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职业结构变迁研究

作者:郑长德 来源:民族学刊 发布时间:2016-03-07 阅读量:0

郑长德

[摘要]利用人口普查数据,对我国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的职业结构进行分析发现:第一,少数民族总体的在业人口职业分布中,除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占比远远超过总人口和汉族外,其余各职业人口比例均低于总人口和汉族人口的水平。第二,在业人口职业结构的性别差异及变化趋势说明女性地位在1990~2010年间的逐步提高。第三,从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比例看,少数民族脑力劳动占比低,体力劳动占比超过90%,农村体力劳动占比接近70%。第四,各少数民族在业人口职业结构的多样化程度有所提高。第五,各少数民族间职业结构的族际差异显著。第六,城镇化水平及人口受教育程度是决定在业人口职业结构的主要因素。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近十年来,少数民族的社会排斥程度在上升。这种上升已经或正在引起一些社会问题,甚至是政治稳定问题,应引起高度关注。为此,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教育的支持力度。其次,在公务员招考中,应提高少数民族的比例,使得其与人口比例相称。第三,规定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项目中,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工人的比例,并对超过比例的给予鼓励。

[关键词]少数民族人口;人口普查;职业结构

中图分类号:C92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14)03-0009-11

基金项目:本文得到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9&ZD011)、西南民族大学学位点建设项目基金(项目编号:2011XWD-S0202)资助。

作者简介:郑长德(1962-),男,四川广元人,经济学博士,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与金融发展。四川 成都610041

人口的职业结构是指全部就业人口中从事各类职业的人口的比例,反映了一个人口群体的经济发展水平,同时也反映了劳动者所处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境遇[1]。在我国的人口普查中,按专业把人口划分为如下类型: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本文根据1990年、2000年和2010年三次人口普查数据[2][3][4],研究分析了各民族在业人口的职业结构及其演变。文章首先讨论了汉族和少数民族总体的职业分布特征,其次重点分析了55个少数民族在业人口职业结构的族际差异,再次简要分析了人口职业结构与城镇化、受教育程度的关系,最后是结论和相关政策建议。

一、少数民族人口职业分布的基本特征

(一)少数民族人口职业构成及其变化

表1给出了1990年、2000年和2010年三次人口普查在业人口的职业构成。静态地看,2010年在业人口职业构成中,占比最高的是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总人口、汉族和少数民族分别为48332%、46398%和69373%;其次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占比分别为:总人口2248%,汉族2341%,少数民族1238%;居第三位的是商业、服务业人员,分别为:总人口1617%,汉族1679%,少数民族948%;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占比分别为:总人口432%,汉族446%,少数民族282%;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为:总人口6828%,汉族7%,少数民族494%;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占比分别为:总人口177%,汉族185%,少数民族093%。显然,少数民族在业人口职业分布中,除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占比远远超过总人口和汉族外,其余各职业人口比例均低于总人口和汉族人口的水平。

从结构变化情况看,1990~2010年,总人口职业结构变化值为12402,汉族为13147,少数民族人口为8197,2000~2010年,在业人口职业结构变化值分别为:总人口32258,汉族33375,少数民族人口19157。这些数字至少说明了两点,一是无论是总人口,还是汉族和少数民族,2000~2010年的结构变化值大于1990~2000年的结构变化值,进入21世纪头10年,各民族在业人口的职业流动比较大;二是比较起来,少数民族人口的结构变化值小于总人口和汉族人口,特别是2000~2010年,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结构变化值大大低于总人口和汉族,这说明与总人口和汉族比较,西部大开发以来的十年并未给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的职业结构带来成比例的变化。

分职业看,2010年与1990年比较,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总人口增加了0021个百分点,汉族增加了0059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减少了0352个百分点;专业技术人员:总人口增加了1514个百分点,汉族增加了1617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增加了0496个百分点;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总人口增加了2576个百分点,汉族增加了267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增加了1511个百分点;商业、服务人员:总人口增加了10767个百分点,汉族增加了11211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增加了6173个百分点;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总人口减少了22247个百分点,汉族减少了23195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减少了13325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总人口增加了7323个百分点,汉族增加了7582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增加了5452个百分点。

2010年与2000年比较,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总人口增加了0103个百分点,汉族增加了0125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减少了018个百分点;专业技术人员:总人口增加了1125个百分点,汉族增加了1201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增加了0244个百分点;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总人口增加了1221个百分点,汉族增加了1261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增加了074百分点;商业、服务人员:总人口增加了6995个百分点,汉族增加了7262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增加了3923个百分点;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总人口减少了16128个百分点,汉族减少了1668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减少了9399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总人口增加了6655个百分点,汉族增加了6805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增加了4664个百分点(表1)。

上面的分析中,特别注意的是,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事业单位负责人,属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者,他们拥有较多的组织资源,而企业单位负责人既拥有丰富的经济资源,也拥有较多的组织资源,他们是“社会中心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影响。从人口普查看,目前,少数民族在业人口中,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所占比例远低于总人口和汉族人口,而且1990年以来,这个比例还在下降,1990年为1286%,2000年为1114%,2010年为0934%。

(二)分性别职业结构

2010年在业人口中男性占比在总人口、汉族和少数民族间差异不大,分别为5535%、5547%和5395%,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男性占比低于全国和汉族水平。分职业看,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中,无论是总人口,还是汉族或少数民族,男性占比均在74%左右,说明男性在领导职业中占有明显优势;在专业技术人员的男女构成比例中,女性稍高于男性;在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男女构成比例中,男性高于女性,男性差不多占2/3;在商业、服务业人员中,女性高于男性,且少数民族女性占比要高出总人口和汉族人口2~3个百分点;在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中,男性稍高于女性;在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的男女构成比例中,男性显著高于女性,总人口中,男性为6837%,汉族在业人口中,男性占比6825%,少数民族在业人口中,男性占比7084%。

从变化看,1990~2010年,在业人口男女构成比例变化不大,总人口和汉族人口中,男性占比在55%左右,少数民族稍低,53%多点;分职业看,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中,男性占比在下降,比如少数民族从1990年的8902%,下降到2000年的8219%,2010年为7355%;专业技术人员中,男性占比也在下降,少数民族在业人口中,男性专业技术人员占比,1990年为5944%,2000年为5082%,2010年为4899%;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和商业、服务人员中,男性占比也在下降,如少数民族中,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男性占比1990年为769%,2000年为7005%,2010年为6687%,商业服务人员的男性占比,1990年为4904%,2000年为4649%,2010年为4572%;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的性别构成中,总人口、汉族和少数民族变化不大,男性占比大体上保持在51%~52%之间,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中,男性占比均在上升,如少数民族,1990年为6864%,2000年为6954%,2010年为7084%。

在业人口职业分布中性别结构的这些变化,反映了女性地位在1990~2010年间的逐步提高,有更多的女性人口,特别是少数民族女性人口在向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商业服务人员这些职业转移。

(三)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

在七大类职业分类中,还可以区分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两类。前者包括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其余为体力劳动者,其中商业、服务人员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及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可看成是非农体力劳动者,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是农村体力劳动者。2010年总人口中,脑力劳动占比1292%,非农体力占3875%,农村体力占4833%;汉族在业人口中,脑力劳动占比1330%,非农体力占比403%,农村体力占比464%,少数民族中,脑力劳动占869%,非农体力2193%,农村体力占6937%。可见,少数民族脑力劳动占比低,体力劳动占比很高,其中绝大多数分布于农村。

从比较静态看,1990~2010年,总人口、汉族和少数民族中在业人口的脑力劳动占比都提高了,其中总人口和汉族差不多每10年提高2个百分点,而少数民族提高慢,1990~2000年提高了185个百分点,2000~2010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体力劳动中,非农体力占比在提高,在1990~2000年间,总人口和汉族人口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少数民族提高了不到3个百分点,2000~2010年,总人口和汉族人口提高了13~16个百分点,而少数民族只提高了8个百分点。

二、少数民族人口职业分布的族际差异

(一)少数民族人口职业结构族际差异的一般趋势

55个少数民族,由于历史、居住地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职业分布的族际差异很大。首先从族际差异的一般态势看,如表4所示。从变异系数看,2010年变异系数最大的是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除开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为087,其次是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变异系数为085,专业技术人员073,商业、服务人员064,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058,差异最小的是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变异系数为026。

从变化看,1990~2010年变异系数先扩大后缩小的是: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变异系数处于不断下降的是:专业技术人员,商业、服务人员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的变异系数基本稳定在025。

其次,总体上,55个少数民族在业人口中,绝大多数职业结构以农民为主。2010年有49个民族的在业人口中,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占比在50%以上,最高的达到8969%。而且他职业人口所占比例较小。而且,2000年以来,像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这类职业的占比很多民族还在下降。

第三,各少数民族在业人口职业结构的多样化程度有所提高。虽然有德昂族、傈僳族、塔吉克族等大多数少数民族在业人口中,农民占绝对多数,比例在80%以上,但总体上各少数民族在业人口职业结构在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这可从职业多样化指数中看出来。职业多样化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xi是第i个职业人口在全部职业人口中的比例,N是职业数。据计算,全国总人口中,在业人口职业多元化指数1990年为19,2000年为221,2010年为315;汉族在业人口职业多元化指数为:1990年194,2000年228,2010年327;少数民族总体的职业多元化指数为:1990年144,2000年158,2010年197。虽然少数民族总体的职业多元化指数低于全国平均和汉族,但1990年到2010年在不断增加。在55个少数民族中,除了少数几个民族的职业多元化程度在下降外,绝大多数均在增加。例如,1990~2000年,职业多元化指数在下降的有:蒙古族、藏族、鄂伦春族、独龙族、高山族、鄂温克族、锡伯族和达斡尔族;2000~2010年职业多元化指数在下降的民族有:哈萨克族、维吾尔族、门巴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京族、塔吉克族、高山族、塔塔尔族。

第四,各少数民族在业人口中,职业结构变化的总趋势是,农业劳动者占比在下降,而非农体力劳动者占比上升。这可从2010年18个人口百万以上的少数民族在业人口1990~2010年职业分布变化趋势反映出来,如表5所示。

(二)分职业族际差异

1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族际差异

2010年,全国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占在业人口的177%,其中汉族为185%,少数民族总体为093%。55个少数民族中,这一阶层的分布比例差异很大,比例最高的是鄂伦春族(559%),最低的是德昂族(016%),最高是最低的35倍。高于全国平均数的有12个民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高山族、朝鲜族、乌孜别克族、赫哲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京族、裕固族、锡伯族、满族;在全国平均数之下、少数民族总体比例之上的有13个:回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蒙古族、畲族、仫佬族、哈萨克族、仡佬族、塔塔尔族、土族、纳西族、保安族、塔吉克族;其余30个少数民族,这一阶层的比例均在093%之下。

从变化趋势看,2010年与1990年比较,这一阶层占比除京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畲族、仫佬族、仡佬族、土族、东乡族和拉祜族等有增加外,其余46个民族均不同程度下降;2010年与2000年比较,这一阶层占比上升的有畲族、珞巴族、仫佬族、土族、鄂伦春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基诺族、朝鲜族、仡佬族、毛南族、土家族、布朗族、壮族、黎族等15个民族,其余40个民族这一阶层占比均在下降。例如,藏族这一阶层占比:1990年为129%,2000年为1%,2010年为076%;维吾尔族这一阶层占比:1990年为087%,2000年为084%,2010年为047%。

以全国平均数和少数民族总体比例为依据,分析各少数民族这一阶层1990年来的变化,如表6所示。可以看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比例的少数民族数显著下降。

2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这类人员一般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拥有较多的文化资源。2010年,这一阶层在全国的比例是683%,汉族为7%,少数民族总体是494%。从各少数民族看,这一阶层占比最高的是俄罗斯族(2427%),最低的是东乡族(153%),相差15倍。在55个少数民族中,这一阶层占比高于全国水平的有16个:俄罗斯族、赫哲族、塔塔尔族、鄂伦春族、乌孜别克族、达斡尔族、朝鲜族、鄂温克族、锡伯族、蒙古族、高山族、裕固族、纳西族、哈萨克族、满族、土族;在全国平均数之下、少数民族总体比例之上的有11个:京族、回族、仫佬族、仡佬族、柯尔克孜族、毛南族、白族、土家族、藏族、基诺族、塔吉克族;其余28个少数民族这一阶层占比在少数民族总体之下。

从变化看,2010年与1990年相比,这一阶层占比下降的有18个,不变的有1个,其余36个少数民族这一阶层占比在上升;与2000年比较,这一阶层占比下降的有16个少数民族,上升的有39个民族。

3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是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事务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安全保卫、消防等业务的人员,他们也从事脑力劳动,拥有一定的文化资源和组织资源。2010年这一阶层在全国的比例为432%,汉族为446%,少数民族总体为282%。

在55个少数民族中,这一阶层占比最高的是鄂伦春族(1853%),最低的是东乡族(093%),相差近20倍。从少数民族内部看,高于全国水平的有15个:鄂伦春族、俄罗斯族、乌孜别克族、高山族、赫哲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塔塔尔族、朝鲜族、锡伯族、裕固族、京族、纳西族、蒙古族、回族;在全国平均数之下、少数民族总体比例之上的有16个:仫佬族、满族、门巴族、哈萨克族、毛南族、土族、仡佬族、白族、保安族、珞巴族、柯尔克孜族、土家族、景颇族、畲族、怒族、基诺族;其余24个少数民族的这一阶层占比在282%之下。

这一阶层1990年以来的变化情况如表6所示。

4商业服务人员

商业、服务人员是指从事商业、餐饮、旅游、娱乐、运输、医疗辅助服务、社会和居民生活服务的人员以及农业服务人员,如森林防护人员、野生动物保护人员和动物防疫人员等。他们主要从事体力或半体力劳动,各种资源的占有都比较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大量的农业户口人员流入这一阶层,因此,这一阶层的人员将越来越多。2010年,这一阶层在全国的比例为1617%,汉族为1679%,少数民族总体为948%。

55个少数民族中,这一阶层占比最高的是朝鲜族(3297%),最低的是塔吉克族(188%),最高是最低的175倍。朝鲜族、京族、俄罗斯族、乌孜别克族、回族、撒拉族、鄂伦春族、高山族、赫哲族等9个民族在全国平均比例之上;锡伯族、畲族、达斡尔族、仫佬族、满族、纳西族、裕固族、鄂温克族、塔塔尔族、蒙古族、土家族、白族等12个这一阶层占比位于全国平均数和少数民族总体比例之间。其余34个少数民族的这一阶层占比在少数民族总体水平之下。

5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这一阶层人员包括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产品和水产品加工人员、水利设施养护人员和农业专业机械操作人员,属于从事体力劳动的阶层。这一阶层占有的社会资源少。2010年全国在业人口中,这一阶层的比例为2248%,汉族为2341%,少数民族总体为1238%。

在55个少数民族中,2010年这一阶层占比最高的是畲族(2555%),最低是塔吉克族(226%),极差为2329个百分点。同时畲族也是占比在全国水平之上的唯一一个少数民族,占比在全国水平和少数民族总体水平之间的有21个少数民族:赫哲族、土家族、侗族、仡佬族、仫佬族、俄罗斯族、毛南族、布依族、乌孜别克族、苗族、朝鲜族、满族、高山族、回族、水族、壮族、白族、佤族、瑶族、锡伯族、土族;其余33个小于少数民族总体水平。

6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这一阶层是直接从事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的人员,从事的是体力劳动,占有资源最少。2010年全国在业人口中,属于这一职业的占4833%,其中汉族为464%,少数民族为693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55个少数民族内部,这一阶层占在业人口比例最高的是德昂族(8969%),最小的是俄罗斯族(1634%),极差为7335个百分点。其中,俄罗斯族、朝鲜族、鄂伦春族、乌孜别克族、赫哲族、高山族等6个的比例在全国水平之下,有21个位于少数民族总体水平和全国水平之间:京族、畲族、达斡尔族、回族、锡伯族、塔塔尔族、仫佬族、鄂温克族、满族、土家族、仡佬族、蒙古族、毛南族、侗族、撒拉族、裕固族、白族、纳西族、土族、壮族、布依族;其余28个少数民族的比例高于少数民族总体水平。

从比较静态角度看,2010年与1990年比较,除俄罗斯族、塔吉克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塔塔尔族、高山族等6个民族,这个阶层占比在上升外,其余都不同程度在下降,其中畲族下降幅度最大,下降了3281个百分点;2010年与2000年比较,在业人口中,这一阶层占比上升的有:哈萨克族、鄂温克族、维吾尔族、门巴族、高山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其中塔塔尔族上升最大,达2283个百分点,其余48个少数民族均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仡佬族,下降了2204个百分点。

从分布的变化看,55个少数民族中,占比小于全国平均水平1990年有13个,2000年12个,2010年6个;占比在全国平均水平与少数民族总体水平之间:1990年6个,2000年7个,2010年21个;占比高于少数民族总体水平:1990年和2000年均为36个,2010年为28个。

(三)职业区位商

为了分析55个少数民族在各职业中的占优情况,这里就算了各民族的职业区位商,若职业区位商大于1,表明该职业是占优的,否则就不是占优的。职业区位商定义为:职业区位商=某民族第i个职业的在业人口占全国在业人口中第i个职业的比例/某民族在业人口占全国总在业人口比例。

计算结果表明(表8),汉族在脑力劳动职业占优,且1990~2010年优势愈加突出,而少数民族总体在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占优,在其他职业不占优,且地位愈益下降。

18个人口超100万的少数民族的职业区位商如表9所示,其中区位商大于1的情况是: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1990年和2000年有5个(朝鲜族、满族、回族、蒙古族和哈萨克族),2个(朝鲜族、满族);

专业技术人员:1990年6个(朝鲜族、蒙古族、哈萨克族、满族、回族、藏族),2000年5个(朝鲜族、蒙古族、哈萨克族、满族、回族),2010年4个(朝鲜族、蒙古族、哈萨克族、满族);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1990年和2000年5个(朝鲜族、蒙古族、回族、满族、哈萨克族),2010年3个(朝鲜族、蒙古族和回族);

商业、服务业人员:1990年2个(朝鲜族、回族和满族),2000年和2010年2个(朝鲜族和回族);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1990年15个,2000年16个,2010年17个;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1990年3个(朝鲜族、满族和回族),2000年和2010年没有。

三、少数民族人口职业分布的决定因素分析

在业人口的职业结构既是个人职业选择的结果,同时环境因素的影响很重要。给定环境第一性(居住地自然地理位置、气候与地形地貌等),教育、城镇化水平等第二性环境决定了人们职业选择的机会大小。

从自然地理环境看,那些聚居地远离政治核心区和经济核心区、地理结构破碎、环境结构复杂的少数民族,现代化程度低,在业人口的职业结构中,农村体力劳动者占比很高;而那些聚居地离经济发达地区较近,地理环境比较完整的少数民族,现代化程度较高,因此在业人口职业结构中脑力劳动和城市劳动者占比较高。

从民族的政治分布上看,可以区分出自治民族和非自治民族。同一个民族在自治地,城市职业占比较高,而在散居地则较低。同一地区,自治民族的城市职业占比较高,而非自治民族的城市职业占比较低。

城镇化水平对在业人口的职业选择的影响是显然的[5]。城镇化水平高的民族,非农职业比例高,而且在城镇求职要求的技能水平在现阶段一般要高于农村,因此城镇化水平高的民族,脑力劳动/体力劳动的比例也比较高,再者,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一般设在城镇,所以,在业人口中这类职业的比例在城镇化水平高的民族也高。简单的描述性统计表明,2010年55个少数民族城镇化水平与非农职业/农村职业的线性相关系数为06811,与脑力劳动/体力劳动的线性相关系数为07292,与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占比的线性相关系数为06788。

从个人职业地位的获得来看,教育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在现代社会,一方面许多职业,特别是与主要从事脑力劳动相关的职业,都规定了最低的学历学位门槛,另一方面,接受一定的教育水平,不仅是获得相关职业的能力的主要甚至是唯一途径,而且学历学位的信号显示功能也表明,具有某种学位是个人能力的信号揭示,因此教育是衡量个人能力的一个最重要的可度量指标,因而成为能力的最有效标志。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及相关人员这类脑力劳动者,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其文化素质总体上也高于其他阶层。对个人来说,受过中、高等教育是进入这些较高阶层的一个重要因素。受教育程度越高,流向社会地位较高阶层的可能性越大。如朝鲜族、俄罗斯族、塔塔尔族等民族2010年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技能劳动力比例都较高,这些民族在国家机关干部、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阶层中占有较大比例。

统计分析表明(表),平均受教育年限与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比例显著正相关(07735)、与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强正相关(08613)、与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比显著正相关(07752)、与商业、服务人员占比显著正相关(06841),与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占比强负相关(-08377),与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正相关(049)。

各少数民族技能劳动力比例与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占比强正相关(08142),与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强正相关(09573),与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比强正相关(08986),与商业、服务业人员占比显著正相关(06501),与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占比强负相关(-08293),与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占比正相关(03493)。

因此,有效改善少数民族的受教育状况,扩大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改善人力资本结构,提高技能劳动力比例,是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包容性发展的重要途径。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业人口的职业结构及其演变反映了一个人口群体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所处社会地位的变化。本文利用人口普查数据,对我国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的职业结构的分析表明:

第一,少数民族总体的在业人口职业分布中,除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占比远远超过总人口和汉族外,其余各职业人口比例均低于总人口和汉族人口的水平。从变化看,1990年到2010年,除了农村劳动者占比下降这一基本趋势外,特别注意的是,少数民族在业人口中,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所占比例远低于总人口和汉族人口,而且1990年以来,这个比例还在下降。

第二,在业人口职业结构的性别差异及变化趋势说明女性地位在1990~2010年间的逐步提高,有更多的女性人口,特别是少数民族女性人口在向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商业服务人员这些职业转移。

第三,从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比例看,少数民族脑力劳动占比低,体力劳动占比超过90%,农村体力劳动占比接近70%。

第四,各少数民族在业人口职业结构的多样化程度有所提高。

第五,各少数民族间职业结构的族际差异显著。

第六,城镇化水平及人口受教育程度是决定在业人口职业结构的主要因素。

根据本文的研究,我们认为近十年来,少数民族的社会排斥程度在上升。这种上升已经和正在引起一些社会问题,甚至是政治稳定问题,应引起高度关注。因此,笔者建议: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教育的支持力度。

其次,在公务员招考中,应提高少数民族的比例,使得其与人口比例相称。

第三,规定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项目中,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工人的比例,并对超过比例的给予鼓励。

参考文献:

[1]吴忠观人口科学辞典[K]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2]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中国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G]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2

[3]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中国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G]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

[4]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G]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5]郑长德中国少数民族城镇化问题研究[R],2013年工作论文

收稿日期:2014-03-24

责任编辑:王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