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师的教育行为促进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

作者:梅广稳 来源:江苏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8-11-26 阅读量:0

先讲一则故事,美国一家旅行社老总豪尔,发现公司在“顾客至上”的旗帜下,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顾客身上,而很少关注自己的员工,他们忘记了是谁在为顾客服务,忽略了自己的员工,所以经营并不是非常理想。豪尔调整战略,把自己的员工放在第一位,提出了“顾客第二”的理念。后来,这个公司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从一个小小的旅行社,发展为全国第三大旅游公司。

由此,我联想到了学校的管理。学校教育的主体是学生,但我们靠什么来教育他们?毫无疑问是靠教师。所以在学生管理方面,我们是否也应换个视角,把视点转向要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首先应关注教师自身,改变教师的教育行为。

身先士卒,率先垂范 在教育活动中,教师的人格及其言行本身就是重要的教育影响和教育手段。教师的言行举止、处理问题的方法、待人接物的态度,乃至服饰、姿态、表情等,都会在不知不觉中影响学生,这是一种潜移默化的隐性影响力。如果没有教师品德言行的示范作用,仅靠抽象的说教,教育往往是不能奏效的。如果我们的教师教育学生要文明有礼、讲究卫生、专心学习、助人为乐,可学生看到的却是这样一幅幅场景:办公桌上,是凌乱摆放的杂物;楼道里,教师们面对地上的垃圾视而不见;学生热情与老师打招呼,教师神情冷漠……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学生会怎样想?

陶行知曾说过:“要学生做的事,教职员躬亲共做;要学生学的知识,教职员躬亲共学;要学生守的规则,教职员躬亲共守。”要把学生塑造成什么样的人,自己就应当是什么样的人。如果每个教师都能成为学生的楷模,那学生就可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爱生如子,晓之以情 夏丏尊先生说过:“教育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情感,没有爱,也就没有教育。”教师教学的对象是学生,学生是有思想、有情感、有意志的活生生的人,他们渴望得到周围的人,尤其是教师的爱护、关心和尊重。

有些教师喜欢以教育者自居,高高在上,说教总是盛气凌人。其实,真正的尊严是敬重而非敬畏。师生在人格上应是平等的,教师不应自视比学生“高人一等”。我们对学生的爱,不应是居高临下的“平易近人”,而应是发自肺腑的对学生的爱。这种爱的表达应既是无微不至,又是不由自主的:面对学生的问候,我们不应漠然处之,而应充满真诚感激之情;气温骤降,我们怜爱地提醒学生“多穿一件衣服”;学生跌倒了,我们俯身把他搀扶起来,轻轻掸去他身上的尘土……教师对学生的慈爱,会激发学生的良好情绪,让学生对教师充满敬爱,并由此使学生形成向善从美的品质。如果每个教师都以激情、博爱去接受和欣赏学生,以微笑、热忱去服务于学生,那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则会水到渠成。

实践反思,学习创新 教育是超越知识和行为的智慧。对教师而言,有无实践反思、学习创新能力,是其教育智慧高低的重要表现。教师要善于对自己的教育实践和周围发生的教育现象,保持一种敏感和探索的习惯,对自身教育实践不断进行诊断与修正,从而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但在我们的校园里,有部分教师却很少进行总结与反思,总是重复“昨天的故事”,也不知“昨天的故事”中有多少不合理的因素。他们总认为自己花了功夫,费了力气,甚至“呕心沥血”,因此,一旦学生行为习惯出现问题,便冲着学生瞪眼拍桌子,把板子统统打在学生身上。殊不知,教师教育的对象是活生生的学生,他们是具有多种发展潜能和可能性的人。学生不仅个体之间的能力和个性存在着差异,即使同一个体的内部心理活动也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尽管教育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但“教无定法”却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教师只有在平时的教育工作中注重实践和反思,不断学习和创新,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才会“功到自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