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有所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3月16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答中外记者问时强调:“我们重构了中国的学前教育体系”,“一个完整的体系建起来了”,“我们现在发展学前教育既要继续解决有没有的问题,更要下大力气解决好不好的问题。”好不好的问题,就是家长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不仅就近入园、入一个便宜的幼儿园,而且更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入一个优质幼儿园。
何谓“优质”?《幼儿园工作规程》在其第一章“总则”部分对保教质量给出了总体性要求;《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要求: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锻炼幼儿健康的体魄,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对学前教育的保教质量,《意见》与《规程》的要求是一致的。2017年,教育部印发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其附件“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对“保育教育”督导评估指标提出了7个要点,这可以看作是我国幼儿园保教质量的“底线”:基本标准。“优质”的前提是确保“底线”;“底线”不保,何谈“优质”。
《提高幼儿教育质量》一书介绍了从美国的研究中所看到的“保教质量”的定义和评价,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研究者的共识是,认为保教质量主要涉及三个要素:过程质量、条件质量和劳动环境质量。“过程质量”是反映儿童在保教机构中所感受到的体验和获得的经验;“条件质量”(或称结构质量)是反映儿童所处的周围环境的状况;“劳动环境质量”指的是成人的劳动环境与保教者的行动及经验积累。
作者认为,“过程质量”是保教质量的核心问题;“条件质量”与“过程质量”密切相关;“劳动环境质量”间接地影响到儿童的发展。他进而指出,虽然通过观察师幼相互关系、儿童获得经验来测定和评价“过程质量”,是评估保教质量最合适的方法,但是由于这种方法比较难,费时费钱,往往就将“条件质量”或者“劳动环境质量”作为指标来进行评估。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根据《规程》,列了五项评估指标: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虽然,这五项评估指标大致可以归属为“过程”“条件”和“劳动环境”三个要素,但是,却有至少两个方面的不同:一是主体不同,是师幼为本(人的发展)视角,还是评估者为主(落实规定)视角;二是多主体参与(保教者的自评互评、家长、其他相关人)的评价,还是“从上而下”(教育行政或第三方)的评估。当下,我们对幼儿园保教质量的评估,基本上是后者,而对前者还很不善于。
陈宝生指出:要“继续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挂牌监管,督导各级各类幼儿园提高办园质量”。但是,督导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为确保保教质量不断提升,我以为需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需要在“保教质量”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建立幼儿保教国家质量标准,让“底线”更加明确具体化,让幼儿园管理者和保教者看得懂、认得上、做得好,使“善保教”通过执行“国标”成为现实。
其次,像颁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一样,出台《幼儿园管理标准》,落细《幼儿园工作规程》,完善《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修订《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通过建立标准体系守牢质量“底线”。
第三,借鉴国际经验,依据学前教育法、幼教“国标”和《幼儿园管理标准》等,完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优化“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助力保教质量从“底线”走向“优质”。
学前教育法、幼儿保教“国标”是制订幼儿园管理和实施保教标准体系的基础,幼儿园管理和实施保教的标准体系是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依据。办优质幼儿园,就是落实法律法规、保教“国标”和标准体系的过程。期待在落实“办好学前教育”要求的新时代,上述三个方面的工作任务能够得以早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