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的校企合作,密切了学校与企业的联系,使校企优质资源得到共享,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实现了就业与企业零距离对接,促进了职业教育及地方经济的发展。但是,从目前校企合作情况来看,大多数还是局限于浅层次的合作水平。如共建实训基地、企业为学校提供相关的设备、提供相关的兼职教师、设立奖学金,学校实施“订单式”培养为企业输送有一定技能和素质的员工。但是,企业很少全面参与学校相关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没有参与学校对学生专业学习的考核标准的制定,更没有给职业院校提供办学经费。所以,上述情形的校企合作没有制度保障,基本上还是松散型的,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某个范围内也能够实现互惠互利,但是属于浅层次的,走得不是很远。
深化校企深度融合的对策建议
(一)全过程合作,贯通融合培养之路
校企共同实施教学活动应包括共同实施课堂教学、实验实训、生产实习以及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等,从而打破理论与实践课的界限、教室与实训室的界限、理论教师与实训教师的界限,真正实现教室就是车间、教师就是师傅、学生就是员工、作业就是产品的目标。
(二)尽快研究出台关于校企合作保障机制的法律法规
在校企合作方面,职业院校虽做了很多工作,但企业觉得校企融合没有多少“利益”可图,积极性还没有充分发挥起来,归结原因,就是缺乏科学可行的体制和机制。应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有关法规和激励政策,深化产教融合,鼓励行业企业举办或者参与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
(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教育发展的自身规律和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根据教育发展的自身规律和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核心,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基本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更好地发挥全社会的作用,形成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
(四)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做好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工作,始终是教育第一位的要求;要把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实化、具体化,转化为学生的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体现到课程标准、教材编写以及考试评价之中。
教育有没有活力,关键要看学校有没有活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把学校作为基本立足点,建立以学校持续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激发学校作为教育“细胞”的活力。
(作者单位:南昌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