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案例

作者:龚伟 来源: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7-11 阅读量:0

【案例背景】

《城北区责任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包括: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向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责任督学,不仅在“督”,更重在“导”,“督”中强调“导”,“导”中规范“督”。要正确认识与理解督导二字的内涵,既要在督导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更要帮助学校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促使学校改进工作,这样督导才会得到学校的认可,才会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价值。

【案例描述】

城北区小桥大街小学,地处城北商业集中区,周边道路情况复杂,人员密集,车流量较大,车速快,学生人数多,是学生上下学的必经之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2017年3月2日,督学组一行到小桥大街小学,就学生上下学的安全工作进行督导。与学校督学联络员、分管安全副校长陈学斌座谈中了解到建设巷路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与学校校长、分管安全副校长和总务主任到现场进行查看。经现场查看发现存在几个问题:

1. 该路段比较狭窄。

2. 该路段车流量很大,且车辆行驶速度快。

3. 该路段照明不足,无限速带,斑马线模糊,道路破损,行人随意横穿。

4. 该路段的下穿通道设施不完善,无法通行,形同虚设。

发现安全隐患后,责任区督学立即召开会议,向学校校长反馈情况,并要求:

1. 学校要针对该问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进行专题教育。

2. 印发《小桥大街道路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发放到全校学生手中,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乘违章车辆,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从源头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上下学安全。

3. 邀请学校综治副校长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并采取上安全课、播放安全宣传教育光盘、摆放宣传展板、交通安全知识抢答等学生喜闻乐见和寓教于乐的形式,教育学生自觉做到不坐无牌车、不坐超员车、不坐农用车,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4. 立即向城北区教育局教育科和小桥大街办事处综治办上交安全隐患报告。建议交通执法部门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交警部门要对该路段进行改造,并在该路段增设非机动车道、减速带、照明设施等,让学生有道可走,避免人车混杂。

急学校之所急,想学校之所想。针对此问题,我马上协助学校联系教育局教育科、交警部门、综治办、该路段业主单位,希望相关部门联合现场办公,及时解决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在责任督学的呼吁、反应、沟通下,相关部门积极做出反应。2017年3月9日,城北区教育局教育科、小桥大街办事处综治办、区交警大队等部门联合到现场办公,实地查看,提出解决措施:交警部门负责增设斑马线、减速带、重新喷绘相关标志线、完善警示标牌;该路段的业主单位青海省第一毛纺公司抓紧完善下穿通道设施,早日实现贯通条件,解决行人任意横穿问题;交警部门加强巡逻检查,加大违章查处力度。截止2017年4月20日,交警部门已经在该路段增设斑马线、重新喷绘相关标志线、改善照明设施,整改下穿通道设施,学校门口重新画上交通指示标志。经过责任督学的反映、建议、沟通、协调和帮助,建设巷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已经得到很大的改善,为学生、家长的出行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案例分析】

城北区小桥大街小学一贯重视安全工作,重视安全教育、隐患排查,重视专项治理。但建设巷路存在的安全隐患牵涉的单位、部门较多,就学校而言,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协沟通、协调和处理,学校能做的只是教育、反映问题,而责任督学的介入,充分发挥了督学的特殊身份作用,更利于问题的解决。

【案例反思】

责任督学要本着“为学校服务、为校长分忧”的心态,注重深入现场,注重实地考察,注重跟踪督察,注重掌握最真实的数据,发现最实质性的问题,同时和学校共同寻找整改办法,跟踪整改效果,直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总之,只有真正为学校办实事,才能体现责任督学的价值所在。


(作者职务: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