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实施“国培计划”,助力教师能力提升

作者:汪文华 来源:蒲公英评论 发布时间:2024-09-12 阅读量:0

“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已进入第4个年头。期间,《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关于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2—2025)的通知》《关于组织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学科领军教师示范性培训(2023—2024年)的通知》等文件相继印发,给正在由省级负责实施的“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提出了新要求,提供了新示范。

日前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完善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列为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的主要任务和重要措施。如何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完善实施“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是需要深入思考的课题。我们应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实施中的现实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路径和策略。

第一,项目设置。由于我国各省情况差异较大,既要加强宏观设计,更要赋予省级自主权。在项目设置管理上,要充分尊重省级教育部门基于区域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的项目规划、年度计划。在对省级教育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上,要将重点放在完善、优化省级规划方面,尽可能减少对省级项目设置的调整。

第二,项目立项。为提高项目立项的精准程度,要坚持以成人学习者(参训教师、校园长)为中心的原则,做到对象精准、主题精准、模式精准、评价精准等。建议依托国家或省级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支持各省面向潜在参训教师、校园长自主选择培训主题、培训模式、培训评价等,并基于此进行项目立项。

第三,机构选择。目前,多数省份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机构。受招投标工作制度规范要求的制约,许多项目承担机构并非师范院校和具备“国培计划”资质条件的远程教育机构,而是地方性的、营利性的、规模小的培训机构。因此,建议采用专家评审遴选方式,而不是公开招投标方式。

第四,方案审核。对于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培训方式实效性不高等顽疾,建议加强培训方案审核:一是建立健全省级专业团队,依据有关培训标准和实施指南等,进行培训方案审查工作;二是提前将经专家审查的各培训方案,在省级以上培训管理平台公开发布,接受项目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及参训教师校园长的在线评价。

第五,培训者管理。对于实际存在的一些培训者(教授、专家、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等)的行为问题,如频繁在数个甚至数十个培训场所授课、讲座内容雷同、所授内容不适合不实用、教学方法低效等,建议加强对培训者教学方案的管理:一是依托省级以上培训管理平台监管培训者使用情况和评价情况,并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二是在培训班开班前(至少一周),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完成培训者教学方案审定工作,并上报备案。

第六,跟岗研修。跟岗研修虽受到教师、校园长认可,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比如,基地学校选择和培训实施比较随意,跟岗研修方案不够具体细致,跟岗研修评价缺失等,建议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加强对跟岗研修的省级监管:一是审查基地学校承训条件;二是审定跟岗研修方案;三是落实跟岗研修效果评价。

第七,实施管理。当下,“国培计划”项目实施管理粗放、专业化程度不高,难以实现培训管理的精准化。因此,需要依托国家或省级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支持各省进行全程性、伴随性的智能化管理,将平台系统管理与线下跟踪管理紧密结合,从而实现培训实施管理的精准化,并支持实行针对性指导和服务。

第八,经费管理。当前,一些省份直接将“国培计划”资金下拨到项目县区,然后由项目县区向项目承担机构支付,这种方式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增加项目县区和项目任务承担机构有关管理人员的工作负担;二是项目县区截留资金,致使项目任务承担机构难以全额收到相应经费。因此,建议“国培计划”资金由省统管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