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的提案

来源:光明网 发布时间:2017-11-07 阅读量:0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根据2015年12月全国妇联发布的全国家庭教育状况调查结果,超过三成的家长没有接受过任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认真学习过儿童相关法律的家长不超过一成,多数父母存在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调查还发现,父母过于关注孩子的学习,7成以上父母“陪孩子写作业”;部分父母缺乏对孩子劳动、运动等能力的培养。家长在家庭教育中面临“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不了解孩子的想法”等多种困难,农村父母遇到的困难比城市父母更为突出。处于弱势地位的家庭尤其是进城务工流动家庭、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的家庭教育水平薄弱,扩大了城乡之间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教育差距,加大了从不同家庭走出来的学生之间的素质落差,严重影响教育均衡与社会公平。

产生家庭教育问题的原因包括:

一是家庭教育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不明确,推进家庭教育在政府教育工作中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二是家庭教育管理部门不明确,管理体制不顺。妇联担负着国家赋予的家庭教育事业牵头管理职责,但由于其缺乏足够的行政资源,难以调动和协调社会各方力量,缺乏覆盖广大家庭的渠道;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较大作用,但教育部门在家庭教育管理中的职责不明确。

三是现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覆盖面有限,家庭教育培训行业乱象丛生。因为缺乏政府的有效参与,政府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覆盖面有限。同时,社会层面的家庭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形式、内容、效果等良莠不齐,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速成”现象严重,仅仅培训几天就可获得相关家庭教育“导师”资格证书。更有甚者,不用考试不用培训,直接在网上就能购买到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因为市场火爆且前景看好,家庭教育培训还催生出众多发证机构,不少机构依靠冠上“新概念”、戴上“洋帽子”,行情走俏。

四是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队伍建设不健全。专门从事家庭教育理论研究的机构寥寥,专业的科研队伍匮乏,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滞后,不能自成健全的体系,导致我国的家庭教育在实践方面走了不少弯路,付出了代价。

五是现有的家长学校作用发挥不足。通常幼儿园、中小学都设有家长学校。但由于各地各校间对于家长学校的重视程度不均衡,家长学校的开办质量参差不齐,差别较大。许多家长学校流于形式,内容单一,甚至将家长学校等同于家长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这彰显了家庭建设任务之重要,揭示了家庭建设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突出地位。家庭教育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建议:

一是出台国家层面的家庭教育纲领性文件。明确家庭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将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普及和家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范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在家庭教育工作中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明确政府、家庭、社会在家庭教育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定位。引导社会重视家庭教育,规范家长的教育行为及各类社会服务机构的行业行为。

二是积极开发高质量实用性强的家庭教育资源,搭建家长自我教育的有效平台。系统梳理涉及儿童权利和父母职责的相关法律,并转化为父母必读和家庭教育指导的必修读本。建好信息平台,将大众传媒尤其是互联网作为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渠道;搭建活动平台,通过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知识普及活动、宣传实践活动等,为家长创造学习、参与、分享的条件和氛围。

三是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社会组织和市场化培训机构的作用,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扩展家长学校的施教内容,从单一的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学习,扩展到育儿教育、儿童心理学等方面;在形式上从开学、期中、期末几次固定活动扩展为通过网络开展的经常化活动。进一步统筹规划,鼓励公益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服务,建立家庭教育市场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民间组织或机构指导服务家庭教育的积极性,使其与家长学校实现优势互补,为家长提供“菜单式”的服务项目。

四是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培养输送专业人才。依托教育科研院所和师范类院校,赋予其家庭教育研究职能和任务,同时,整合现有家庭教育研究的各方资源和力量,使其更有效地发挥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吸引更多的教育专家投入到家庭教育理论研究。鼓励更多高校开设家庭教育专业,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国际间合作交流,积极吸纳国外研究成果,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加快研究进程。

五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大力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新局面。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信息、宣传牌等多种形式为载体,加大对家庭教育的宣传力度。同时将社区、村镇、学校作为宣传阵地,通过编印教材、读本、折页等,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使家庭教育理念深入人心,科学实施家庭教育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