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办午托,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

作者:聂其忠 来源:蒲公英评论网 发布时间:2017-12-22 阅读量:0

近日,广西发文对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提供早餐、午餐、校内午托及课后兴趣班等。这意味着,前几年被取消的校内午托,有望在全区范围内逐渐恢复;学校还可与校外机构合作,在下午放学后开办各种兴趣班。

对于广大家长来说,这无疑是件好事,可解决工作繁忙不能及时接孩子的安全问题;可解决校外午托价格昂贵的经济问题;校内午托中的兴趣班将更有质量保障。

对于广大人民来说,将会是满意的!

但承担这些事务的主体是学校,学校是否有能力解决好这些问题、该不该解决这些教育教学之外的问题?

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必须慎重处理好!

广西发指导意见是关注人民群众的表现,并且文中有关键词“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指导意见并没有强制要求,搞一刀切,这是实事求是的表现。也是对指导意见负责任的表现。因为不是每一所学校都具备条件提供早餐、中餐、校内午托等。

对于学校,担忧几大问题。

一是校内学生安全,包括食品安全问题。近几年,一旦学生发生安全事故,不管校内校外,只要跟学校能扯上关系,都会找学校麻烦,更有甚者严重扰乱教育教学秩序,尤其是校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会非常被动。学生留在学校的时间越长,无疑承担的安全风险越大,而有些安全事故事防不胜防的,谁敢保证不出一点安全事故?

 因此,必须在安全问题上配套相应的保障措施,一方面构筑坚固的安全防护网,另一方面也不要总是把安全利剑高悬在校长的头上、学校的头上。尤其明确安全责任,学生安全也不仅仅是校长的事、学校的事,应该倡导全社会一起构筑安全防护网。

 如果不更好的保障安全问题,学校将会是极其担忧的,必然也无法落实好指导意见。

二是工作量及待遇问题。提供早餐、午餐、午托服务,尤其午托服务必然更多是教职工承担,当下学校时时在应对各种检查,已经够繁忙,这些工作无疑增强了教师的劳动强度,教师们愿意么?就算愿意,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谢会不会影响教师的工作质量?如果因为午托等工作影响了本该做好的教育教学本质工作,岂不是得不偿失?教师付出劳动的报酬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尽管教师是必须讲求奉献的,但毕竟教师也是人,用下班时间工作,靠劳动取得相应报酬是合理的。那么,对于强调公益性的早餐、中餐、午托,教师的报酬如何恒定?在当下的财务制度下,如何落实?都是需要有有效的政策配套的。否则,就如部分校长担忧的,我怎么说服老师承担这些额外工作?学校教师、领导也是人民的一部分,因此,让人民满意,也得兼顾教师这一人民群体。教师如果不满意,学校如果不满意,就不能很好的落实单位,到头来学生家长学校失去信心,学校也怨声载道,这不是发指导性文件的初衷。

因此,要真正让人民满意,家长可承担一部分资金、政府出一部分资金、教师少取一部分资金,家长的经济负担减轻了,政府提供财政支持体现公益性,教师少取一部分体现奉献,三方结合,可以较好的解决这一矛盾。

三是空间问题,一些学校非常狭小,功能教室不足,活动场地不足。尤其活动场地不是说解决就能解决的,一个学校要改扩建不是简单的事情。空间不足,将很难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基于种种因素,学校解决早餐、中餐、午托等问题,不能强制要求、搞一刀切,要在各方面制度保障下,在有条件的学校循序渐进地实施方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