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关键在人:2020年2000万新型职业农民如何培育

作者:孙庆玲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9-01-02 阅读量:0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农村实用人才的主体,必须抓住机遇、改革创新,解决老问题,塑造新格局,促进新发展。”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李波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验交流暨信息化工作推进会上表示。

据今年10月发布的《2017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报告》显示,我国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已突破1500万人,较2016年增长约600万人。去年农业部出台《“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曾提出,到2020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超过2000万人。因此,接下来如何培育更多更为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也成为此次会议探讨的重点。

在天津市农广校校长刘庆辰看来,一大重点便是要加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推动出台切实可行的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牢牢抓住产业、市场和农民这“三个需求”的导向,针对需求端的实际,做好供给侧的改革,形成适应不同类型、不同产业和不同地区发展需要的接地气、可复制和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

“创新培育模式可以说是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加速器’。”浙江省农广校校长应华莘表示,浙江省目前应用“理论教学+导师指导+基地实践”的创新培训模式,充分发挥实训基地和田间学校的作用,将农业生产实践教育与农时季节紧密结合起来,使农民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促进了学用结合。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高级研修班,围绕作物整个生长周期,以导师制的形式开展小班化教学,并提供长期的跟踪服务,深受学员好评,促进企业增收增效。

此外,应华莘建议应推进绩效考核,提升培育效能。“按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考核方案,抓好任务清单制定、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考核三个关键环节,做到任务清单清晰、重点突出,绩效目标合理、可考核,绩效考核公正、结果可运用。坚持培育工作的开展以指标体系作为重要参考,更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

与会的多省份人员关注的重点则是,职业农民制度。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会议上,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李波透露,职业农民制度框架的顶层设计目前已基本完成。

“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统领今后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根本制度保障,这是由我国现实国情、农情决定的。”李波介绍,“相关制度文件系统总结了近年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建设的经验做法,回答了乡村振兴背景下如何培养造就新一代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职业农民队伍这个重大命题,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思路”。

关于接下来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李波提出,要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重点,发挥好支撑保障作用。要拓展职业农民发展新空间。着力解决人留不下来、职业吸引力不足的问题,从职业认定、教育培养、定向扶持等方面创设真金白银的政策,让更多职业农民能留在农村发挥作用。

“重点是推进职业农民制度建设。一是健全完善职业认定制度,加大教育培养力度,给予定向政策扶持,做好延伸跟踪服务;二是抓一批试点示范,为职业农民队伍发展和作用发挥创设更好的政策环境,形成引领乡村振兴的人才队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李波说。

至于考核机制,李波强调,要建立多维度考核新机制。推动各地党委政府把培育职业农民纳入乡村振兴的总体部署,给予高度重视、层层夯实责任、工作措施落地。重点是建立多维度考核机制,一方面推动职业农民工作纳入各省向中央汇报乡村振兴进展内容,继续实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同时,开展第三方考核,对各省做拉网式评估,查漏补缺、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网络考评制度,依托科教云平台,面向所有学员、班次、教师、基地实行线上用户对象考评。

最后,李波指出要坚持公益性和市场化两条腿走路,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解决现有教育培训体系协同性不够、系统性不强、内在动力不足的问题。推动培育工作由任务导向转向结果导向。“要建立公益性教育培训机构竞争退出机制,要以考核评价结果说话,以农民满意度说话。还要引导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社会资源积极参与,着重发挥职业院校系统性育人优势,关键是激励约束并重,激发出参与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