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评价即育人

作者:田保华 来源:中国教师报 发布时间:2017-08-10 阅读量:0

评价改革要有效解决“我们似乎总是距离评价现场很近,有时看似就在评价现场,但却距离评价本质很远”的问题,就必须解决好“评价标准育人、评价过程育人、评价结果育人”这一关键问题。

落实评价标准育人

首先要厘清评价标准,回答“培养什么样的人”这一本源问题。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指引下,培育学生核心素养是育人目标的集中体现,是检验和评价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建立基于核心素养的学生发展质量标准,明确学生完成不同学段、不同年级、不同学科学习内容后应达到的表现程度要求,有力推动核心素养的落实。

其次要厘清核心素养与课程标准、三维目标、综合素质评价的关系。培养学生核心素养需要通过“课程设计、教学实践、教育评价”等环节落实。《课程标准》明确的是学生完成不同学段、不同年级、不同学科学习内容后应达到的要求,属于课程设计环节需要落实的。核心素养与三维目标之间体现的是育人目标与学习方式的深度融合,核心素养并非要替代三维目而是要落实三维目标,属于教学实践环节需要落实的。核心素养与综合素质评价之间体现的是育人目标与评价体系的价值统一,属于教育评价环节需要落实的。

再次要开发设计“可靠有效”的评价工具。评价工具的可靠性、有效性在整个评价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级教学研究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务必扎实推进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合作,尽快解决专业人员“专业不专”问题,锻造一支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化队伍,以引领各学段在解决评价工具“可靠有效”问题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落实评价过程育人

考试是评价的一种方式,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承担着育人的基本功能。考试既可以发现成绩和不足,也可以检验学生诚信、遵守规则等品德。教育孩子诚信做人,正确面对考试、面对成败得失,培养孩子良好的心理素质,是考试的育人本质。但是,考试的这一功能正在逐渐消失,只剩下筛选功能,异化成统治教师、刺激学生的工具,师生都成了考试和分数的奴隶、机器。

考场上,监考教师像看守所的警察面对犯人一样监视学生,唯恐学生有一丝一毫“不轨行为”。这种对学生的极度不信任,忽略了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是对学生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能力的极度不尊重。考试除检测学生学业成绩外,还应让学生有什么收获,这才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落实评价结果育人

教育是点燃不是抹杀。学校生活评价无处不在。教师对学生回答问题的评价,对随堂练习完成情况的评价,对课后作业的评价,对考试成绩的评价,对班级发展情况的评价,等等,点燃还是抹杀?怎样把“揭短”的试卷讲评变为“扬长”与激励?怎样让每一次考试结果的评价都成为孩子的新起点?这是我们的功课。一句激励的话,一个激励的眼神,可以改变孩子的一生,此类范例比比皆是。要把使用评价结果的过程变为分享过程、激励过程、点燃过程。

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我们要借助评价的魅力,在奔向未来的道路上,逢山开路,遇水搭桥,让学生在打好基础、全面发展的前提下,实现个性化发展、“扬长发展”,从而拥有属于自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