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乔易
在孩童时代,我们都有过送出一个玩具,收获一块糖果的经历,这就是最简单的互惠。在纯真的交换中,我们学会了建立关系,体会到什么是友好。在被别人喜欢、被别人接纳的态度中认可自己,成长起来……日时收到朋友的礼物,你会准备在对方生曰时也有所表示;销售人员常常给顾客一些好处,然后再宣传产品,如免费品尝、免费体验、赠送小物品等等;托人办事时,如果先施与恩惠,就会提高办事的成功率……现实中,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说得出互惠的概念和原理,但相信我们肯定有过类似的“操练”。
什么是互惠原理?
互惠原理认为,我们应该尽量以相同的方式回报他人为我们所做的一切。互惠就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彼此馈赠或应答,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或者说表面形式上是以物品为替代,其实质上是感情上的互动。比如说:建立关系、加深感情、引起注意、渴望被关照,或者是表达一种特殊的情意。
互惠行为通常是你来我往,或者是其中一方渴望达到你来我往的目的,受赠双方的具体关系决定着互惠的过程和效果。互惠行为可以发生在人与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集团和集团、国家和国家之间,发生在凡是带有关系性质的两方面之间。
分析——互惠怎样“搅动”我们的内心,?
说到互惠,我们很容易联想到一句成语: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之所以称为互惠,是因为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受恩惠者要回报,即便是当下不作出反应,也必须将施惠者的好处或恩德铭记在心,待日后某个时刻回报对方。因此,互惠行为在社会交往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你了解其中所包含的心理学知识吗?
铭记是一种心理成本。铭记某个人的好处和恩典,心中不敢懈怠,类似于精神“负债”。如果施惠者是你的熟人,低头不见,抬头见,那就更会加剧心中的感激。因为不管互惠中的另一方是心甘情愿,还是有所期待,通常人们都认为别人的好处让我“分享”过,这一点是不应该被遗忘的。如果遗忘,不仅有可能被别人鄙视,做人很“没面子”,自己良心上也会过意不去。
因获得好处而“内疚”。内疚是一种指向自己的心理不平衡状态。受惠一方有可能在不能拒绝对方好意的情况下,尤其是感觉受益太大,日后无法回报时,产生内疚感。反之,当事人如果感觉自己有合适的方式、有能力回报的话,也就是可以打破不平衡的状态时,内疚感会减轻。如此看来,适度的互惠行为最好预先考虑到双方的心理感受,而不仅仅是单方一厢情愿的举动。
互惠行为“提高”依从性。面对某钟情境,受人恩惠的一方出于感激,有可能会自觉自愿地顺从于施惠者一方的意志。当然,还会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受惠者内心并不情愿,当事人出于无奈而表现出依从,实际上是退让妥协。
恩惠削弱我们的选择能力。如果一个人先施予我们一点小小的恩惠(示好在先),然后再提出自己的要求(目的在后),会大大提高我们答应这个要求的可能性吗?是的,一般人会将前后过程联系起来作判断,因为在这个时刻,你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完全是自己的了。承载恩惠,削弱了我们自己的选择能力,甚者还有可能成为控制他人的手段。例如,通信运营商经常会提供一些免费的天气服务,在客户免费享用一个月之后,就很难拒绝他们的购买邀请。
应用——生活中,我们该如何做?
对等的互惠。是否可以选择这样的行为:既有助于人,又不至于给对方造成明显的心理压力。比如说:同一办公室的人,年轻入主动为体力不支的年长者做一些事情,年长者回报以工作经验,使年轻人在职业成长方面获益。城市生活的人为外地打工者提供一些便利和照顾,外地人回乡探望时带些家乡特产回馈以表谢意。这类互惠形式的好处在于:一是重在感情传递,二是不因物品贵重而给对方造成心理压力。
低期待的互惠。尽管互惠原理中有回报规则,但施惠一方对自己的示好行为不要抱有高期望值。因为高期望是一种负担,过高的期望值容易导致挫败感。另外,等待本身也有一份沉重,假如对方没有作出我们所期待的某种反应,施惠者也会感到不平衡。所以在生活中,人们既要接受互惠推动人际交往,同时也要懂得在互惠中少一些“一厢情愿”,避免日后自己认为“不划算”。
不被恩惠所左右。互惠借助某种方式传递给我们一种信号,实际上也是在要求我们“怎样”或“不能怎样”,也就是说,施惠者的行为通常是有意义的。作为受惠的一方,人们需要弄清楚对方的意图,根据自己真实的愿望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此时的选择意味自己未来当怎样作出回应。如果有负债感,或者感受到莫名的不爽、对施惠者的动机有质疑时,都不要只考虑眼下的需要,更不要贪图便宜,避免因此而受控于人。顺便说一点:善意的施惠是应该报答的,别有用心、暗算或诡计不在其中。
人与人之间的互惠,其美好之处是感受彼此之间的友谊和温暖。如果我们能从给予中得到心灵满足就可以了。回报只是一种可能,得到更好,说明你的施惠为对方领悟;得不到也不必计较,或许对方有种种原因未能体谅到你的恩惠,或者说你们之间缘分不深。当然,做到这些需要当事人有较高的境界,人格相对更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