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朔州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8-05-28 阅读量:0

完善制度规范。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明确校长为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各种评先评优中实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每学年组织在职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向社会、学校和家长公开做出师德承诺。每学期开学第一天举行以师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教师集体宣誓仪式,每学年组织师德师风考评,建立师德师风情况记录卡,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强化教育引领。每学期对教师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职业道德教育,将未成年人保护、廉政建设等法律法规作为教师必学内容,并明确“十要”、“十三严禁”的师德要求,在教师办公场所张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确定每年9月为“师德宣传教育活动月”,定期评选表彰师德模范、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组建师德模范报告团,深入县区和学校作先进事迹报告。

加强监督管理。成立师德师风监督小组,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聘请家长和社会人士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通过突击抽查、家长热线电话、悄悄话信箱、学生及家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途径加大监督力度。教育督导部门将师德师风建设列入学校综合督导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制定在职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要求处理办法,严格执行有报必查制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