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为特殊教育注入新活力

作者:练洪洋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7-10-25 阅读量:0

教育部日前正式发布了《盲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这是我国第一次专门为残疾学生制定的一整套系统的学习标准,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成长规律研制开发了一批特色课程。

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的基本路径,事关教育现代化与社会公平正义,关乎脱贫攻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让特殊孩子接受特殊教育,保障每一个孩子都得到与其心智相适应的良好教育,是社会义不容辞的义务。作为教育链条一个重要组件,特殊教育办不好,就不可能有教育现代化。近年来,我国加大了特殊教育投入力度,特殊学校数量明显增加,初步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基本格局。教育部去年年底表示,“十三五”期间实现残疾学生12年免费教育,为残疾学生的受教育权兜底。制定系统的学习标准,使得特殊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内容、教育评价更科学、更规范,更贴近残疾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残疾学生、特殊教育来说又是一个重大利好。

一道道难题被提上议事日程,一座座“堡垒”被攻克,我国的特殊教育正大步走向春天。但是,由于起点低、基础薄、欠账多,特殊教育仍有欠账要还、有短板要补。问题集中在数方面:一是区域不平衡,据相关调查报告显示,全国仍有500多个30万人口以下的县没有特教学校;二是群体不平衡,相比盲、聋、智障等残疾儿童少年,孤独症、脑瘫、重度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难度更大;三是阶段不平衡,特殊教育在学前、高中阶段发展相对滞后,残疾幼儿入园率偏低;四是师资队伍相对薄弱,多数特教教师从普通教师转岗而来,缺乏专业训练;五是经费投入总量不足,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不足,特教资源有待丰富;六是医教结合不够,未能与现代特殊教育发展相适应。特别是,随着自闭症儿童增多,对康复训练专业化要求很高,而特殊教育机构能提供的帮助有限。

办好特殊教育,要在“好”字上做文章,在“好”字上下功夫。一方面推动特殊教育立法,强调残疾人与非残疾人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并按照“特别扶助”原则,通过倾斜性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受教育权的实现提供“强大的制度依托和现实保障”;另一方面考虑将特殊教育纳入到地方政府的考核中,提高对特殊教育的重视程度。不难发现,由于基层对特殊教育的认知不一——部分地方政府官员和特殊教育管理者仍将特殊教育定位为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而非残疾儿童应享有的权利——从而导致特殊教育受重视程度迥异。因此,有必要将残疾儿童入学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等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现代化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综合督政指标,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有了刚性制度保障,还要加大财政投入,把提高特殊教育就学机会和普及水平作为政府“保基本、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中。与此同时,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构建起公共财政、社会资本、慈善力量等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共同为残疾孩子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