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校园欺凌是“开玩笑”,才是最大的玩笑

作者:罗义安 来源:蒲公英评论 发布时间:2018-01-22 阅读量:0

陕西省汉台中学16岁高二女生小丽(化名)在学校被同桌小强(化名)用笔扎得满腿是伤,学校调查后竟认为:二人之间曾约定,谁上课打瞌睡或不专心听讲,另一方就用中性笔扎腿监督,双方腿部皆有扎眼,小丽伤势稍严重。小丽被同桌扎伤腿非欺凌,是同桌间开玩笑,玩过了头。

到底是开玩笑还是欺凌,看看小丽伤痕累累的腿就一清二楚了。小丽的左腿从上到下到处是大大小小、密密麻麻的小血点,腰腹部也有几块明显的淤伤。小丽告诉妈妈,这些小血点都是同桌小强用细中性笔扎的,腰腹部的伤也是他打的。腿上的有些伤时间长了已经长好,被新的扎伤覆盖了。

无独有偶,近日,湖北省嘉鱼县某中学女生遭同学轮流掌掴,打人者还嬉笑着称:“打重一点,还要来一次!”被打者不敢动弹,满脸发红。当地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同学之间并无矛盾,是在一起开玩笑。但从轮流掌掴的场面看,这是开玩笑的行为吗?

无论是从事件的严重性还是从伤害的程度看,这两起事件显然不是同学之间开玩笑,而是比较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或许,陕西汉台中学的两名学生最初确实有约定,以扎腿的方式监督对方,但最后却演变成为欺凌事件。

可是,无论是汉台中学的负责人,还是嘉鱼县的教育局工作人员,为什么称校园欺凌是“开玩笑”呢?一方面,或许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想极力洗白欺凌事件,以免影响到学校和当地教育局的形象。另一方面,或许是学校和教育局工作人员对校园欺凌抱着无所谓的心态,没有认识到欺凌事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校园欺凌当儿戏。

2016年11月11日,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九部委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从“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三个方面,提出了11点具体要求。一年过去了,有的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不仅没有把具体要求落实到行动中,没有建立校园欺凌的防治机制,反而缺乏最起码的“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和“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意识。

校园欺凌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校园欺凌的漠视和麻木。因为欺凌事件发生后,只要处理及时且得当,就能够降低受害人的伤害程度。只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就能够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再度发生。而如果把校园欺凌看成开玩笑,且不能有效制止,则会使更多的学生受到伤害。

称校园欺凌是“开玩笑”,无论是挖空心思捂盖子,还是若无其事撂摊子,都将滋生校园欺凌的土壤,最终只能是养痈遗患。称校园欺凌是“开玩笑”,才是最大的玩笑,这是在拿孩子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开玩笑。如此看来,让欺凌远离校园,首先要让“玩笑论”远离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