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校园长培训必须落实《意见》要求及《指南》规定

作者:汪文华 来源:蒲公英评论 发布时间:2020-03-09 阅读量:0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面向全体中小学校长,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打造高品质学校。实施校长国培计划,重点开展乡村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和名校长研修。

组织实施校园长“国培计划”,始于2013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2014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启动实施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校长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校长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校长培训项目,其中,中西部农村校长培训项目自2013年起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2017年,“国培计划”深化改革实施,要求乡村校园长培训要坚持雪中送炭、实践导向,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采取乡村校园长“三段式”培训、送培下校诊断式培训、校园长工作坊研修等培训模式,着重提升校园长办学治校能力。2019年,“国培计划”分类设置了乡村中小学初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骨干校长提升研修、优秀校长深度研修和幼儿园园长法治与安全教育培训、乡村幼儿园园长办园能力提升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培训等项目。

《意见》对校园长培训进行了分层设计,明确了各层次校长培训的目标和重点内容:围绕校长在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等方面的专业素质要求,丰富优化培训内容。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校长培训必修内容。任职资格培训重点提升校长依法治校能力。提高培训重点提升校长实施素质教育能力。高级研修重点提升校长战略思维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和引领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

为推动各地创新乡村校园长培训模式,提升乡村校园长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2017年7月20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校园长“三段式”培训指南》《乡村校园长“送培进校”诊断式培训指南》《乡村校园长工作坊研修指南》《乡村校园长培训团队研修指南》等4个乡村校园长培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各地在“国培计划”和乡村校园长全员培训组织实施工作中参照执行。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指南》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乡村校园长培训目标不够清晰、任务不够细化、内容不够丰富、方式相对单一、实施环节衔接不够紧密、指导力量不强、管理评价和组织保障相对薄弱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有关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要将《指南》作为乡村校园长培训的重要依据,乡村校园长要将《指南》作为自我诊断和自主学习的重要依据。

《意见》出台已近六年,《指南》出台已到了第三个年头,对照教育部要求发现,不仅是“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还是市级、县级培训,认真落实《意见》要求及《指南》规定的并不多见。有些地方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内容仍然没有围绕校园长的《专业标准》规定的六大职责设计,有些地方的乡村校园长培训仍然是脱产培训和集中面授为主,并辅以网络培训、观摩学习等方式,而不严格执行《意见》及《指南》,或对目标任务进行“缩水”,或对实施流程做了“减法”,或对职责分工“缺斤少两”,严重影响了乡村校园长培训的质量。《指南》所指出的乡村校园长培训的一些薄弱环节依然存在,如重规划轻执行,重单一轻综合,重会场轻现场,重短期轻长期。

据了解,不落实《意见》要求及《指南》规定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校长培训机构,往往用针对校园长的所谓“需求”作为理由。这样的“需求”,有的是承担培训任务的高校从文献研究中得出的,有的是通过调查问卷和座谈访谈等得出的,都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因为,校园长的培训需求既不仅仅是专家研判的,也不仅仅是校园长的主观判断。培训需求是校园长现有的和要求的能力之间的差距,有组织需求和个体需求、应然需求和实然需求、显性需求和隐性需求之分。其中,应然需求主要包括校园长所在岗位的国家专业标准、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园长培训的目标要求,实然需求主要包括学校改革发展对校园长素质能力的要求、校园长专业发展的个性化需要;显性需求指的是组织和校园长已经意识到的并希望培训能够帮助其解决的需求,隐性需求指的是组织和校园长尚未意识到但实际上客观存在的需求。可见,文献研究、调查问卷和座谈访谈等得出的“需求”只是校园长真实培训需求的局部或表层,包含不需要培训就能够解决的所谓“需求”在内。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对中小学领导人员培训的政策文件要求,《意见》及《指南》在培训内容上侧重了组织需求、应然需求和显性需求,因而执行《指南》规定应摆在首位。不论是培训层次有别,还是培训方式不同,都需要坚持《意见》要求和《指南》规定,不执不扣地完成。为满足校园长的个体需求、实然需求和隐性需求,也必须重视他们的自主选择,适应他们的现实需要。因此,规定+自选、保底+适需,是校园长培训课程设置、方式运用和质量评价等的基本原则。乡村校园长培训落实《意见》要求及《指南》规定,要做到以下“四要”:

第一,要坚持“三分”。《意见》规定了中小学校长全员培训包括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要求针对不同层次、类别、岗位校长,精选培训内容,满足校长专业发展需求。2019年的“国培计划”校园长培训项目设置充分体现了分层分类分岗要求,各地校园长培训应该在“国培计划”的示范引领下,进行深入改革,分层分类分岗地组织实施。

第二,要围绕《标准》。一是培训内容围绕校园长的《专业标准》。校园长培训院校和培训机构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培训的主要依据,根据专业发展阶段的不同需求,完善培训方案,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改革培训模式和方法。二是将《专业标准》作为制定培训课程标准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落实教育部即将出台的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培训课程标准。

第三,要执行《指南》。除了上述4个《指南》之外,为规范新时期的校园长“国培计划”及省培、市培、县培以及全员培训,教育部正在研制乡村新任校长任职培训、乡村骨干校长提升研修、乡村优秀校长深度研修、幼儿园园长法治与安全培训、乡村幼儿园园长办园能力提升培训、优秀园长高端研修和民办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培训等项目实施指南。这些《指南》都是各级各类校园长培训应该予以执行的,以落实好“规定”和“保底”。

第四,要顺应“要求”。一是顺应校园长专业发展的个性化需求,落实好“自选”和“适需”。二是顺应新形势、新要求,落实新政策、新文件。校园长培训必须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对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培训的要求执行,围绕培养造就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园)有方的中小学校领导人员队伍,将“坚定理想信念”摆在首位,将校园长的六大专业职责作为重点内容;创新分段培训、异地培训、合作培训、跟岗研修等培训组织方式,推广并规范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辩论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的运用,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