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学需要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对学校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行使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价职能。在日常工作中,作为督学,不仅要完成上述工作,更应该成为家庭、学校之间的纽带和桥梁,成为学校、家庭、社会之间沟通、协调的连心桥,主动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学校和家长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学校的和谐健康发展,而不是做一名简单的记录者、检查者和评价者。
【案例描述】
2017年3月,我分别接到两名家长的投诉,反映我所负责督导的威海市文登区米山小学某班主任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且经常在QQ群里点名批评学生作业质量不好,故意让学生家长难堪,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制止教师的此类行为。局领导要求我前往调查处理。
我首先接触学校领导,然后再和相关老师进行面谈,了解的情况是,该教师责任心很强,教学成绩一直在全镇名列前茅。针对农村学生经常忘写作业,且没有养成良好书写习惯的现象,她要求学生家长每晚要陪学生写作业,并在学生作业本上签名,以此让学生感受到父母对自己学业的高度重视,端正对学习的态度;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是该教师在寒假期间布置了一份古诗背诵的家庭作业。老师的用意是让父母和孩子一起背诵这首歌颂母爱的古诗,增进父母与孩子的感情,帮助孩子建立家庭责任感,建立和谐、温馨、健康的家庭氛围;该教师的确有在QQ群里点名批评学生作业质量不好的现象,但次数很少,更多的是公开表扬。
我与校方和家长多次沟通,达成如下意见:由该教师亲自和学生家长说明,让家长陪同孩子写作业以及让家长和孩子一起背诵古诗的初衷;坚决禁止在QQ群公开批评学生,需要批评的只能在小窗口点对点提出批评意见;学校要利用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对学生家长进行家庭教育培训,切实让家长意识到父母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该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案例反思】
在处理上面这起投诉的过程中,我在反复思考:为什么老师的良苦用心经常被误解?为什么家长有问题,却不愿意直面老师来解决,偏要绕过学校和老师,向督学“告状”呢?它的解决带给我们哪些启示?
一是学校要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教育工作者都知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但很多学生家长,尤其是很多农村父母,往往认为把孩子送到了学校,就应该由学校担负起全部的教育责任,认为孩子在学习方面出了问题,就应该由学校负全面责任。有不少学生家长,孩子学习成绩好,就说是自己的孩子足够聪明,孩子学习成绩下降,就把责任全推给了老师。我们都知道,孩子的学习成绩如何,品德修养怎样,是由很多因素综合决定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学生家庭。因此,学校应充分利用学校、级部、班级三级家长委员和家长学校,对全体学生家长进行家庭教育培训,帮助学生家长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二是要畅通家校沟通渠道。毫无疑问,现在有不少学生家长,在孩子教育方面出了问题后,求助于督学甚至市长热线,而不是直接和教师或学校沟通,是因为担心激化矛盾,担心孩子被老师“穿小鞋”。家长的这种担心并非空穴来风,的确有个别心胸狭窄的老师这样做过。如果不采取措施,任由这种现象发展,家校之间的矛盾就会激化,极不利于学校的发展。让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无缝对接、有机融合,进一步增加家校之间的信任、理解,很多问题就能妥善解决,矛盾在形成之初就可以消弭于无形。
三是督学要主动促进双方沟通。督学在家校关系中,应当成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催化剂”,和谐家校关系的“润滑剂”。家长或社会对学校的有关决定不满或不理解时,或向政府投诉,或向督学咨询,督学自然而然成为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沟通的桥梁,沟通能力就成为督学不可或缺的关键能力。在沟通时,督学要明确沟通目的,了解沟通对象,掌握沟通方法,与沟通对象建立起平等的对话关系,形成互相间的认同、信任和理解,然后在当事双方搭建沟通平台,坚定支持学校依法治校的正确决定,同时通过协商满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最终求得事件圆满解决。
(作者职务: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局政宣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