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撤稿事件的理性之思与解决之道

作者:李文辉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8-11-26 阅读量:0

近期,国内和国际学术界均发生了因学术不端引发的撤稿事件,其中以南京大学梁莹和哈佛大学皮耶罗·安伟萨事件最为典型。回顾以往的新闻报道不难发现,国内学术论文撤稿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韩春雨”“叶肖鑫”等撤稿事件一次次给中国学术界敲响警钟。近日,科技部、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去“四唯”行动在“双一流”的建设背景下,剑指不合理的人才评价制度,对国内学术界功利主义和利己主义思想可谓当头棒喝,有助于学术不端等现象的解决。当前,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国内学者的论文发表中“唯数量”“唯级别”“唯国际”等现象非常突出。如何有效防止撤稿现象,避免学术不端,需要理性思考,更需要解决路径。

我们通过分析发现,撤稿事件中涉及的论文之所以能够发表,与学术论文“评价难”的事实有关。学术期刊方面,编辑和审稿人确实会因为专业领域不同或学术前沿无法有效把握等问题,无法对论文进行有效判断。或因撰稿人影响力较强,或因论文所涉及领域具有前沿价值,或因论文范式较为规范等外部因素而用稿。国内比较常见的是因为人为因素,即审稿人或编辑与撰稿人相熟而用稿。用人单位方面,撰稿人所在单位的学术组织由于专业领域指涉狭隘等条件制约,往往没有能力承担验证真伪、发现抄袭现象的重任;另一方面,撰稿人所在单位也常常存在幻想,想保护既得“学术成果”,不想走下神坛,起到了“助纣为虐”的负面作用。其本质是行政性思维使这些单位认同学术GDP,认同学术刊物级别,重视形式化的外在表现,忽视学术成果质量等因素导致的。当然,抄袭者在遭遇质疑声音时,也可以打着正常学术争鸣的旗号,以学科视角不同、研究范式或方法不同等原因,努力挣脱以期能够蒙混过关。

同时,我们理性地发现,这些论文之所以能够被撤稿,均起源于同行的质疑或举报。这些质疑或举报往往事实清楚,有理有据;往往不是个体行为,呈群体行为出现;往往是不断地质疑,最终才使这些论文走下了神坛;往往借助媒体或互联网,公开大量事实及数据,并在主流媒体介入后迅速解决。因此,借助发挥社会学术力量的监督作用,构建学术界的“同行评价”和“社会监督”制度,应是破解我国当前学术不端现象的有效路径。

学术期刊方面,需要严格实施刊前双向盲审和刊后读者举报制度,以促进“小同行评价”,毕竟“小同行”会很容易发现抄袭者或臆造者的马脚,被抄袭的原作者也更愿意维护自己的学术权益,而期刊编辑和“大同行”审稿人却很难发现学术不端的线索。用人单位方面,需明白学术不端带来的长期名誉损害,应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与反思,以积极开放的心态开展学术不端自查自纠等内部调查工作。应彻底破除学术GDP思想和效率取向,将人才评价回归学术组织,积极培育和壮大自己的学术组织,使学术研究少些功利,多些本真。同时积极吸纳外部专家构建“小同行评价”,使内部评价行之有效地开展,极力避免“外行评价内行”“大同行评价失效”等现象。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保障知识产权的前提下,高校等学术机构应主动公开科研成果的主要信息,接受来自外部专家和媒体的社会监督。学术界方面应进一步鼓励学术论争,营造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一方面,促进相同和不同学科门类间学者的交流、讨论、交锋和争论,以期对学术发展产生持续动力;另一方面,需不断促进学术研究规范体系的建立,促使学术交流的畅通和高水平学术研究成果的涌现。高校等人才培养机构,应开展相关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使研究者明晰一旦踏入学术研究的大门,应以极高的学术自律要求自己,学术不端一旦发生,是不可原谅的。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