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E-mail的麻烦

作者:一凡 来源:心理与健康 发布时间:2016-02-29 阅读量:0

最近,在一家外贸企业供职的林伟似乎患上了“E-mail恐惧症”,上班时,一听到E-mail提示音响起,他就立即放下手中的活儿,以最快的速度接收、阅读并回复。不仅如此,就连在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他也不敢有丝毫懈怠,把E-mail提示转接到了手机短信上,一看到短信提示,无论身在何处,他都会尽快接收并回复E-mail。

这种和E-mail打仗的日子,让林伟感到身心疲惫。可想想公司里那么多起拿E-mail说事的事件,他又觉得“严阵以待”没什么不好的,累一点,总比“栽”了强。

在没有硝烟的E-mail大战中,怎样才能全身而退,如何才能赢得漂亮?

战事一:E-maill情书曝光之后

小黄和小丽是一对恋人,任职于同一家公司的不同部门。两人不在同一间办公室,上班时间既见不着面,又不能煲电话粥,短信传情又费钱,于是,他们想到了既方便又省钱的联络方式——E-mail。

恋人的传情电邮,自然少不了甜言蜜语。可有一天,小黄发现,这些邮件的部分内容被人放到了公司的公共E-mail中,惹来一片哗然,同事们都拿他们开玩笑。紧接着,他们收到了公司的辞退信,理由是工作时间用E-mail谈情说爱,无视公司的规章制度。

小黄和小丽很不服气,认为公司擅自监控邮件,并将邮件内容公布于众,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于是,他们联系了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其结果是,小丽保住了工作,小黄离职,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他三个月的薪水和半年奖金。

这是一场分不清输赢的战争:公司保住了威严,失去了人才;小黄收获了爱情,失去了工作。在当事双方还未计算清楚得失之时,已经有人举着鲜明的大旗,站到了各自支持的阵营中。

甲方阵营:

在办公室里用E-mail做自己的事、聊自己的天,对得起你领到的那份薪水吗?公司支付薪水给你,在工作时间之内,你就不应该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年轻男女谈恋爱属于私事,没有理由以此占用工作时间。而且,E-mail作为一种办公工具,是属于公司所有员工共享的资源,岂容你占用公共资源办私事?!

乙方阵营:

年轻男女难解相思之苦,在工作间隙时间,通过E-mail释放情绪,也是人之常情。只要注意分寸,不因此影响工作,公司又何必这么计较?

在处理这件事的方式上,公司的做法不够“地道”,将员工E-mail的内容公之于众,显然是在告诉所有员工,你们的E-mail都在公司的监控中。这样一来,员工们会丧失对公司的信任感,安全感减低。如果公司只是想“杀一做百”的话,那这样的代价也太大了。

战事二:真的有“内奸”?

“如果没有E-mail为证,我失去的不单是一份工作,还可能是做人的尊严。”说起上个月的那次E-mail事件,大志仍然气愤难平。

大志在公司供职多年,—直都扮演着军师的角色,每一次与外商谈判,都是他想方设法与对方周旋,尽可能不给对方压低价格的机会。上个月的谈判进展顺利,也谈妥了价格,就差最后的签约环节了。没想到外商一个电话打来,坚持要压价,否则就放弃这单生意,另觅合作伙伴。

大志告诉老板,外商变卦一定与竞争公司的恶意压价有关。但老板不这么看,他认为公司有“内奸”,把最初的谈判底线透露给了外商。这个“内奸”会是谁呢?从开展谈判准备工作到与外商一次次周旋,再到合同的拟订,只有大志全程参与,而且谈判的底线价格只有老板和大志知道。虽然平日里大志是老板身边最得力的干将,此时却成了老板第一个怀疑的对象。

面对老板的怀疑,大志心中颇为不快,但他很快找到了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原来,一向行事谨慎的他,不仅在自己的电脑上保存了所有与外商联络的E-mail,还将它们备份在公司邮箱的文件库中。这些E-mail清楚地证明,早在外商开始联系大志公司时,也在联系另一家公司,并—直在双方的报价中周旋。

最终,老板相信了大志的话,却也收到了大志的辞呈。尽管E-mail证实大志是清白的,但舆论并没有出现“一边倒”的局面,依然有人站到了怀疑大志的阵营中。

甲方阵营:

虽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但老板对大志的怀疑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大志经手的是公司的重大业务项目,对公司的商业秘密了如指掌。越是处在这样重要的位置,越是应该多留个心眼,比如,大志应该经常、及时地向老板汇报工作进展,日常和外商互通的关键性E-mail,应该及时转发给老板,让老板心中有数,那就不会出现这样的误会。所以,别小看E-mail中的抄送、暗送、转发等功能,这些都能成为你的好帮手。

乙方阵营:

以前总感觉写E-mail很麻烦,如果通E-mail的人就坐在对面,你只要简单交代一句就可以了,又何必写E-mail那么麻烦?可看看大志的遭遇,才知道采用E-mail交流方式是非常有必要的。

工作上的事情纷繁复杂,当面说或者用电话说,都可能出现左耳进右耳出的情况。写成E-mail,“白纸黑字”,既不容易忘记,事后追究责任时,还可以作为一项凭证,谁也赖不掉。小锦囊:写E-mail有讲究

日常工作中,职员们使用E-mail,大多数只是使用抄送、转发等最普通的功能,而“不得抄送”、“不得暗送”、“不得转送”甚至“不得回复”、“阅毕自行删除”等功能没有被广泛应用。若想成为E-mail大战的赢家,就必须把E-mail的功能研究透;若想赢得漂亮,还必须掌握使用E-mail的礼仪。

(1)别以为E-mail只属于你和通信的对方,现在的法律明文规定E-mail也可以作为法律证据。所以,写在E-mail里的字句都要经过仔细斟酌,对公司不利的、涉及商业机密的,千万不能写,如公司的决策、产品报价等。

(2) E-mail内容不宜太过冗长,否则会引起收件人的厌烦,没有耐心阅读下去,达不到用E-mail沟通的效果。

(3)当你收到自己感兴趣的E-mail时,不要漫无目的地转发给他人,你感兴趣的内容不代表别人也喜欢。

(4)使用E-mail要三思而后行,切莫在其中一吐为快。当你收到上司带有斥责语气的E-mail时,千万不要气冲j叫也立即回复,要待冷静之后,再仔细斟酌,谨慎回复。

(5)友送带有附加文件的E-mail时,要考虑收件方的E-mail平台能否阅读该文件。你可以在发送第一封E-mail时先用对方可以阅读的一般格式,然后询问对方,他的E-mail是否能收到附件或其他格式的文件。如果可以,你再在第二封E-mail中发送。这样不仅能让对方知晓文件的重要性,还能传达出你的细致和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