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应有法治思维

作者:陶西平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8-01-15 阅读量:0

■法治建设的最终目标,就是使社会既生气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和谐。

■学校教育承担着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应有法治思维,应该加强法治教育,推进学校治理的法治化,坚持依法治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面临新的形势任务,我们党要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地维护和运用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作用。

法治的作用是什么?是引领和规范。引领和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社会和谐健康的发展。

和谐是由三个要素构成的,同一性、包容性和调适性。同一性即做事要有一个共同的行为标准,有规则意识,否则各行其是,无法和谐。包容性是指承认社会存在的多元性,允许多元文化在法律框架内的并存,否则也会冲突不断,无法和谐。调适性是指出现矛盾冲突之后,国家、社会有按照规则来协调解决的能力,从而保持、维护和谐。因此,作为社会行为规范的法治建设无疑是社会稳定、有序发展的基础。法治建设的最终目标,就是使我们这样一个深刻变革的社会既生气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和谐。

为此我们需要建设社会的法治文化,因为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内心的拥护与真诚的信仰。人民权利要靠法律保障,但反过来法律的权威要靠人民来维护。所以,我们必须弘扬社会主义的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让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学校教育承担着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应有法治思维,应该加强法治教育,推进学校治理的法治化,坚持依法治校。

第一,要增强全体教育工作者的法治观念,增强依法治校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积累通过法律解决纠纷的经验。

应该在全社会树立学校是法治建设典范的形象。为此,学校首先要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现在,一方面部分学校和教师缺少法治观念,甚至缺少法律常识,在办学过程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纠;另一方面不少学校遇到纠纷又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个别社会单位和家长采取在学校闹事的办法来扩大影响,有的行政部门又以息事宁人为原则,结果往往采取不依法办事的方式,私下甚至用完全不合理的方法解决矛盾纠纷。这样,学校依法办事的形象树立不起来,社会依法办事的形象也树立不起来,社会的法治文化建设也就无从谈起。

我想,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开了,依法治国的方针已经坚定不移,今后我们应当坚持依法行事,包括对个别上级行政部门和领导同志的不依法指示和不依法批示,我们也应主动予以解释,提升法律意识。

第二,要结合青少年特点,采取活泼有效的形式,开展法治教育,提高法治知识课程和法治教育活动的教学质量。我们要把它看成增强孩子法治观念的重要途径。

现代化的社会一定是法治社会,法治社会的人一定要有法治观念,所以,法治教育一定要加强。我们现在的好做法包括法治课堂、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开展模拟法庭的活动,学生参与社区和街头法治宣传等,这些都应该继续坚持并不断提高水平。

第三,要通过民主的程序,制定合理可行的校规校纪,规范校园行为,增强师生规则意识,形成学校法治文化。

很多学校的校规校纪,有其自身特点。但是,社会可能会干预,媒体可能会干预。我想,一方面我们应该认真地制定规则、减少制定的随意性;另一方面,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重大教育原则,就不能任意改动,避免朝令夕改,缺乏严肃性。

最近,我看到一个美国版的《弟子规》,规定孩子9岁以前需要掌握的26种基本礼节。我不是说我们要学它的具体内容,而是说我们要学习它的做法。它里面明确规定:当你需要他人注意或者想跟人谈话,最礼貌的话语是对不起、打扰了。当你不确信可不可以做某件事情,最好先征得许可。收到任何礼物都要说谢谢。在大人面前绝对不可以说粗话。不要给别人起卑劣的绰号,不要因为任何原因取笑别人……我们现在非常需要这种具体的规定,让孩子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不仅给他们提出要求,而且能够通过示范和检查,让他们感受到规则的力量。

现在常讲中国人在国际上的形象不好,就是因为我们缺乏这种教育,缺乏这种具体的要求。最近北京的200多位学生到俄罗斯克里姆林宫剧院演出。俄罗斯司机说,中国学生在车上吃盒饭,没有留下一粒米,素质太高了!正是这些细节体现着中国人的素质。这些细小的习惯,需要学校通过合理可行的校规校纪来培养。当然,这方面学校有自己的坚持,并不意味着简单的强制,也不能因此抹杀学生的个性以及正面耐心细致的教育,而是希望学校通过这种坚持,真正形成讲规则、讲秩序的法治文化。

第四,把法治教育跟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十分必要。

我们国家现在有一个趋势,就是把一些社会公认的道德法律化。很多人奇怪,为什么法律上要规定,如果你有父母的话应该常回家看看。有人说,这是一个道德问题。但我们现在规定在法律上。就是说,道德跟法律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道德和法律都是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是要让他们认识到国家有规则、社会有规则、学校有规则、家庭也有规则。我们在强调教育要个性化的时候,不要忘了它跟规则意识是不矛盾的,教育个性化不是不遵守规则,而是要在共性的基础之上发展个性。

(作者系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总督学顾问,本文原载于《人民教育》2014年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