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痛苦——第六大生命体征

作者:刘嘉寅,刘巍 来源:心理与健康 发布时间:2016-02-29 阅读量:0

世界卫生组织(WHO)《全球癌症报告2014》统计显示,2012年,全球新增1400万癌症病例,呈逐年增高趋势,其中820万人死亡。癌症目前仍是最令人恐惧的疾病之一,这不仅是因为癌症具有较高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也因为它所致的疼痛。

疼痛被视为肿瘤病人第五大生命体征,它是一种令人不快的感觉和情绪上的感受。疼痛是一种主观的感受,伴有实际的或潜在的组织损伤,并且作为一种独立的疾病威胁着肿瘤病人。

疼痛是目前影响肿瘤病人生活质量的最重要因素,相应的,癌症疼痛治疗也成为全球性的问题,因此,WHO特别提出“到21世纪让全世界的恶性肿瘤病人不痛”的目标。

癌痛的原因

癌痛的机制尚不完全清楚,但究其原因可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种:

1.直接由癌症本身引起的,较常见,约占80%。如肿瘤压迫骨、神经、内脏、软组织,肿瘤浸润或转移等。

2.与癌症治疗有关的,如手术后、神经损伤、化疗后黏膜溃烂、栓塞性静脉炎、病理性骨折等。

3.与癌症相关的,但不是癌症直接引起的,如长期卧床引起的褥疮、肌肉萎缩等。

4.癌症病人的其他疾病,如糖尿病引起的神经病变等。长期得不到有效镇痛的人,容易出现对疼痛的过分敏感。

癌痛的评估

癌痛评估是疼痛治疗的关键环节,是规范化治疗的前提和基础。

临床上有多种分级方法,其中较常用的是疼痛强度数字分级法。

医生会向病人解释:“0级为无痛:无疼痛感觉;1-3级为轻度疼痛:可以忍受的轻微疼痛,不影响或轻度影响睡眠;4-6级为中度疼痛:疼痛感觉较重,对睡眠影响较大,有疼痛表情;7-10级为重度疼痛:疼痛感觉较重,难以忍受,严重影响睡眠,伴有明显的痛苦表情。”然后,由病人根据自身的感受进行评分。

癌痛的控制

规范治疗癌痛的主要目标,是有效消除疼痛,限制药物毒副反应的发生,把疼痛及治疗带来的心理负担降到最低,全面提高病人的生存质量。镇痛是抗癌治疗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综合治疗的重要环节。

许多病人询问:“如何才能不痛?”其实,治疗癌痛是一个综合的过程,可以通过各种治疗手段如手术、化疗、放疗、生物治疗、物理治疗、中医中药治疗等,针对病因从根本上解除疼痛;另一方面,也可以采用对症镇痛治疗的方法,主要通过药物来进行。

关于药物镇痛方面,WHO规定的药物治疗癌痛的原则是:口服为主、三阶梯用药、按时给药、用药个体化,以及注意细节。其中,口服用药方便,医生一般会尽可能选用该途径给药,能口服的不会注射。只有口服药物的镇痛效果差、病人不能进食、口服药的毒副反应较重或出现爆发性疼痛时,医生才会考虑用肌肉注射、透皮贴、静脉泵等。

病人和家属往往对镇痛药物心存顾虑,一方面担心不良反应,怕成瘾,另一方面又希望快速达到镇痛的效果。这里便涉及“三阶梯用药”的理念。

“三阶梯用药”是指按照疼痛的轻重,选用不同强度的镇痛药。轻度疼痛者选用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中度疼痛者服用弱阿片类,重度疼痛者服用强阿片类。在实际操作层面,医生会考虑到很多问题,比如病人在药物剂型、给药途径、剂量等方面的特殊情况以及如何预防处理阿片类药物的不良反应等,因此,医生会经过综合考虑后开出妥当的处方,病人遵医嘱服药即可。

除了药物治疗外,病人及家属也可以多掌握一些消除癌痛的小方法。如让病人听舒缓的音乐,冥想、静坐时节律性深呼吸,增加娱乐活动等,这些都有助于使病人转移注意力,产生积极的生理变化,从而增强止痛效果。

给躯体“疼”,疗心理“痛”

疼痛里面既有“疼”的感觉成分,又有“痛”的情感成分。所以在治疗时医生会全面考虑,既用各种药物来消除躯体“疼”的感觉,也会通过心理干预的方法,处理病人心理痛苦的部分。

疼痛被世界公认为人类第五大生命体征,而心理痛苦则被很多学术组织称为第六大生命体征。

我国的一项关于成人癌症病人抑郁和焦虑发病情况的分析显示,3497名癌症病人中30%-40%有抑郁及焦虑的发生。引起心理痛苦的原因很多,比如癌症本身带来的痛苦、治疗带来的不良反应,癌症及治疗带来的形象破坏、劳动能力丧失、家庭、社会和职业角色的缺失等。其中,癌痛是一个重要的躯体和心理上的应激源,它不仅引起机体一系列的病理生理反应,还可能诱发或加重精神痛苦。疼痛和抑郁是互为影响和加重的,二者之间具有协同作用。同时,癌痛病人往往对疾病缺乏正确的认识,进而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

心理痛苦严重影响了病人的生活质量及控制疼痛的效果。所以,在积极控制躯体疼痛的基础上,改善病人的心理痛苦是十分必要的,心理干预方法包括认知行为疗法、音乐疗法、家庭治疗等。同时,家属应对癌痛病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护理,如主动热情地关心病人,抽一定的时间陪伴病人,倾听病人诉说心中的不安,表示理解和同情,让其体会到他并不是孤立地承担痛苦,这些都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