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校园欺凌“有效干预”

作者:张文凌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8-02-22 阅读量:0

1月1日,当很多人沉浸在新年的快乐中时,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公安局的一则通报却令人心情降到冰点:

2017年12月29日11时许,通海县第三中学高三学生解某与高一学生朱某在打篮球过程中发生纠纷。15时许,朱某与同学向某、苗某等多人对回家途中的解某进行质问。解某在双方冲突中,持刀刺对方,致1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7人受伤住院治疗。解某、朱某随即被警方刑事拘留。

“目前,有关校园欺凌的问题层出不穷,有些欺凌者还自己制作视频发布和扩散,极大地挑战着公共道德和司法制度。”昆明市西山区向阳花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向阳花”)主任郝万胜说。

然而,尽管校园欺凌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它给牵涉其中的学生、家庭以及所在社区带来深远的影响,但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和“向阳花”刚刚完成的调研显示,目前,在一些地方,“对于校园欺凌现象的应对和预防,更多停留在口号式呼吁、运动式宣传上,不少中小学对于校园欺凌行为缺乏统一的应对预案”。

竞争、缺乏自信、维护荣誉也能导致校园欺凌

研究显示,校园欺凌现象高发于初中阶段,高一达到顶峰,往后逐渐减少,大学则少有发生。

对于校园欺凌,一般认为是由于青少年身心发育不健全、家庭教育偏差和社会以及网络的不良影响所造成的。

但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和“向阳花”2017年年底对昆明两所普通中专、一所职业学校、一所普通中学、两所小学共计1300人的两次问卷调查显示,除了上述原因,竞争、缺乏自信、维护荣誉也能导致校园欺凌。

根据统计结果,“学习成绩不好”“被同学排斥”“强壮、有钱”的孩子,更容易去欺凌他人;而容易成为受害者的学生一般为“成绩不好”“和别人相处不好”“喜欢向老师打小报告”“性格软弱”的学生。

郝万胜分析指出,校园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环境,也有支配与服从的社会关系,存在着竞争、自信、维护荣誉的心理需求,一旦情境触发,校园欺凌的行为就会产生。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处于青春期的孩子渴望被认同,而一旦在学校里得不到认同,就容易产生愤怒、对抗、仇怨的不良情绪,并对他人进行欺凌。”他说。

值得关注的是,学生从小学进入中学以后,欺凌变得更集体化。低年级中的受害者比欺凌者多得多;升入初中后,欺凌者开始多于受害者。

“校园欺凌事件在初中和高一阶段高发,主要原因是性生理和性心理的发育,使得男生女生需要在性别竞争中胜出。比如发生于女生之间的欺凌,大多因为恋爱交友、争风吃醋。”郝万胜分析说。

调查显示,在学校环境中,处于学业劣势的学生,为了提升自己的地位、价值,或者是被异性关注的机会,往往会选择暴力,以期在特定的竞争环境中胜出;同时,由于缺乏自信,当感到别人在某一方面给自己造成威胁时,便会选择进攻;还有的是因为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不同的观点,或任何有轻视意味的信号,甚至是看不惯同学理了一个新奇的发型就引起群体殴打。

“了解和分析出校园欺凌的心理因素,对于解决校园欺凌有积极的作用。”郝万胜认为,学习成绩和社交能力是学生阶层区分的指标。在普通小学和初中,以升学为导向,学生更看重成绩;中专和职业中学以就业为导向,则看重社交能力。正确引导这部分学生,激发其学习动机、教授其人际交往技巧,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对校园欺凌的应对和预防没有标准的处理流程

这份调查显示,校园欺凌大多发生在学校的偏僻地,如厕所、教室,其次是校园外远离人群的地方;发生的时间大多为课间或放学后。

遭遇校园欺凌时,大部分学生倾向于将事情告诉老师,其次是父母、同学,较少的同学会选择告诉他人,如亲属等。问卷中,“最能减少校园欺凌的措施”这一选项中,超过70%的学生选择了“学校制定严厉的惩罚措施和老师加强关注”。

2017年7月,云南省某中专,几个女生因为恋爱问题与一名女生打骂和争执,有同学立即向班主任报告, 班主任通知宿舍管理员赶到宿舍调解,冲突化解。

2017年11月底,在云南省一所民办职业学校读书的陈某,邀约多人对同学周某进行殴打。周某在当晚第二次被殴打后用刀反抗,致对方1死1伤。

对这两起事件,郝万胜分析认为,老师第一时间得知信息,采取措施,避免行为的进一步发酵至关重要。在11月发生的这起事件中,如果老师早一点知道周某被打的事情,就可以避免一场悲剧的发生。

“不少中小学对于校园欺凌行为缺乏统一的应对预案,没有标准的处理流程,很多教师也缺乏处理经验,没有接受过相关培训。”郝万胜说,目前,在一些地方,对于校园欺凌现象的应对和预防,更多停留在口号式的呼吁上。当某校出现了欺凌事件以后,开展校园法制宣讲,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一阵风后,一切回到常态,直到再一次事件发生。

他不无遗憾地指出,对于校园欺凌行为,事前应该如何预防,事中应该如何处理,事后应该如何干预,目前包括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司法机关都没有完善的体系和相关的制度和措施。

司法部门介入有助于提高对校园欺凌的抑制

“校园欺凌现象是司法机关极为关注的问题,虽然各地都采取了积极的预防和打击,但如何从源头预防,建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还在探索中。”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殷灵说。

他指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诉讼监督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并具有自身优势,多年的办案经验显示,司法部门的介入有助于提高对校园欺凌的抑制效果。

在与“向阳花”共同完成了“中小学生校园欺凌”课题后,他们提出了有效干预的三个关键点:及时发现和干预,严厉的处罚措施,预防欺凌指导手册和预防课程。

目前,及时发现和干预行之有效的对策,是在现有家校即时通讯的手机应用中,增加微信报警的功能模块,后台由检察机关管理,委托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或社会组织进行日常维护。当校园欺凌发生后,被欺凌学生或发现欺凌行为的学生,可及时通过即时通讯应用,一键报检。检察机关通过后台系统根据事件的危急程度作出相关处置。

“报警渠道的存在,对于欺凌者是一个极大的震慑,他们知道,一旦有欺凌行为发生,将会面临严厉的处罚和严重的后果。”殷灵说。

同时,要调整过去不采取刑事措施就一放了之的做法,要根据情节轻重,采用刑事措施以外的干预手段。

比如暂停上课一周或一个月,参加校园服务工作和指定的学习课程,并接受心理教育;多次打人、伤人,恶劣的侮辱行为和勒索行为,屡教不改的要休学一学期或一学年,甚至转送工读学校。触犯法律的,要依法处理。

此外,课题组还根据美国、加拿大等国的经验,开发制定了预防校园欺凌的工作程序和针对老师、家长以及学生的指导手册。首期“校园欺凌防范”课程在北大附中云南实验学校开展后,受到师生的热烈欢迎。

“校园欺凌不仅给当事人造成现时的身体和心灵的创伤,更可能影响到成年后的人格特质和幸福感的获得。”殷灵说,“我们要向校园欺凌行为宣战,让每一个校园生活的相关者都知道,面对校园欺凌,我们应该做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