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已经成为政府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面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特别是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的新要求,教育督导工作更要有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国家要建立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政体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提高教育质量的督学体制、科学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测量体系,形成督政、督学、评价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
防止职能泛化,不以督导替代行政管理
明确职能定位,妥善处理好教育督导与教育管理的关系。在督导体系完善的转型时期,要慎重划分督导职能,决不能以教育督导替代教育行政管理,防止督导职能的泛化、异化。
尤其是在进行顶层设计、制度安排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教育督导条例规定,把教育督导的体系定位在“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上,否则,极有可能越位、错位。
突出工作重点,妥善处理好教育督导与普通检查的关系。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考虑教育发展水平的地区差异,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确定符合教育实际需要的督导工作重点。
在现阶段,督政十分重要,依然是督导的重点。但要慎用督政,把握好督政的频度。
如果督政过多过滥,会弱化行政管理效能,导致政府领导产生路径依赖心理,把本该依法履行的教育责任,异化为应对督导的需要,就会慢慢影响督导权威,降低督导成效。有些常规性的工作,通过开展检查就能落实的,就没有必要启动督导机制。
既要探索新工具,又要避免研发浪费
强化机制保障,妥善处理好督导任务与督导条件的关系。随着督导任务逐渐加重,更应强化督导机制建设和条件保障,有必要开展教育督导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推动解决一些影响和制约教育督导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比如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专项经费、督学待遇等。
同时,特别要加快推进督导手段现代化,这是教育督导最值得创新的方面。要重视督政、督学、监测平台建设,推广优秀督导平台运用,提高督导的效率和水平。
有些地方的平台建设、使用得已经很成熟了,我们完全可以借鉴、甚至直接使用。不需要各地进行研发,到时候如果上下互不兼容,会导致大量的浪费。
比如,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就有前车之鉴,有些地方提前研发使用的学籍系统与国家的系统功能不对应,接口不兼容,最后只能弃而不用。
敢于启动问责机制,发挥好杠杆作用
注重结果运用,妥善处理好督导报告与检查通报的关系。无论是督政、督学还是监测,都要善始善终,形成客观公正的督导报告或监测分析报告,并及时予以通报。针对督导发现的重大问题,要敢于启动约谈、问责等机制,要把督导报告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大家深有体会,凡是纳入经济社会科学考评的工作,党委、政府领导特别重视。因此,要争取把教育方面的重点工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奖惩分明,充分发挥督导结果的杠杆作用。督导结果用得好,既有利于推动事业发展,又有利于树立督导权威。
加强队伍建设,妥善处理好教育督学与教育专家的关系。要提高教育督导水平,适应现代化的督导工作要求,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督学队伍至关重要。
一是资格准入问题,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任督学,督学也不一定非教育方面的专家莫属。二是学习培训问题,督学的入职培训很重要,平时的学习也要制度化,尤其一些多年离开一线岗位的老督学,更应了解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防止思维定式,以免用过去的老政策、凭自己的老经验,来指导现在的教育工作。三是激励机制问题,督学的专业化,要求大量优秀人才进入督学队伍。
除了用事业成就感和职业荣誉感吸引优秀人才外,更重要的是要落实督学的经济待遇,为他们提供职务晋升、职称晋级的通道,让他们安心从事督导工作。
(作者余兆辉,系江西省宜春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总督学,中国教育报记者甘甜参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