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法的要求,是事关教育公平的国家战略。5月19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有关情况。
95.32%县(市、区)通过督导评估认定
2019年,全国共有7个省份、69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截至目前,全国共23个省份整体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占71.9%;累计2767个县(含市、区及实施义务教育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统称县)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占95.32%。5月19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有关情况。
2019年是国家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第七年,进入攻坚克难阶段。目前,全国还有136个县未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分布在内蒙古、河南、湖南、广西、四川、西藏、甘肃、青海、新疆9省(区)。
督查发现,各地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遍高度重视,在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责任监督上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切实巩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日程,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二是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据统计,69个县近年累计投入345亿元,新建义务教育学校307所,新建校舍590万平方米,新建体育运动场馆739万平方米,新增实验室、功能室1.8万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价值74亿元,新增图书3186万册,新增计算机24万台。三是教师补充交流力度切实加大。据统计,69个县新补充教师3万人,参与交流的校长和教师达4.9万人次。四是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保障。
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不是终点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动态的,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不是终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表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建立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监测复查制度,每年都对所有已通过认定的县进行监测复查。对监测复查发现滑坡的县,通过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2019年,对2013-2018年通过认定的县(6年间通过国家认定的县为2717个,因行政区划调整,目前为2708个)进行了年度监测复查。监测复查显示,绝大多数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态势向好,99.2%的县小学和初中校际综合差异系数保持在标准值之内。与上年相比,2708个县的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专任教师数、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增加4.0%、3.7%、12.3%、2.3%、3.4%;初中也有不同幅度的增长。
监测复查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存在教育经费投入下滑,教师待遇不落实、结构性短缺、交流机制不健全,个别学校校额、班额偏大、生活设施不完善。其中有23个县的小学或初中综合差异系数明显下滑,未能达到标准要求,共涉及13个省份。
从“基本”到“优质”,扎实推进优质均衡
义务教育从“基本”到“优质”,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已进入决胜阶段。在抓基本均衡的同时,2019年10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启动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田祖荫表示,与基本均衡比,优质均衡的内涵集中体现为“四个更”。一是全面发展的理念更鲜明。坚持有教无类,五育并举,因材施教,为每一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二是标准化建设程度更高。在补齐短板,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的基础上,加快提档升级,做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三是教师队伍更强。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切实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水平,落实好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确保城镇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有更多好老师。四是人民群众更满意。只有指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双合格,才是真正的优质均衡。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确定了“重硬件更重软件、重指标合格更重群众满意、重数量更重质量”的基本原则。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出台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正结合实际制定推进计划。浙江作为首个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省份,创建工作全面启动。上海将优质均衡纳入第三轮综合督政,并确定了5个区重点推进。江苏2014年即制定了省级评估标准,已完成对15个县的省级评估。山东已将优质均衡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广东、山西、江西、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在部分县进行试点。其他省份也都在积极筹划,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