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教育公平,同样不能忽视

作者:王纪群 来源:蒲公英评论 发布时间:2018-03-06 阅读量:0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5日上午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到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时指出: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教育投入继续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

当前,我国义务教育还存在着明显的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等影响教育公平的问题,这些都亟待解决。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非常契合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实际的。但与此同时,作为基层教育工作者,我们还应注意到,要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地发展,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校内教育公平问题。

所谓校内教育公平,是指在义务教育学校内部均衡、公平地配置教育资源,使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到符合自身特点和需要的教育教学条件,得到公平的教育教学对待,从而使自身潜能得到充分开发,身心获得充分发展。

但结合实际会发现,现今的义务教育学校内部还存在很多不均衡、不公平的现象。如,学校的资源配置还不能满足不同发展特长的学生的需要;在教育教学中,教师对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还存着在不同程度的差别待遇;在教学质量评价上还存在着以学习分数作为学生唯一评价标准的做法等。这些都导致了校内教育的不公,违反了面对全体学生的教育原则。

要改变这种现象,实现校内教育公平,让每个学生都享受到高质量教育,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端正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解决义务教育校内教育公平问题,必须要求办学者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和个性充分发展。学校要用正确的、科学的教育思想统领办学实践和教育教学实践,把“不让一个学生掉队”和“让每一个学生成功”的教育理想落实到现实的教育资源配置、教育教学方式方法选择中去。

强化师德建设,善待所有学生。师德是教师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是师德要求的浓缩。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一些教师还存在着歧视学生、侵犯学生权利等违反师德的现象。为此,学校要加强师德建设,引领教师树立崇高的教育理想,坚决杜绝任何歧视学生的现象,要把“善待每一位学生,发展每一位学生”的理想信念植根到教师的心灵深处,把“教好书,育好人”作为教师人生的最高追求。

加强校本研修,提高育人能力。教师不但要有“教好书,育好人”的理想追求,还要有相应的专业素养,这就要求学校要切实加强校本研修工作。目前,基础教育界还有很多老师的专业素养亟待加强。国家层面也一直非常重视教师的专业素养提升,无论是五年一周期的继续教育,还是各种国培计划都极大地提升了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但是,仅仅有这些还不够,学校内部还需加强校本研修,充分利用教学现场,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学校要改变单纯的教研、培训、科研模式,树立整合思维,将教师的学、研、教有机结合,形成校本研修的立交桥,让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提升专业技能,提高育人能力。

创新评价方式,激发学生潜能。实现校内教育公平还要改变用学习分数作为学生唯一评价标准的做法,而采用多元的、多重的评价标准,用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作为学生的评价标准,注重学生个性、特长、潜能的开发,以全面的、科学的评价为基础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对此,学校可利用“互联网+”思维为学生建立动态的评价机制,运用大数据管理方式记录学生成长的点点滴滴。根据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每个学生都有特殊的潜能,而通过动态评价可以发现学生的潜能,进而激发学生的潜能,使每一名学生都能得到更适于自己特长的发展。

如果说解决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等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公平问题主要是政府的责任,那么,解决校内教育公平问题则主要是学校的责任。这就要求学校转变发展方式,坚持以人为本,使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到符合自身特点和需要的教育资源,得到同样高水平教师的教育和帮助,获得发展的机会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