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乡村教师培训何以精准

作者:汪文华 来源:蒲公英评论 发布时间:2021-06-16 阅读量:0

教育是乡村的支柱,中国乡村的振兴、农村的现代化,离不开乡村教育发展。乡村振兴必先振兴乡村教育。乡村教育振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乡村教育振兴的关键所在。2021年3月6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全国政协医药卫生界教育界联组会上回应教育领域热点问题时指出:国家将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和精准培训,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2020年7月31日,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抓好乡村教师培训”。2021年6月9日,《光明日报》发表的中共教育部党组《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一文要求,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为乡村教育注入新鲜血液。

抓好乡村教师培训,是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十四五”期间,乡村教师培训工作要深刻把握教育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精准对接区域教师专业成长的新需求,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精准培训。为做好“十四五”时期的乡村教师培训工作,需要总结反思“十三五”乡村教师培训工作,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形成对实施“十四五”乡村教师精准培训的对策建议。

一、乡村教师培训的主要问题

(一)县级教师发展机构能力薄弱

承担乡村教师培训任务的责任主体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其具体执行者是县级教师发展机构。目前,还有不少地区,至今仍没有实现师训与教研、科研、电教等部门的实质性整合。有的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健全,功能教室缺乏,教育信息化水平较低;专职培训者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平均年龄老化,学科(领域)师资不全,培训专业化水平不高,难以为实施精准化培训提供专业培训者队伍保障。

(二)乡村教师培训经费保障不力

乡村教师培训经费的保障责任,主要在县级政府。如,某省规定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政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培训经费由本级财政经费安排,专项经费的拨付标准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1.5%,并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地方教育附加费中按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培训”,以及国家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至今还没有落实到位。

(三)乡村在岗教师工学矛盾突出

乡村在岗教师“送出去”参加县级以上培训的项目通常在平时教学时间进行,由于乡村教师一职多岗,一人承担多个学科,教学任务繁重,特别是规模小的村小(含教学点、幼教点)和寄宿制学校的教师“包班”“包年级”“包课头”成为新常态,乡村教师走出去学习特别是到省外参加“国培计划”培训项目难以落实。虽然,“十三五”期间实现了乡村教师培训的全覆盖,但是乡村教师“走出去”参加国培、省培和市培的并不多。

(四)培训对促进能力提升作用低

有的地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组织实施的全员培训和国培、省培和市培等,难以适应乡村学校发展需要和乡村教师发展需求。培训内容的区位针对性不强,缺乏吸引力;培训方式的落地实效性不高,缺乏感染力;培训课程报告讲座式理论性课程多,实践性课程少,面对面指导缺,尤其是对解决乡村教师面临的突出问题帮助有限,不少参训教师反映培训存在“高大上”“不实用”“用不上”等问题。

(五)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不够健全

一是在“县—片—校”培训运行机制方面,县级教师发展机构是弱项,片区研修中心是缺项,校本研修质量不高甚至流于形式,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二是对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建设使用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甚至在一些地方至今还没有建立。三是省市县三级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三名”工作室虽然普遍建立,但是还没有充分发挥其在乡村学校改革发展和乡村教师专业成长上的助力赋能作用。

二、乡村教师培训的对策建议

(一)切实加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

贯彻落实《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和“十四五”期间“国培计划”要求,按照国家制定的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标准,大力推动整合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室、教科所(室)、电教馆的职能和资源,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建设研训一体的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强专业化教师培训队伍,不断完善教师培训专家库,打造一支“用得上、干得好”的教师培训团队,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提供高质量精准化支持服务。

(二)落实乡村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政策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级《实施意见》精神,将国家和省有关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发展、加强县域师训干训工作的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对教师培训的投入,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并在相关重大教育发展项目中将乡村教师培训作为资金使用的重要方向。

(三)充分激发乡村教师学习内在动力

采用县级统一计划参培学科、合理搭配参训人员、错开正常教学时间,并做好替代外出参训教师工作安排等方法,大力缓解乡村教师“走出去”参加国培、省培和市培等高端培训的工学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教师的行政指令性要求,减少强制性培训,增强教师自主选择权,逐步推进教师按需选项目、选机构、选课程、选方式,探索教师自主发展机制,激发教师内在动力,激活教师学习热情。

(四)改革创新培训课程内容模式方法

以深入实施“十四五”期间的国培、省培和市培等为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县级各类培训和校本研修。改革培训模式,转变培训方式,改进培训内容,推进教师自主选学研修,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培训,探索“智能+教师培训”,开发系列特色培训项目,组织实施高质量精准化培训。加强培训效果评估,不断改进培训课程内容和模式方法。加强培训工作监督,推动培训督导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五)加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设

落实国家、省、市“加强乡村教师培训”的有关要求,遴选一批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构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和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三名”工作室三级一体化、分工合作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加强片区(乡镇)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研修组织建设,开展培训管理团队专项培训,提升管理者的教师培训领导力;进一步完善“县-片-校”培训运行机制,推动培训落地片区,切实提升校本研修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