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的欧洲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其老龄化程度仅次于日本。
通过分析德国老年教育的发展历程及高教大众化与人口老龄化张力下的代际冲突,得出以下启示。
第一,老年大学并非为弥补老年人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一种补偿性教育,而是一种发展性教育。当今德国,只有近期告别职业生涯的老年人才是高等教育大众化初期的受益者,而绝大多数老年人终生与教育贫困为伍。德国1726.7万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拥有高中毕业文凭的仅占14.7%,而且性别差异显著,750.7万男性中拥有高中毕业文凭的比率为21.5%,976万女性中这一比率才区区9.4%。学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老年人参与机构化学习项目的积极性。65~80岁的老年人中,拥有高中毕业文凭者、中等学历者(接受职业教育或10年基础教育)或初中学历者参与机构化学习项目的比率分别为26%、24%和7%。由此可见,老年大学显然是对作为弱势群体的老年人的一种教育补偿。圆梦,即圆大学之梦,只是这种教育补偿的极端表现而已。但从整体上来审视,通过进入大学接受学术性继续教育,老年人终极指向自我发展与自我完善,以期有意识并创造性地参与社会。可以说,老年人接受高等教育是以自我发展为根本,以社会参与为归宿。
第二,老年大学只能作为老年教育的一种补充形式。老年人甚或高龄人以再就业或义工的形式发挥余热,其志固然可嘉,无论老年人自身还是社会与政府均展示高度热情,但不宜过于宣扬,以至于激励甚或苛求其他老年人纷纷效仿。以各种方式颐养天年均无可厚非,发挥余热亦须力所能及。而且,随着社会进步,对老年人的刻板印象逐渐转变,但是,“老年”这一概念本身具有多样性,即涵盖多个年龄阶段,甚至几代人。老年的多样性呼唤老年人生活方式的多元性。作为闲暇教育的老年教育仍是老年人精神赡养的主渠道。而且,德国的老年教育仍需由公立的国民学院与民间的老人/长者学院来支撑。何况,尽管大多数老年人不愿放弃分享包括终身学习在内的现代化成果的可能性,但是,鉴于教育公正的历史性问题,这种可能性或机会对每位老年人不可能一视同仁,老年人的教育热情与行为几乎难以弥补其青少年时代的教育不足。举办老年大学绝非此举的目的,其目的是通过提高部分老年人的科学素养来唤起老年群体的学术精神乃至生命意识:老年人一方面成为社会发展成果的分享者,另一方面成为社会发展的建设者。2002年第二届世界老龄问题大会所提出的“积极老龄化”以及欧盟确定2012年为“欧洲积极老龄化和代际团结年”的实质意义也在于此。
第三,老年大学是高等教育改革的助推器。高等教育的“中等教育化”是高等教育为大众化偿付的必要代价,业已成为高等教育体系自我更新的“绊脚石”。高校代际矛盾的一个浅层动因是老年旁听生融入高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相比之下,“长者学习”项目因高校量体裁衣式的考量而实现分而教之。此外,一些“长者学习”项目虽以社团的名义注册并独立于高校之外,却与当地高校紧密合作,如2006年8月17日由东威斯特法伦-利珀欧洲长者大学学习中心(EZUS)在巴登·美因贝格(Bad Meinberg)开设的“长者学习”项目与比勒菲尔德大学结盟。其实,如前所述,早在20世纪70年代便出现了一场老年教学“融合模式”和“分裂模式”的争论。大学的开放性即表现为接纳各个社会阶层与年龄阶段的群体,亦表征为促进这些群体与大学固有群体(教职员工与青年学生)相互融合。代际融合,丰富的不仅是高校人员结构,更是高校每位成员的观念。老龄长期被视作社会问题,1999年出版的《社会问题手册》还持此观点。当前,以代际契约来审视老龄日渐普及。代际契约强调代际责任,未来社会将建立在代际团结基石之上。强化与促进代际团结也应成为具有前瞻性的老龄社会政策的一大支柱,比如多代同住模式纳入联邦政府重点资助范围,截至2012年年底,全德国共建成450个试点。在高校,作为传统文化捍卫者的老年人可以与作为时代精神弄潮儿的青年人通过共同学习与研究来打造一个反省与塑造全球化进程的代际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