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腹泻,类型繁多巧识别

作者: 李建生 李宁 来源:心理与健康 发布时间:2016-02-29 阅读量:0

腹泻是指排便次数增多(大干3次/日),粪便量增加(大于200克/次),粪质稀薄(含水量大于85%。腹泻超过4周,即为慢性腹泻。慢性腹泻的原因及分类

腹泻的原因简单可以分为外因性、内源性和心因性三种因素。

1.外在原因

(1)病原微生物性因素。如霍乱弧菌、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这是在生活中较常见的因素,多由不洁净的饮食、饮水过程引起,包括被污染的食物、水源、餐具、饮水设备等。

(2)食物源性因素。生活中很多食物中含有人体不能吸收的成分,或者有些食物成分在部分人群中因其自身不吸收或吸收减少导致腹泻。另外,不仅是泻药,很多药物有影响肠道运动的作用,在服药的过程中也可以出现腹泻。

2.内在原因

原发于消化道器质性疾病或消化道外脏器器质性病变:这类多是由于肌体本身的疾病所致,比如溃疡性结肠炎、慢性胰腺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等,这类病人可以同时具有腹泻以外的症状,多在医院严格就诊过程中发现。

这是最应当提高警惕的因素,多数病人可因伴随有腹泻以外的症状就诊而发现,部分病人可能只患有腹泻,医院需要详细检查才可以发现疾病的根源。

3.心因性原因

日常生活中当出现生气、劳累、紧张、情绪波动等状况时,人体就会处于应激状态,这会影响到肠道的正常分泌、运动功能,病人可能出现腹泻、心悸、睡眠差等症状。

这是最具有现代生活特点的因素,它的普遍性甚至可以超过生物性因素,其隐蔽性较大,这种原因导致的腹泻可以随人的生活状态的改变而改变,复发、加重,或者消失。

综合而论,上面提到的这些因素在生活中并不是单独出现、单独致病的,更多的时候是共同作用导致的腹泻。在实际治疗中,要根据致病因素的不同特点给予不同的应对方式。

慢性腹泻的治疗

在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治疗体系中,对于腹泻病人,医生常常单纯根据病原生物性因素、食物源性因素、原发于消化道器质性疾病或消化道外脏器器质性病变采取相应的治疗。但是,在新型的生物一心理医学模式指导下,除了考虑上述因素,医生会更注重心理状态在疾病的发生、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对于属于心身疾病范畴的慢性腹泻,首先应从病人的起病原因分析,帮助病人寻找起病的源头。这样,不仅可以改变病人的不良心境,还可以使病人更好地配合治疗。

药物治疗:根据心身疾病范畴的慢性腹泻的发病机制,应当主要采用调节神经递质的药物,如黛力新(氟哌噻吨美利曲新10.5mg/次,每日上午口服次,或依病情定量)。当然,在治疗初期,对于病情较重的病人,可以短时间配合使用减慢肠道运动、减少肠道分泌的药物(如颠茄l0-20mg/次,3次/日),止泻药物,如易蒙停(咯哌丁胺Img/次,1-2次/日),症状缓解后即可停用,并继续给予调节神经递质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