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研究的社会学视角研究及启示

作者:吴重涵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12-11 阅读量:0

1966年,詹姆斯.S.科尔曼(James Coleman)发表了《关于教育机会平等》的报告,这就是著名的《科尔曼报告》。《科尔曼报告》以及后续研究向人们揭示:当一个国家社会经济条件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学校的教育就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重要了,而真正重要的其实是家庭。

在《科尔曼报告》发表后的30年间,美国的很多社会学家做了大量相关研究,从不同角度去求证到底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环境对于儿童成长的影响更大。到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大家开始意识到,既然家庭这么重要,与其反复争论是家庭重要还是学校重要,不如把家庭作为学校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纳入到现代学校制度里面去,把它作为一个校内校外相协调的机制予以考虑。至此之后,在美国形成了一个致力于家校合作研究的理论流派,家庭与学校合作的实践在美国也发展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江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对家校合作的系统研究,开始于“江西省政府教育体制改革首批试点项目”,并得到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资助。2012年和2015年我们在江西省分两期建设了170所试点学校,2个试点县。我们所有的研究即是基于试点县和试点校的家校合作实践的追踪调查。这项调查建立了涵盖300多个变量的数据库,获得了一批在国内家校合作领域较高质量的系列研究成果。

在此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们于2017年11月拟定了江西省家校合作示范县(校)《指导意见》和《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在全省征求意见。这个“意见”和“标准”的草拟,建立在江西7年持续性家校合作试验之上,是科研、行政和实践良性互动的一次尝试。

一、江西家校合作实验的系列研究及其框架

1.试点从借鉴世界先进理论和经验开始起步

我们首先翻译出版了西方家校合作两本奠基性著作:学校视角方面翻译了霍普金斯大学爱普斯坦教授的《学校、家庭和社区合作伙伴:行动手册(第三版)》;家庭视角方面翻译了美国社会学学会主席安妮特?拉鲁的《家庭优势:社会阶层与家长参与》。这两本著作既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同时又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尤其是爱普斯坦的著作),是江西省家校合作试点工作搭建实践框架、展开全省试点的出发点。

2.家长对学校教育的参与有什么用?

我们的实证研究发现:家庭经济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儿童成长;父母的学历对儿童成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母亲学历的作用大于父亲;家庭与社会网络的沟通频率对儿童成长有显著正向作用;社区环境对儿童成长作用没有想像的那么显著;家长对学校教育的参与对儿童成长有显著作用。

这个研究具有显而易见的实践意义,让我们认识到家庭和家长参与,与学校的教育教学、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革一样,对儿童成长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甚至大于学校的作用。也从理论上验证了著名的《科尔曼报告》的结论,在中国大体上是适用的。

3.学校对家长总是正面影响吗?

虽然理论上强调学校对家长赋能(提升家长的教育意识、水平和技巧),但我们的实证研究发现,现实的家校关系是:不但是家庭因素,而且儿童和学校因素,都会影响家长参与;学生年级和儿童留守状况显著影响家长参与;家长参与与学校的行为选择相关,存在学校对家长参与的选择性抑制;学校对家长参与的阶层性阻碍,是教育公平的软障碍。

4.家长和老师对家校合作的期望是否一致,多大程度上一致?学校和家庭多大程度上能想到一块去?

我们的实证研究,发现了家长和教师参与家校合作活动,其实存在“剪刀差”。家长和老师的跨界交叠域是一个变数。跨界交叠域,与家校合作的强度成正比,同时与家校合作的差异度成反比。实践意义是:解释个别学校家校合作反而导致家校的矛盾和冲突的原因。单纯提高学校家校合作的强度和频度并非必然是好事,活动的设计同时要考虑家长的需求和期望。

5.留守儿童:学校应该主要联系谁

江西省的留守儿童数量很多,有的学校一大半都是留守儿童。当下这个时候学校应该是跟在家的爷爷奶奶联系,还是跟在远地方打工的父母联系,到底谁是主要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发现儿童和异地父母的联系是主要的,构成不在一起的共同生活,儿童的内心与异地的父母之间实际上是有一种很高的心理精神上的纽带。所以说学校要跟异地父母去联系,而不能简单用隔代教育去替代掉。

6.家校合作就是开展家长志愿者活动吗?

同时我们发现,现在家校合作做的最多是家长志愿者活动,这是有局限性的。在爱普斯坦的六种类型里,志愿者活动只是其中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对于集体的学生有利,对于学校有利,但对于个体的学生和家长自身的愿望存在着局限性。另外很多学校做家校合作,是因为校长重视,有可能下一任校长就不持续做下去了,在我们很多的实验学校里面是存在这种现象的。我们的统计分析发现,家长志愿服务有以下几个特征:志愿服务有利于学校的利益与需求,但是对家庭需求普遍重视不够;一些学校大热的背后,家长并没有大热;阶层差异大,激活潜力大;背后是不均衡的家校合作。

7.如何避免家校合作成为一阵风,制度化的过程是怎样的?

我们的质性研究发现,家校合作必然涉及教师和家长的“跨界”行为。这些行为能否制度化,受到“合法性”和“理所当然”两个因素的共同影响,需要在政策、文化、共识和组织方面共同发力。所以,我们需要去考虑作为一个跨界行动的家校合作,要怎样实现其制度化。我们的结论是要在政策、文化、共识和组织上来使它能够变成一个现代学校制度的制度化的一个组成部分。由此,进而推断出跨界性质的家校合作性质、功能和运作特性:成员多边:家庭、学校和社区主体间互动;决策外显:学校主体,公开协调关系、均衡家校利益和资源利用;功能均衡:兼顾为家庭和学校服务;运作融合:家校合作融合于主流工作中,作为手段和工具使用。

8.家校合作与现代教育制度是什么关系?

家校合作是协调校内校外关系、形成教育大格局的现代学校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

二、家校合作:国内外研究的学科趋势

通过知网、百度学术等网站检索家校合作的发文特征,发现研究论文从1999年开始出现相关研究,而后呈逐年上升之势,从1999年的8篇增长到2016年的313篇,至今共有2108篇相关论文。集中在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主要研究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家校合作越来越成为一个热门的研究领域,正在引起专业研究者、研究机构关注。当然这也与社会发展、教育改革、家长权利觉醒等宏观趋势相关。

在学科分布方面,涵盖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法学和体育学等学科领域,并衍生出多个交叉学科主题,如学生权益保护、留守儿童心理干预等。但总的来说,无论在研究视角、解释框架还是方法上,以社会学,尤其是阶层分析占统治地位,如“社会资本与教育获得”“社会阶层与家长参与”等。

分析近年该领域最高被引的10篇文献,以1999年的《对家校合作中几个问题的认识》最高,为155次。这些文献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对家校合作中的基本问题、国内外现状进行基础性、思辨探讨,尚乏有针对性的研究,特别是经验证据不足。

与“家校合作”相关的热门领域是“家庭教育”,与之相关的书籍往往成为畅销书。必须指出,无论是家校合作还是家庭教育,当前都是理念多于理性,个案多于科学,思辨多于证据,市场多于学术,学术共同体还远未形成。

不过“事情正在起着变化”。中国教育学会、首都师范大学等团体和专业研究机构近年来作了系统的推动工作,如家庭教育高峰论坛、家校合作交流会等学术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密切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并推动了该领域的学术规范。

家校合作的研究主题中社会学占统治地位,本质上是行动者的行动及相互影响,社会群体及互动行为的相互影响。教育学一是提供了问题领域,二是其中的社会行动的大量主体、受体、内容、方法等原理,来自于教育学的规范性知识。

根据我们在江西家校合作系列研究的经历,以及美国家校合作领域研究者的学科构成,似乎形成了这样的家校合作领域学科逻辑体系,这个体系以社会学为主要学科视角,以教育学为辅助,再辅之以心理学,政策研究,管理学和法学等学科支撑。

(本文作者系江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本文系作者在2017年12月3日召开的“首都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中心第二届学术论坛”上的发言,经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