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以章程建设为核心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8-08-28 阅读量:0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章程建设为核心,以明确学校、家庭、社会权利义务为重点,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学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有效提升了所辖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从无到有,实现学校章程建设全覆盖。2004年启动中小学校章程建设,2015年制定发布《关于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工作的通知》。目前,全市中小学校已全部完成章程制定或修订,基本实现了“一校一章程,章程有特色;校校有制度,制度要落实”的目标,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点到面,全方位完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以学校章程为统领,配套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形成“1+N”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制定《中小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试行)》《中小学教师校内申诉处理办法(试行)》,健全师生权益保障机制,依法妥善解决学校利益纠纷。出台《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加强家长、社区对中小学事务的参与和监督,目前已选择41所中小学开展试点。

从内到外,实现学校法治服务体系广支持。积极推行教育法律顾问制度,成立市、区教育法律顾问团,为全市中小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印发《武汉市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优秀法律服务案例汇编》。近三年多来,法律顾问共审核合同194份,处理协调各类纠纷459件,完成诉讼案件49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维护了学校安全稳定。与司法行政部门联手推进校园法务室建设,学校主要领导和所在街道司法所长分别任主任和副主任,成员包括法治副校长、社区律师、社区调解员和学校政教主任(德育主任)、校团干(大队辅导员)、校园心理辅导员等。校园法务室为师生和家长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处理、法律服务等,目前已覆盖751所学校。

从虚到实,推进“法治进校园”深融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多渠道丰富校园法治文化,积极推动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入脑入心。坚持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全面实现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通过小律师、小法官、模拟法庭、法治文艺活动和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化青少年普法工作,全面提升学生法律素养。2016年,选派2名学生参加首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总决赛,双双获得一等奖。2018年,与市检察院联合推进“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择优选拔18名未检检察官组建巡讲团,精心组织了15个专题法治课,采用互动式授课、情景剧表演、举办模拟法庭、讲述法律小故事、开办家长课堂等形式进行宣讲,并通过武汉教育云平台广泛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