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头发凌乱的高中生在水泥地篮球场上张牙舞爪地争抢着褪色的篮球,春日的夕阳照得他们满头大汗,精瘦分明的小腿贴着地面追逐交错,脏乱的球鞋在粗糙的地面胡乱摩擦破洞。晚自习铃声一触即发,班主任的咒骂还未来临,这是这所还未评上省重点高中的学校一天里最有生气的时刻。
我和命先一群人在场上奔跑,精瘦的命先眼疾手快,灵活地在人群中贴着水泥地抢到篮球,便立即抛向空中,篮球重重地砸在篮板上,接着又陷入新一轮张牙舞爪的争抢。
夕阳西沉,人声鼎沸的球场上人群渐渐散去,球场旁的水龙头前挤满了人。命先双手翻起身上的汗衫朝头上一抹,蒙住头麻利地揉搓两下,索性连手也不用洗了。
1.夏日的篮球场
篮球场随着浓雾下沉回归冷寂,旁边的操场杂草丛生,围墙边的刺柏却郁郁葱葱,像新上漆的铁质围墙。黑色铁栅栏绕校一周,绕过人迹罕至的后树林,在学校北边的大门像道笨重的闸门重重地合上。
铁门很久未开,地上的弧形轨道已经生锈。每天早上,命先和我望着这道闸门外飘香的早餐店,面面相觑。学校食堂的馒头硬得像秤砣,我们每天早上托着不锈钢饭盒盛着的两个白色秤砣在食堂里百无聊赖。命先跟我一样厌倦了这个混杂着消毒水和洗洁精气味的地方,我们开始盘算着闯过那道闸门,冲向马路对面飘着煎蛋和肉丝香气的南昌炒粉店。
早餐店主热情地招揽着跃跃欲试的住校生们,趾高气昂的走读生在早餐店里拎着大食品袋一顿采购,踩着单车飘进校园,提着热气腾腾的早餐给交情好的住校生同学们。
我和命先始终不愿意麻烦走读的女生,坚持自食其力。大门旁重兵把守,他们是学校封闭制管理的中流砥柱。有好几次,四肢发达的体育生试图硬闯过重闸,都被保安拎着衣领抓了回来。我们取笑头脑简单的体育生,因为每次我们都能瞒天过海,比如谎称我是走读生,忘带走读证了……屡试不爽。
大大的铁闸门中开着的不锈钢小门被高中生们蹭得光亮,摇着笨重的环球牌大锁在不锈钢小门上晃荡,捶击不锈钢钢管发出的清脆响声,这是困顿的早晨让人开始一天兴奋清醒的声音。
2.命先和我
和命先的交情,始于我对他名字的好奇。命先说他们家族起名字按排行,“先”字是辈分排行,“命”字则是他爷爷辈给他定的,据说跟他的堂哥、堂弟名字的中间字可以组成一个成语,大概是“福大命大”的意思。这么看来,他那个叫 “大先”的堂弟,名字更具独特性。
重点班的残酷之处就在于,座位是按成绩排的。我和当时并不高大的命先成了同桌,也自然结成了非常坚固的“篮球队友”和“早餐同盟”。篮球场上,眼疾手快的命先总是能在乱战中抢到篮板球,给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他每次抢到篮板球之后的诡笑。尽管他投篮的出手姿势像打太极,尽管他消瘦的身材被壮汉们一碰就摔出底线,但他已经是个具有杀伤力的防守者。
也因为这样,我笨重的大高个和眼疾手快的命先成为黄金搭档。我们在无聊的数学课上谈论篮球战术,在政治课上谈论NBA,他大概就是休斯敦火箭队的贝弗利,而我一直以霍华德自诩。可是,在月考试卷发下来的那一刻,我们又开始忏悔。命先顶着连片的“×”开始订正。他订正的时候总是一手沉重地举笔托着下巴,一手手指卷曲玩弄着他凌乱的刘海。有段时间里,他的刘海已经全部卷曲,加上他长期打球暴晒的黝黑皮肤,这才真正开始有点像火箭队的贝弗利。但是,无论面对多少次连片的红色对叉,一次酣畅的篮球赛后,我们的精彩谈论又风生水起。
班主任的语文课是最漫长的,他热衷于开批斗会,能把语文早读开成批斗会,把课外活动开成批斗会,把两节连上的语文课开成批斗会。批斗会开起来,他双手叉腰、目光扫射,像两顶永远装满子弹的机关枪喷着火光,在闷热的教室里扫射。命先缩着,绝不敢和他目光交汇,我个子高,无法退缩,好几次被迫和他目光短兵相接,都有种罪大恶极的恐惧感。
有几次课外活动打球,我和命先玩的忘记了时间。上课铃一响,班主任准时埋伏在教室的后排,我们抱着篮球满头大汗冲进教室,窃喜未被发现,却在落座的前一秒被老师揪出。
接下来,除了没收篮球,就是漫长的批斗。夕阳从窗外斜照,晚风吹着课本刷刷作响,我们眯着眼睛直视着夕阳,又被晚风隔着汗湿的球衣吹得瑟瑟发抖。我们忘了话语的具体内容,只是教室回响的批斗话仍然让我们耳朵发热。
3.食物的“垂涎”
封闭制的校园让我们对 “吃”产生了长久的垂涎,好几次,命先的爸爸提着餐馆打包的美食来到宿舍,饭盒打包的食物有“啤酒鸭”和“红烧猪蹄”,还有很多金黄色的食物上盖着各种佐料,油光发亮的食物仍然冒着热气。命先往往和我一起分享,他知道我和他一样在饥饿的情况下,对这种流油的食物会陷入某种恍惚的理智消失。
我们的友谊从充满消毒水和洗洁精味道的食堂到香气扑鼻的南昌炒粉店,再到回味无穷的宿舍。午后的阳光格外毒辣,宿舍风扇仍旧半死不活,那些金灿灿的食物像饕餮一样在那个夏天构成了我和命先最久远的回忆,我们在大饱一顿后陷入绵长的午睡,下午的英语课上还打着饱嗝。
几年后,我在南方的高校里读研究生,那么多年盛夏和夕阳斜照过去之后,我感觉很多记忆只能点点滴滴出现,并且转瞬即逝。昔日出现过的欢笑和痛楚的时光幻化成为同样的颜色,在泛黄的纸上都是一样的暗淡,使人难以区分。但关于和命先的那些漫长的夏日,伴随着食物的香气和汗水,总让我记忆犹新,
余华说这就是人生之路,经历比回忆鲜明有力。回忆在岁月消失后出现,如同一根稻草漂浮到溺水者眼前,自我的拯救仅仅是象征。
那个陪伴我度过整个燃烧的高中岁月的同桌,时常让我在回忆里笑得发抖,像那个夏天正午热风吹起的大片树叶。那些食物的香气和球场的汗水,隔着学校翻新的塑胶跑道和球场在岁月里闪耀着光芒。那个最终未能成为“少年包工头”的同桌,和他依然卷曲的刘海是岁月里始终灿烂的阳光,在不论晴朗和荫翳的日子里,永远照在燃烧的少年喜悦的脸上。
(作者系暨南大学2014级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