发展规划,更是一项国家政策。从教育学理论来看,法学人才培养中的教育教学,通过教学的适时互动让学生参与法律知识的获取、分析和总结,教师则由此获取学生知识掌握的反馈信息和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在数据获取、总结以及分析方面有独特优势。那么,基于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的“智慧教育”,可以将教学与实践、理解与应用、获取与分析更有效地结合,确保法学人才培养过程更深入全面、更微观和具象,也让学习者更全面高效地获取所需知识,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度学习。这对于提高法学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率,解决人才培养中的个体差异等问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外,基于互联网、人工智能的现代化教育体系,要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的智慧教育环境。一方面,实现教学目标精准定位和教学内容实时更新,通过智能教学、人机交互式教学等模式,真正完成教学线上线下和课堂内外全覆盖。另一方面,推动法学专业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跨越部门间的时空鸿沟,构建多平台对接的智能化教学辅助系统,真正实现国民教育全方位和终身教育全过程。换言之,法学教育体系的多维度、智能化,就是深度融合互联网、人工智能,让教育教学更公平、更全面、更高效,采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之长,构建法学人才培养的全方位智慧学习环境。

只有遵循规律,才能改造和优化教育教学模式,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的结合点,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应对互联网、人工智能时代的法治需求。

(作者单位:北方工业大学法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