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行为准则为教育坚守底线

作者:熊丙奇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8-11-19 阅读量:0

近日,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划定基本底线,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要求,要把准则要求落实到招聘、聘用、考核等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对于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

在今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今年10月,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和中国工程院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这都指出了改革评价体系的迫切性,而在改革教育评价体系、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时,强调教师个体的行为准则,这就既抓住了面,又抓住了点,改革教育管理和评价体系,与强调教师的行为准则没有先后秩序,而需要同步进行,这是相互作用的。

总体看来,鉴于教育管理和评价体系对教师的行为影响是系统而全面的,因此,在要求教师坚守行为准则时,更要加快推进管理和评价体系改革。大中小学以及幼儿园都面临深化教育改革,实行现代治理的问题。实行现代治理,一方面,会形成对职权的明确界定,避免滥用职权牟利的行为,由此明确职务规范;另一方面,会实行基于教育的管理和评价,由此让教师有职业尊严意识,以此坚守教育底线。因为出台教师行为准则,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尤其重要的是提高教师职业规范意识和底线意识,而要准则得到落地,除了加强教师教育之外,还需要厉行依法治教和改革对教师的评价体系,促进教师在坚守底线的同时,做到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

《准则》要求高校教师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之前,我国教育部门也给教师划定了师德红线,其中也包括这一内容。而从现实看,各校在处理涉嫌性骚扰学生的教师时态度不一,有的比较严格,公开透明处理;有的则遮遮掩掩,在媒体报道后也不及时回应、处理,或者轻描淡写、不了了之。对此,必须明确处理的规则和程序。

从内容看,要落实一些准则,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教师管理和评价制度改革。比如《准则》要求遵守学术规范以及秉持公平诚信。从近年来发生的学术不端和评审评价的弄虚作假看,既有当事教师个体作风、品质的问题,也有评价体系急功近利的问题。我国中小学在对教师进行考核时,都强调数量评价,看重论文、课题等指标,而且各级行政部门的评审、评价很多,学校和教师都疲于应付,这种考核评价体系容易滋生急功近利、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要求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就必须改革目前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奖项、唯帽子的评价体系,给教师安心进行教育教学的环境。之前我国过于强调论文、学历、奖项、帽子的评价体系,让一些教师急功近利;而教师的不诚信行为,又加一步放大了评价体系的弊端。

分清教师个体的问题与管理评价制度的问题十分重要。近年来,每当出现教师涉及学术不端、弄虚作假时,这两者都会混为一谈,要么把个体的责任推给评价制度,对涉事的个体表示同情;要么只追究个体的责任,却不分析评价体系的问题。理性的态度是,既要严肃追究个体的责任,也要反思管理、评价体系的问题。也就是说,整体的评价体系会影响个体的行为选择,而个体的行为准则又会影响评价体系的实施。只有既抓管理评价改革,又抓教师行为准则,才能标本兼治。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