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质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题

作者:陶西平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8-01-15 阅读量:0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行5年来,我国义务教育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实现了从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跨越,并从普及义务教育向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迈出了有力的步伐。

在20世纪末,我国大多数地区均已通过国家的“两基”达标验收,因此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而在规划纲要实施一年后,即在2011年,全国所有地区都已通过“两基”达标验收,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这是一项伟大的历史性成就,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在全球9个发展中人口大国中率先实现联合国提出的千年发展目标和2000年《达喀尔行动纲领》中提出的全民教育目标,使所有适龄少年儿童都有了受教育的机会。在此基础上,以落实规划纲要确立的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作出了不懈的努力,进一步缩小了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多种差距。

地区差距在缩小。国家针对东中西部教育差别,加大财政投入向中西部倾斜力度,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系列工程,同时全面提高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水平。城乡差距在缩小。国家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乡村教育支持计划,农村学生的营养改善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各级政府切实办好农村教育,进一步缩小了城乡差距。校际差距在缩小。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中,通过推行学区制和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努力提高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从而加快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步伐。群体差距也在缩小。对贫困家庭子女,国家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面覆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对残疾儿童,实行“特教特办”,特殊教育体系基本完善,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显著增加;对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推动各地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参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关爱服务体系。

随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进展,部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有所缓解。一是部分城市地区的择校过热得到缓解。由于缩小了校际差距和规范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行为,使得许多城市的择校过热得到部分缓解。二是小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得到缓解。由于各级政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法律规定,对口招生,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实行阳光招生,小学生开始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学校内部的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现象得到有效缓解。

义务教育发展既是国计,又是民生。提高国民素质,提高人力资源的创业和创新能力是迈向人力资源强国的最重要的条件,而接受保证质量教育又成为广大群众防止和改变代际贫困传递的重要途径。在我国,教育公平已经从入学机会的公平转化为接受保证质量教育的机会的公平。因此,在义务教育已经全面普及以后,提高教育质量就成为义务教育的主题。均衡发展的实质就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只有提高质量才能适应社会需求。2015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通过的由193个会员国共同达成的成果文件《改变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8次大会确定的“教育2030框架行动”计划,都明确地提出了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题的教育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更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题引领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我国正在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实现国家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对于创新人才和国民素质的高要求必然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制定一切教育政策的首要地位。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是终身教育最为重要的时段,因此,必须将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普及后的最重要的教育目标。

只有提高质量才能巩固普及成果。我国虽然已经提供了所有少年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机会,但是,能上学不等于都上学,还有部分地区存在学生辍学现象,有的地区九年义务教育的完成率还不高。经过调查,只有极少数是因为家境或者疾病的原因而辍学,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家长和学生感到学校教育质量不高,学了没有用,不如早点回家干活或进城务工。因此,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成果来之不易,如果不努力提高质量,就难以真正巩固。

只有提高质量才能推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归根结底是质量的相对均衡。而学校的差距主要是教育质量的差距。目前采取了学区制、集团化等方式从体制上扩大了优质资源的覆盖面,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但是如果不全面提高所有学校的教育质量,在同一学区内,在同一集团内的学校,仍然会存在较大差距。冠以优质学校名称或其光环并不就是优质学校,均衡发展不是降低水平以求均衡,更不是稀释原有优质教育资源,其根本途径在于切实提高所有学校的教育质量。择校热源于家长对心目中高质量学校的追求,即使以严格划定就近入学范围和条件等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择校问题的缓解,如果质量上不去,仍然难以让群众真正满意。

只有提高质量才能实现精准扶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在贫困地区,我们必须补上这个短板。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我国尚有部分老、少、边、贫、岛特别是连片贫困地区存在,多年来,在推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关注多数,努力扩大义务教育的覆盖面,是必要的。但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树立从全面着眼、向少数倾斜的观点。而少数贫困地区的教育薄弱就在于教育质量低,这是由多个因素造成的。因此,所有改善贫困地区教育的努力,都应当坚定地立足于教育质量的提高,否则我们的扶贫投入和慈善捐助都难以取得实效,精准的教育扶贫就难以真正实现。

我国义务教育应当以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为依据,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的质量标准,并以此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依据。

在教育理念上,要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深化教育改革的全过程。学校教育理念固然与教育体系自身的信念、定力与担当有关,但相当程度受制于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者的价值观和政绩观。必须加强各级领导观念的转变,使他们坚定不移地与中央的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保持高度一致,从而保持本地区教育理念的时代性、科学性与先进性,使教育质量的提高有着正确的方向。

在课程建设上,要进一步认识课程对实现教育的总体目标起着极大推动作用,发挥课程培育健全人格的功能。课程应当明确体现教育目标,兼顾社会与个人学习发展的需求,应当是社会广泛参与集体建构的产物,通过课程改革推进学习变革的进程。要改变单纯知识传授的传统方式,使培养能力成为课程改革的主题,教和学齐头并进,将学习者置于中心地位。要进一步调整课程框架,逐步走向整体设计,防止各学段之间存在主题、方式、学习环境和课程设置上的分裂,而破坏教育体系的完整性。

在队伍建设上,要加大师资来源、师资水平、师资结构、教师待遇的改革。优秀的教师队伍是提高质量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繁荣、民族振兴、教育发展,需要我们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需要涌现一大批好老师。”要进一步推动师范教育的改革,一方面吸引优秀学生进入师范院校学习,加强向薄弱地区定向招生的倾斜,另一方面要改进师范教育,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特别是要培养愿意从事教育,愿意到边远地区从事教育工作的人。要形成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师职前职后相衔接的培养体系,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水平。要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使教师编制与结构合理,待遇与生活改善,特别是边远地区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教师队伍能够得到保证。

在教育评价上,要借鉴发达国家政府通过制定标准、实施绩效问责制、运用评估手段来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的经验,加强对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研究与实践。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教育质量标准是教育质量监测框架构建的前提和尺度。我国已经开始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监测制度,应当进一步在实践中完善。实现国家教育质量标准的主途径在学校,要重视对学校教育工作的评价,并使之成为学校自主提高教育质量的听诊器。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认为教育成功不仅要满足教育卓越标准,还应满足教育公平和教育包容的标准,亦即不仅使学校教育质量的总体水平高,而且使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以体现公平,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群体包括残疾学生水平不断提高以体现包容,从而发挥教育的社会补偿器作用。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题的义务教育还面临新的挑战。在《教育规划纲要》的指引下,在总结前5年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道路上一定会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取得更加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 陶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