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病人需长期服药

作者:何凡 来源:心理与健康 发布时间:2016-02-29 阅读量:0

笔者在临床工作中,被精神分裂症病人及家属问到最多的问题是:“服药多长时间能停?症状没有了为什么还不能停?”

面对病人及家属期待的目光,医生们总是耐心地解释疾病特点、长期服药的重要性。

依据《中国精神障碍防治指南》,精神分裂症的治疗分为急性期治疗、恢复期治疗、维持期治疗三个阶段。急性期临床症状突出,适合积极的强化药物治疗,控制精神病性症状,处理药物的不良反应,一般需要1-2个月。恢复期治疗主要是在急性期治疗后进一步巩固,同时配合家庭教育和对病人的心理治疗,疗程至少需要3-6个月。而维持期治疗,意义在于尽可能用较低的治疗剂量维持病人的良好状态,恢复病人的社会功能。长期用药时的浓度监测及不良反应的监测,视病人的个体情况而定,一般不少于2-5年。如果病人属于慢性或难治性,则更需要长期治疗。

笔者曾遇到过这样一名精神分裂症病人,25岁,男性。病前陛格内向,大学毕业工作一年后,主要表现是凭空闻声,不仅耳边能听到别人的议论,说他坏话,而且觉得身体被安装了仪器,别人通过仪器传递信息给他,他能听到身体里仪器发出的声音,也都是说自己坏话的声音。为此,他很痛苦,无法坚持工作,有外跑行为,家人无法护理送至本院住院。经过6周的奥氮平系统治疗,患者的症状得到控制,好转出院。

出院后,病人在家属的陪伴下能够每月坚持门诊复诊。经过半年的恢复期治疗,病情稳定,但体重增加了,整个人看起来有些“呆滞”。病人恢复了上班,但不能从事原来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只能从事较为简单的工作。病人及家属对此甚是担忧,病人觉得是吃药影响了他的工作能力,家属也觉得既然那些怪异的症状没有了,就可以停药了。于是,未经医生同意,患者自行停药。3个月后,病人不得不在多个家属的强制下再次住院。据家属介绍,停药后病人渐渐出现之前的症状,家属如何劝说他也不愿继续吃药,以至病情波动无法护理,再次住院。

这样的情况很多——认为病情控制了,担心药物不良反应,停药了,结果疾病复发了,治疗更加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