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重在制度践行——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谈校园食品安全

作者:李小伟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7-06-23 阅读量:0

编者按

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6月29日至7月13日,国家有关部委将举办“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来临之际,我们摘取6个省份的经验、做法,希望能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

前不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全国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近期校园食品安全情况,并对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为此,记者采访了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指出,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担负起自己的责任,要在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强化领导责任,担负起安全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级各类学校校长要把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签订加强校园食品安全责任状,基层教育行政部门要逐一与学校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校长负责制,把任务落实到人。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必须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分解到各相关人员和岗位,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严格考核。

强化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用制度管好安全。要建立和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食堂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禁止采购和使用无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及超过保质期的米、面、油等食品原料和食品,严格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格证明文件,对采购的原料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条件要求贮存。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首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鼓励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厨房、配餐间等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学校要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栏、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尤其要在食物中毒高发的夏秋季节,针对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饮食卫生习惯,不买校园周边及街头无照或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吃生冷不洁食品,不采摘或不食用野果(菜)和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降低安全风险。各级教育行政与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督导检查。近期,教育部根据国家教改领导小组的要求,专门部署了体育卫生工作的督查,其中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重点督查内容。各地教育行政管理与督导部门要按照教育部的安排,继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督导检查,要主动争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管理渎职行为,建立问责机制。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不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措施,造成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教育部将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亿万师生生命健康重于泰山!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健康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尽的职责,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扎实细致地贯彻落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有关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落实到每一所学校食堂和从业人员,确保广大学生安全生活、健康成长。

北京市: 不走过场、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近年来,北京市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主体作用,坚持把学校食品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宣传教育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平安校园”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校园食品安全的各类问题,推动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为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北京市要求各区教委和各级各类学校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学校领导、食堂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专题培训;扎实做好与辖区内所有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工作,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持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监督检查。

2016年上半年,该市深入全市16个区就学校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食品安全法》等工作情况开展了联合督导检查。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16年10月至12月,该市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是否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是否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对上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以及落实情况等。

各区教委主动联合区公安、综治、卫计、食药监等部门进行了多次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做到了不走过场、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督促学校落实整改措施,堵塞安全漏洞,严防食物中毒发生。

经过各方努力,该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有效加强: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牵头落实、相关部门协同合作、从业人员贯彻执行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格局。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保障了食品生产各个环节安全可控。三是管理措施到位。四是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人数近400人。五是深入推进宣传教育。六是深入开展督导检查。

上海市: 探索食品安全有效治理新模式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要求,上海市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坚持为学生健康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履行年初与市政府签订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中明确的各项工作职责。

按照《2016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中的相关任务,该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并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管,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进展,基本完成预定工作目标。另外,继续将辖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区县教育局履行监管职责。

该市教委配合市食药监局做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探索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等的食品原材料信息溯源工作及“明厨亮灶”建设,进一步提高视频监控的覆盖率。

2016年7月1日,上海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规划》就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实施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学校食堂等食品经营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达80%以上;二是要求加强对小餐饮、学校周边餐饮等食品安全监管;三是要推动集体用餐配送、学校食堂、中央厨房等高风险餐饮单位实施远程视频监控、温度监控等信息化手段,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四是要加强无证无照餐饮和食品摊贩综合治理;五是推进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等“六进”宣传活动,提高“六进”覆盖率,尤其要注重加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通过制定食品安全条例,该市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了法制保障。一是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相关教育课程。二是明确禁止食品摊贩在距离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100米范围内设摊经营。三是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可能影响儿童、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四是强化科学全程监管。

近年来,该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狠抓春秋两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为突破口,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加强综合治理,构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群防共治格局,保障了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有序可控。该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始终保持较高水平,79.44%学校食堂被评定为A级(良好)单位。2016年,该市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30780人次,检查各级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14032户次,取缔校园周边非法食品摊贩6686户次,有效保障了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安徽省: 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

近年来,安徽省学校食品安全在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食品安全职责分工和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与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和专项督查,积极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目前,该省学校食品安全初步构建起“源头可追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的防控责任体系。

学校人群密集,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点。

2016年4月,安徽省教育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计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省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针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暴露出的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明确了具体的要求,督促各地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当年7月,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会议、文件等方式,联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学校按要求开展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2016年11月,该省教育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三个联合督查组,分别对亳州、宿州、蚌埠、芜湖、铜陵、黄山市学校传染病防控以及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

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着重于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

一是将食品安全纳入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促进工程。省教育厅督导各地各校继续落实“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促进工程”和“健康校园促进计划”,着力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要求学校加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力度,全面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该省食安办会同省教育厅督促各地教育和食品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免费发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读本、食品安全知识宣教、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活动。

三是加强学校食堂硬件建设。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充分利用薄弱学校改造、标准化学校建设等加大投入,积极改善食堂条件,提高食堂硬件设施水平。

四是积极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面实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公示动态监管,逐步提高A级学校食堂比例,建立量化、规范和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

山东省: 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含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学生就餐的主渠道。为了落实好这一主渠道的食品安全,2011年,山东省率先在全国制定并推行了学校食堂季度检查制度。2013年,该省制定了《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则出台了《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明确了学校自查、监管部门季度检查、飞行检查和督导检查“四查”制度。同年,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该省做出了“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场所清洁”5项规定,全面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规范。

近年来,该省督促各级政府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把学生食堂列为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逐校查看非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鼓励学校通过内部挖潜、整合资源等方式,腾出闲置的教室、库房、功能室等建设学生食堂。食堂改造、厨具购置、工人工资等经费投入由政府承担。截至2016年11月30日,该省通过连续实施“211”工程(两热一暖一改,即热水热饭、取暖、改厕)、校安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改薄”工程等,累计投入18.29亿元改善学校学生就餐条件。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牵扯到方方面面,需要综合治理,为此该省在以下方面加大力度:

一是注重部门联动。该省食安办和综治办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分析研判,深入推进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综合治理;省综治办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纳入社会治安整治范围,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

二是注重督导考核。该省食安办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单列考核项,同时,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内容。对学校食堂、小餐饮、小食品店、小食品摊贩设置相应条款,纳入检查验收范围。各级综治办和教育部门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

三是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每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该省学校食堂集中开展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媒体和社会监督员走进学校食堂,了解学校食堂的各个环节,广泛动员师生、家长和全社会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推进社会共治。

江苏省: 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江苏省教育厅始终高度重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早在2009年,省教育厅就牵头起草并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颁布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学校食堂的建设和设施配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等。2015年,省教育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江苏省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标准(2015版)》,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基本要求》等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要求纳入创建标准,建设工作写入《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健康江苏”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意见》。同年,省教育厅联合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出台了《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将食品安全纳入平安校园考核指标体系。

每年,江苏省教育厅均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年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全覆盖、有重点地开展春、秋季开学和中高考考点食品安全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不断强调和落实学校的主体责任和校长负责制。学校每学期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校园食品安全进行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全省进行了统一要求,要求一般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企业,不得选择C级企业。

省综治委每年召开会议,部署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任务,印发工作要点,将食品安全纳入综合防控体系,严格日常管理、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完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进货索证索票查验、操作过程控制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监管。

近年来,江苏教育系统以“健康促进学校”“平安校园”创建为统筹,密切与食药监、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合作,经常性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以健康教育为基础,中小学坚持开好健康教育课,鼓励高校普遍开设健康教育必修或选修课;以推广五常法、7S等学校食堂先进管理模式为促进,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以专家讲座、展板巡展、手册宣传、网络推送等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校园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最卫生食堂评比、安全工作演练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狠抓食品安全监管。

2016年,江苏将食品安全作为健康知识的重要内容,在全省开展了中小学教师健康知识网络竞赛,41.4万余名中小学教师参加了竞赛活动。“江苏教育发布”等教育媒体围绕食品安全工作发布了“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为了孩子们舌尖上的幸福”“学生营养配餐指南”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材料,有力提高了学校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和重视程度,切实提高全员食品安全意识。

四川省: “零容忍”确保学生“舌尖安全”

近年来,四川省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以“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实“四位一体”责任体系,狠抓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有力举措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督查,推动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落实。2016年春、秋季开学,该省教育厅组成检查组,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点检查内容对各市(州)中小学、幼儿园和部分高校进行了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令各地、各校立即整改,推动了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同年11月至12月,该省教育厅联合省食药监局赴泸州市、宜宾市、资阳市安岳县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部门联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2016年4月,该省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全面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就落实责任、过程管理、强化培训、加强督查和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随后,由6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就加大投入,努力改善食堂的基本条件和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推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与此同时,该省还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突出重点,狠抓学校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该省教育部门在坚持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堂从业人员培训、标准化食堂创建等常规工作基础上,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快学校食堂信息化建设步伐、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堂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等七个方面作为重点工作,并扎实推进。通过重点抓好寒、暑假,春节期间,春、秋季开学等特殊时间节点,以及农村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等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抓好从食品原材料采购到餐厨废弃物处置的每一道食品生产加工流程的管理工作。

近年来,该省教育部门有针对性地制订了学校食品安全培训计划,累计培训各级各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600余人次。今年1月,将组织编写的近3万册《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指南》,免费发放至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切实提升了学校食品安全队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