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如何为学校“松绑”?

作者:李凌 章雨飞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7-06-16 阅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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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杨镇中心小学的同学们在安全教育全员运动会中展示巧制担架搬运“伤员”。 姜国芳 摄

4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4月21日和4月28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办公厅分别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对此认为,“学校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中央强调的重点,教育部门的难点,以及学校管理的痛点。国务院一个月之内三次部署该项工作,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面临哪些主要压力和问题?这次提出的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办法,将如何缓解学校安全压力,为学校“松绑”、让家长“安心”?做好学校安全风险防控,面临哪些难点?中国教育报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

社会风险侵入校园安全风险意识不足——

学校安全面临新风险新挑战

全国86%的中小学、幼儿园已配备保安员,70%的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达到了国家标准要求,涉校刑事案件2016年同比下降19.6个百分点,非正常死亡人数每年同比下降近10个百分点。

以上是5月4日教育部召开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一组数据。“我国学校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仍较为严峻。”共青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姚建龙介绍,有的地方和学校没有真正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仍有不少中小学、幼儿园未实现封闭式管理,未配齐保安人员及安全防护装备;校园欺凌与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少数校车逾期未报废或逾期未检验,“黑校车”和农用车辆接送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的问题仍然突出,涉校涉生车辆安全运行隐患较大。

2016年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专门成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研究”课题组。调研给中小学和幼儿园可能涉及的学校安全事件做了整体分级分类,列举学校最易发生的十大安全事件类型,最高等级的红色安全事件,包括意外伤害、学生欺凌、学生间打架;次一等级的橙色安全事件,包括流行性疾病、交通事故和校外人员滋事;还有黄色安全事件,包括教师打学生、溺水、地震、学生伤害教师。

课题组还归纳了影响学校安全的3级12项风险点,一级风险包括宿舍安全检查与学校保安措施不完善;二级风险包括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缺失、交通情况差、安全事故演习不到位、危险人员较多、非法经营大量存在;三级风险包括公共卫生差、不合适的娱乐场所存在、安全教育效果差、危险设施较多、校舍安全存在隐患等。

“近些年,学校安全在预防、应对、保障等多个方面取得较大进步。但随着社会转型和发展,传统的学校安全工作面临新挑战。”唐钧表示,一是学校围墙由于新媒体和互联网的作用而“消亡”,社会风险和危机逐渐渗透到校园,学生往往成为各种风险、危机的受害对象;二是家长和社会往往把安全管理责任扔给学校,导致学校陷入“安全责任明显大于防范能力”的境地,学校并不具备担负安全风险管理责任的能力;三是从学校层面来说,安全防范的意识也不足,存在着重“教育”、轻“安全”,认为“学校安全工作不能干预教育教学活动”,重“人员死伤”、轻“负面影响”,重“事后应急”、轻“事前防控”等观念。

“针对这些新挑战,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恰恰从安全风险防控的角度给出了解决办法。”唐钧说。

学校安全工作须关口前移、重在预防——

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新概念呼之欲出

国务院这次颁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很多中小学校长以前并不熟悉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概念。

在5月初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就介绍说:“《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新概念,并按照安全风险预防、风险管控、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等3个主要环节,分别提出了应对举措,为各级政府、教育及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科学预防和解决学校安全问题,提供了重要指导和直接依据。‘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这个新概念的提出,本身就将校园安全规划到了一个巨大的网络中,其中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形成的‘合力’自然也就切实有效。”

“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必须要把关口前移,以预防为主、做好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唐钧说,《意见》从最前端设计上建立了五道“防火墙”,为学校安全撑起保护伞:一是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注重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将安全知识作为校长、教师考核的必要内容,同时学校也要定期组织应对地震、火灾等情况的应急疏散演练;二是完善有关学校安全的国家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尽快制定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三是探索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区域内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公安机关也要健全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四是健全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及时为学校提供风险提示,抓好应急防范;五是探索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培育这一方面的专业化社会组织。

作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主要负责方,一旦发生校园事故,学校则被视为最大的责任方,“孩子的安全牵动千家万户,校园安全问题让学校如履薄冰。”河南省某市一位教体局副局长表示。

调查发现,在校园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上,41.4%的家长认为学校一定有责任,其中有34.4%的家长认为学校应该负全部责任。这就不难理解安全为何始终是悬在校长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了。

提高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制度、管理、技术和能力保障——

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尽管学校安全管理,重在预防,但一旦发生了校园安全事件,对事件的及时处理和应对,也是很多学校面临的难题。

调查发现,对于发生学校安全事故遇到哪些困难,63.5%的校长选择缺乏急救能力。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应急机制缺乏问题,《意见》明确规定要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应对机制,“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地方政府要在第一时间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统一领导,及时动员和组织救援以及事故调查、开展责任认定、善后处理,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针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学校承担过重安全责任的问题,国务院强调,在落实政府、学校相关责任的同时,也要积极利用现代保险制度,构建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给学校“松松绑”,也让家长“安心”。同时,校园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处理还须依法进行,“突出以法治方式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

“应该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确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原则,指明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方向,更加明确提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具体任务,列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工作重点,强调夯实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保障,致力于学校安全的长治久安。”唐钧表示,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需注意以下三个重点、难点。

一是如何实现“教学”与“安全”的平衡问题。如何平衡“教学”与“安全”,让教学秩序与安全保障从“相互干扰”到“互相促进”。二是学校也要面临如何提高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全流程、全方位的保障问题。唐钧解释说,这包括贯穿“上游、中游、下游”全流程的制度与管理保障,以及覆盖“人防、物防、技防”全方位的技术与能力保障。三是如何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格局问题。“如何联动学校内部各部门、属地相关委办局、学生与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各用其长’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