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虐童”事件频发说起

来源:心理与健康 发布时间:2016-02-29 阅读量:0

山西太原一名5岁女童,因为不会“10加1”,被老师连打70多记耳光;浙江温岭女教师将一名男童揪耳朵双脚离地10多厘米,男童疼得大哭大叫;

山东东营5岁男孩,因为在学校经常遭老师针扎,每晚必须开灯睡觉……

意大利著名文学家亚米契斯在《爱的教育》一书中说:“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幼儿时期处于人格发展的关键期,幼儿在这期间所接受的教育,将会对孩子一生的发展产生深刻影响。面对接二连三的“虐童”事件,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制造了一次又—次的悲剧?

幼儿教师的心理危机感

幼儿教师常常自嘲为教育界的“灰姑娘”。相对于全面接受财政资助的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虽同样辛勤地培育着祖国的未来,地位却不获肯定,尤其是在民办幼儿园,因为缺少编制保障,幼儿教师的薪酬待遇很低。据一项2012年的统计,广州民办幼儿园教师月薪最低的仅为750元。

由于近年来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越来越高,家长们不惜成本将孩子送进幼儿园,自然会对幼儿园和教师的教育报以极大的期望,而这种期望无疑会给幼儿教师的工作施加压力。

低薪酬、高压力的“双重挤压”环境,对幼儿教师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考验,甚至会导致其产生心理危机感,难免会有幼儿教师将压力和不良情绪通过暴力的方式进行宣泄,转嫁给无辜的孩子。

教师质量良莠不齐

美国教育家Beeby在《开发国家的教育质量》中提到,“教育质量的高低是教师素质的反映,没有好的教师就不会有好的教育,教师素质的高低关系到教育实施的成败以及国家的前途。”因此,幼儿教师维系着幼儿教育的质量,有高素质的幼儿教师,才会有高质量的幼儿教育。但是目前,国内幼儿教师队伍良莠不齐:从师资的学历构成来看,2010年,全国幼儿教师中,仅有约0.1%的幼儿教师获得硕士学历,11.9%的幼儿教师是本科毕业,获得大学专科学历的幼儿教师约占48.3%,高中毕业的约占36.2%,还有约占3.5%的幼儿教师是高中以下学历。由此可见,目前幼儿教师队伍以专科和高中毕业生为主,由于教育水平较低,不可避免地导致幼儿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规范水平参差不齐。而教师对孩子的关心,取决于品德;对孩子心理状态的了解,取决于学识与知识。面对孩子的任性、不听管教,老师往往会急躁,内心会产生压力和情绪,对于没有经验、资质不够的教师而言,很难处理好这种烦躁的心理状态。

相关部门监管失责

由于目前我国的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公立幼儿园相对较少,学位数量远远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因此,大批民办幼儿园,甚至无证“黑园”不断涌现。

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幼儿园在强化学前教育、扩大幼教资源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因为部分民办幼儿园甚至“黑园”的管理缺少规范,再加上不少地方教育管理部门疏于审查、监管不力,导致在教师招聘时标准一降再降,不少未受过专业教育,甚至缺乏基本职业素养的人无证上岗。

在不少地区,幼儿教师“先上岗、后考证”的现象十分普遍,最终衍生出各种问题。据报道,浙江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幼儿园教师近四成。山东的比例更高——据山东省教育厅对17个地市194所幼儿园抽查后公布的数据显示,有53%的幼儿教师没有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相关法律不健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然而,直到最近的“虐童”事件,很多人才知道我国法律上从未对虐待儿童罪给予明确的解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规定,只适用于家庭,以致多次发生“虐童”事件后,司法部门无法可依,只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以及治安处罚。

比如,浙江温岭警方在“虐童”事件发生后,只能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批捕相关责任教师,后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相关责任人被行政拘留15日后依法释放。可见,正是由于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导致类似“虐童”事件发生以后出现了.一个惩戒的空白区域,难以起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戒以及对相关人群的威慑、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