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土施肥”,让新型职业农民“长”起来

作者: 陈强 靳松涛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7-07-07 阅读量:0

职业农民.jpg

沈阳农大孙周平教授指导沈阳市于洪区拉马台村日光温室番茄种植科技示范户景峰与父亲景志新,进行越冬番茄衰老黄叶和病叶的处理。中国教育报记者 张学军 摄

作为一个顺应时代而产生的新生事物,新型职业农民是农民阶层发展的内在需求与特定社会环境共同作用、彼此互动的结果。要想新型职业农民快速成长与发展壮大,就必须“培土施肥”,创造适宜其产生、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条件。

耕地确权流转,为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俺村的570亩土地已全部确权完毕,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全部发放到了村民手中。”河南省濮阳县庆祖镇常寨村村委会主任张怀勤接受采访时高兴地说,“我幸运地领到了濮阳县第一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那一天是9月14日,我记得清清楚楚。”

“土地确权了,俺们安心了!”常年在外地打工、经常为农忙时节分身无术而发愁的同村村民张志军,拿到证书时也长长舒了口气,“现在好了,俺家的4亩多地都流转了出去,收到4300元的流转费,农忙时再也不用来回奔波了。”

“土地集中后,我们通过稻鸭共作、集约管理,生产价格高于常规产品几倍的有机稻米和有机鸭,再通过‘产加销一条龙’,产生的效益传统生产可是没法比啊,等于把一亩地当几亩用。”流转5000亩土地搞稻鸭共作、投资600多万元成立家家宜米业有限公司、带动周边30余万户农民脱贫致富的濮阳县稻米合作社社长王洪伟兴奋地谈起土地流转的好处。

规模经营是新型职业农民产生的首要条件,分散的、小规模的、个体户经营状态只能产生兼业农民。因此,要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与壮大,就必须推动耕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从而创造出知本家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环境。而要实现耕地流转,就必须完善农村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基本经营制度,对耕地的使用权加以确认,给耕地承包以长久不变的法律地位,为耕地依法、逐步、有序地向新型职业农民手中适度集中提供法律保障。2015年6月濮阳市启动了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内的农村产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创造适宜于新型职业农民产生与发展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消除职业歧视,给农民以社会尊重

“人们对农民的职业歧视,严重影响着农业的发展。”谈及大学毕业回乡创业的经历,濮阳县郎中乡大赵寨村新型职业农民、县葡樱种植合作社经理赵德平感慨不已,和他同届的94名果蔬种植专业毕业生,87人改行,只有7人还从事农业。“眼下,我们经营规模扩大、经营品种增多,急需增加技术人员,我开出每月1万元的高薪,却没招到一个技术员;但我招办公室文员,只出2000元月薪,却能一下子吸引来包括多个研究生在内的众多应聘者!社会对农民的职业歧视,现在依然严重。”

多年来,农民一直遭受着文化、政策、管理、经济等多方面的歧视,不仅影响着农民的生活,也影响着人们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知与职业选择。一方面,农民职业歧视迫使大量青壮年农民脱离农业、农村,导致农业优质劳动力恶性流失;另一方面,农民职业歧视直接造成了涉农专业生源不足,涉农毕业生不愿从事农业生产,影响着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发展壮大。

农业要留住和吸引大批有知识有技术的人才,就要摒弃一切传统偏见,培育尊重农民、重视农业、关心农村的舆论环境,给新型职业农民以充分的社会尊重和应有的社会地位。要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让新型职业农民通过经营规模的扩大、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政府的扶持,实现经济收入的提高;要破除城乡二元社会藩篱,把公共服务同质地延伸到乡村,改善农村生活、生产环境,让农民真正实现与城市居民的平等待遇;要实行新型职业农民就业准入制度,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就业门槛,让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创造学习条件,帮助农民提升自身素质

“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不能仅仅靠项目式、功利性、技能型的‘培’,更要突出系统、全面、富有针对性的‘育’。我们开发新型农民教育培训网,开展全方位、全天候、全职业生涯服务,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坚实的资源与服务支撑!”2015年9月10日,在濮阳新型农民教育培训网正式开通仪式上,濮阳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魏荣华阐释她对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理解。

“既能了解政策行情、学习新技术,还能在线咨询、解难答疑,大伙儿早就盼着这样的平台呢!这下可好啦,我们终于找到属于自己的家啦!”开通仪式现场,濮阳县赫赫有名的“兔子大王”、八公桥镇北靳寨村村民靳明仓表达了对学习的渴望。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转型亟待一支数量巨大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仅依靠自然发展壮大需要时间太久,因此必然要采取积极的扶持和培育措施。基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内在需要和自身发展规律,通过创设适宜的学习环境与条件,推动农民主动学习,可以从根本上促进新型职业农民“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这需要政府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长期发展规划,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加以推进,整合社会各界资源,搞好社会化的教育服务,引导新型职业农民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实现自身素质的提升。

放松“非”转“农”政策,建构城乡双向流通市场

要实现新型职业农民的正常、持续发展,必须彻底打破二元社会结构,建构城乡一体化的制度环境和城乡双向流动的要素市场,真正让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开农村和农业、彻底融入城镇,为土地有序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良好条件。

最近这些年,在城市劳动力巨大缺口的强劲拉动和农民巨大脱农倾向的强劲推动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不断松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也在有序推进,但是这种松动主要表现在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方面。相反,在推动城市人才及资源向农村流动方面,不仅没有宽松,反而有收紧的倾向。例如,许多地区的户口“非”转“农”控制变得更严格。

这不仅不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反而导致城市对农村、农业资源更强烈的“抽吸”作用,对农村、农业发展环境更加不利。这一现象应引起政界、学术界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警惕,并及时对相关政策进行完善和调整。

建立职业准入制度,有效地使用有限资源

我国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正在不断壮大,2015年,仅濮阳市一地就完成了1700名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工作,为现代农业生产职业化积累了人才基础。

推进现代农业生产职业化,仅依靠自动演化是不现实的,还必须通过有效措施——新型职业农民职业准入制度加以促进。只有建立起严格的新型职业农民职业准入制度,国家才能更有效地使用有限的资源,高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扶植、监督和管理。

各发达国家无不把农业人才培养作为战略重点,通过立法确立农民职业准入制度,并以得力的扶持手段,确保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有效实施。如在德国,要想成为职业农民,不仅要有理论学习过程,还必须经过严格的实践劳动锻炼。建立严格的新型职业农民职业准入制度,对我国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

完善农业支持政策,多渠道帮助农民增收

“政府一年4000元的藕种补助,提高了农户种植莲藕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如今,每亩莲藕一年收入5000多元,是传统种植业的5倍,不少农户都盖起了楼房。”濮阳市范县陈庄镇莲藕种植基地带头人张磊介绍,“原来种十年水稻,盖不起平房,现在种两年藕,就能娶媳妇。”

“建双孢菇大棚时,最困难的就是资金问题,幸亏有了贴息贷款优惠政策。”濮阳县白堽乡王密城村党支部书记王景军告诉记者,“正是赶上这一机遇,我村才从远近闻名的黄河滩区赤贫村,变成豫北最大的双孢菇种植基地,群众生活得到了很大改善。”

濮阳市农民专家、河南四棱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裴顺强,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型职业农民。在谈到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时,他颇有期待地说,“我们希望用自己的知识产权,发展自己的产业,实现自身的价值,并带动群众共同致富。我们需要来自农业政策、土地流转、资金支持、农业大数据、社会化服务等各个方面的支持,其中最需要的就是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政策。”

农业属于对自然环境依赖性强、生产周期长、产品供求弹性小、自然和经济风险大的弱势产业,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也难以给农民带来与工业相当的规模效益。发达国家农业实践表明,政府支持是职业农民形成的重要条件,职业农民的收入更多地来自于政府多渠道的支持。我国也要加紧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政策,加大对现代农业和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力度,通过多渠道的综合扶持,保障农业生产与经营的正常运转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