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医闹教师”评职称别陷道德暴力

作者:余明辉 来源:蒲公英评论 发布时间:2018-01-17 阅读量:0

近日,上海一中学教师在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公示期间受到质疑,该教师曾于2015年在医院发生肢体冲突,网友对其师德提出非议。闵行区教育局12日作出回应,认为该教师不存在师德问题。(北京青年报1月14日)

应该说,之于医闹的严重危害,有良知人士、民众对此的痛恨之情,可以想象,进而做出网络发声等反对“医闹教师”评职称,也可以理解。但问题是,这不等同于这样的诉求就是合理合法的。

翻看网络舆论不难发现,一些人之所反对缪某这一所谓的“医闹”高级评职称,和反对其2016年入户上海时一样,关键理由是其作为上海学校的老师,2015年曾对上海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的一位医生使用暴力打到骨折、尿失禁,这在当时引发了舆论的轰动和关注。而这,与一名人民教师应该有的师德等形象不符,“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但问题是,缪某伤医、医闹固然不对,其应该为自己的这个错误行为“负责”,但这个“负责”,应该是法制范围和适度的负责。而就其当时伤医、医闹引发的不小舆论看,应该是引起了有关主管部门的关注,并作出了调查和适当的处理。反过来说,其当时伤医、医闹,已经付出了应该负的法律等责任。除此之外,其不应再负责其它法外之责。

再说,对于缪某这种伤医、医闹的不道德行为,不管是当时引发的舆论谴责,还是此次的再次被关注被谴责,也算是为此付出了“道德责任”。

更重要的是,丁是丁卯是卯,缪某医闹、伤医和评职称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不能因为一件事而否定其其它所有正当权利,连带其他事项都不能办理。而且就上海市评职称的所有条件看,并没有说因为医闹等就不得入户的条款和规定。

而且,就缪某曾经的伤医、医闹的行为看,更重要的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而这最伤害的应该是作为教师的形象,最影响的应该是其作为教师能否适任、合格的问题,但就现有的事实看,其后续不但继续当了上海的小学教师,而且还被评为优秀教师,也就说明了其在伤医这件事上的不恰当以及危害,还是在较小范围内的,不足以影响其他权利的行使,比如作为人民教师继续教书、继续评为优秀教师等。

再退一步讲,缪某即使确有严重的伤医和医闹,但有错就改善莫大焉,在评职称问题上,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已经调查认定缪某不再存在师德问题。这样,对于改过自新的曾经有道德瑕疵缪某不放,不但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宽宏文明不符,而且还把这一反对意见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在网上传播,以期掀起不明真相群众更多更大的反对浪潮,这难道不是一种网络舆论暴力和道德绑架又是什么?甚至不排除这可能是一种恶意的网络炒作行为。

医闹的归医闹,入户的归入户,评职称的归评职称,法制的归法制,道德的归道德。把医闹和入户,甚至再而三的与评职称挂钩,把法制与道德混淆,还绑架舆论来一起挞伐,这样的反对“医闹教师”评职称,与医闹相比也文明不到哪里去,也是一种以暴制暴的不文明表现。

没有法制依据,也没有具体的禁止性评职称规定作参考,最终依靠的是情绪宣泄、道德泛化和绑架,进而反对“医闹教师”评职称,不但不理智、不明智,也影响他人权利的正常行使,以及地方评职称政策和秩序的正常维护与进行,实为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