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个残疾学生都得到适宜的教育

作者:彭霞光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7-08-01 阅读量:0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3个全面提高,即“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其中“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排在首位。由此可见,全面提高普及水平仍然是未来4年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只有保障了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有机会接受义务教育,才有可能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的教育质量,让每一个残疾学生都得到适宜的教育。

《二期计划》提出,未来4年要“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与一期计划相比提出了更高要求,目标实现更加具有挑战性。表现在:第一,关键词由“基本普及”变为了“全面普及”,要求更高了;第二,入学率指标由90%到95%,指标更高了;第三,作为计算入学率指标的分母从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扩大到了包括孤独症、脑瘫、多重残疾等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范围更大了。要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攻坚克难,做到残疾孩子全覆盖,率先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零拒绝”。

目前,我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仍然是教育机会不足的问题,特别是中西部农村或边远贫困地区,仍然需要拓展服务模式提高适龄残疾儿童的入学机会。《二期计划》提出,在“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的基础上,要通过特教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3方面:第一,拓展特殊教育学校服务对象;第二,全面推行融合教育;第三,拓展其他教育服务形式。

总体来讲,特殊教育资源短缺是制约我国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提高的瓶颈问题。拓展特殊教育资源总量是《二期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二期计划》提出的举措主要包括3方面:第一,强化行政县特殊教育资源配置;第二,加强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第三,完善县区级资源中心建设。

近几年来,尽管特殊教育学校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增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与特殊教育发展需求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表现在特殊教育学校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教育财政投入比例偏低,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的教育方式财政经费占比过低。为此,《二期计划》提出,各级政府要“统筹财政教育支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要进一步加大特殊教育财政投入,加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减轻残疾学生家庭的教育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