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雕塑向何处去?——新常态下的城雕管理转型

来源:上海艺术家 发布时间:2016-06-17 阅读量:0

当我们通过照片回忆起曾经屹立浦江的和平女神,我们会感慨于城市雕塑的伟大,它铭刻着一座城市的历史。今天,城市雕塑作为公共艺术的一种,概念也在不断扩展与外延. 它致力于适应社会新常态,将艺术文化更好地融合于城市空间。在国际大都市上海,雕塑在商业空间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成为时尚空间重要的审美标志。它打造城市品牌和塑造城市形象,建设有文化内涵、有创新活力的当代城市空间艺术,在丰富城市居民的精神享受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城市雕塑作为城市公共空间艺术的一种形式,其概念也在不断扩展与外延。从20世纪80年代初建立的上海城市雕塑建设管理机制也将随之步入新的发展时期,适应社会新常态,将艺术文化更好的融合于城市空间,打造城市品牌和塑造城市形象,建设有文化内涵、有创新活力的当代城市空间艺术。

上海作为我国经济中心,城市发展已初具国际大都市的物质基础,对城市环境、城市品质、城市魅力的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后,需要更为精致、更有品味的城市文化生活和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城市雕塑作为城市公共空间艺术的一种形式,其概念也在不断扩展与外延。从20世纪80年代初建立的上海城市雕塑建设管理机制也将随之步入新的发展时期,适应社会新常态,将艺术文化更好地融合于城市空间,打造城市品牌和塑造城市形象,建设有文化内涵、有创新活力的当代城市空间艺术。

上海城市雕塑管理的建设与发展

20世纪80年初代初,在刘开渠、曹大澄、王克庆等先生的共同努力下,中宣部批准成立全国城市雕塑管理机构等事宜。1982年,全国城市雕塑规划组建立。1985年,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成立了上海市城市雕塑委员会。1996年3月发布《上海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

21世纪初,随着上海申博的成功,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2003年,上海市城市雕塑委员会办公室归属市规划局行政管理。同年起,开展了《上海市城市塑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与此同时,建立了“上海城市雕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提高上海城市雕塑水平、雕塑总体规划编制、重大雕塑建设方案的策划征集、上海城市雕塑艺术中心平台建设、雕塑公园筹划以及国际性雕塑展和雕塑研讨会组织等工作。

在30余年的发展中,上海城市雕塑建设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城雕委的领导下,建立了“三层两级”和“四位一体”城雕管理运作机制。目前,上海城雕建设总量已达3500余座,其中仅2003年来就新建城雕2500余座,并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城雕作品。在全国历次优秀城雕作品评选中,上海获奖总数都占全国总数的10%以上。虽然上海城雕建设已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但与纽约、巴黎等国际化大都市相比,上海城雕建设在质量、数量、水平上还有较大差距。

国外城市公共艺术管理机制——百分比计划

美国第二大城市洛杉矶藉1984年举办奥运会之机,由国家组织成立了基金会负责实施,即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凡在本辖区内的所有新建设项目,必须拨出该项目总建设资金的1%用于公共艺术建设或各类艺术活动,为公共艺术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缘此大批著名艺术家的优秀作品树立在了公共空间,成为了该城市的标志。

目前,据了解,公共艺术百分比计划已在美国、法国、意大利、瑞典、德国、挪威、瑞士、丹麦、日本等国家实行,其中丹麦的公共艺术比例已达到2%,这些国家的公共艺术设置都具有完整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同时,国外公共艺术建设资金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艺术基金会制度。

对于我国而言,源于多方原因,国外公共艺术管理经验只能参考而无法照搬,同时国内各地方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现状与上海相仿,上海城市雕塑建设管理要有突破,只有立足自身的创新和完善,制定适合上海实际的城市雕塑管理方式。

上海城市雕塑管理面临的主要瓶颈

法律与法规

根据对上海城市雕塑建设现状的普查统计,在对城市雕塑建设推进工作的现状调研中发现,城市雕塑难于按照要求落地,作品质量难于把控,城市雕塑建设推进工作瓶颈凸显,总体反应上海公共空间缺少文化内涵,而分析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城市雕塑法律修订滞后,相关法规缺失。

上海城市雕塑建设的主要法律依据是1996年颁布的《上海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同时,上海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的相关依据源于2003年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批准颁布《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修正案)》。但在2010年修订颁布的新《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中,则将城市雕塑内容删减,使得城市雕塑建设推进工作法律依据更为不足。

建中与建后

在城雕建设期间,由于缺少有力的雕塑制作监制和雕塑制作验收环节的相关监制制度,以至于时常出现制作完成的雕塑与方案效果图截然不同;在城雕建设落成后,缺少对雕塑基础施工、结构牢固程度、焊接材料工艺等内容规范性及强制性的验收程序,长期形成了揭幕即为验收合格的情况。

城市雕塑建后管理是城市雕塑管理的艰巨工作。由于缺少相应的建后管理要求,经常出现推诿现象,导致建成后的城市雕塑常处于无人管理的境地,建后管理变成口头。同时,未经批准建设的,不按规划建设的,同样变得难以解决。

资金的筹集

目前,上海城雕建设资金多自来源于非常态化、制度化的政府专项拨款。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而城雕建设属于公益性项目,难以由建设项目出资,企事业单位自助和社会捐助存在不稳定性,难以依托。

新常态下城市雕塑管理的探索

根据新时期发展要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关系到其正确发展的轨道,需要实现城市雕塑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合理有序的发展。

城市雕塑推进机制体制是城市雕塑建设的重要保障。须依赖区县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及建设单位的参与配合共同完成,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城雕工作的开展。

城市雕塑规划的落实是城市雕塑建设推进的重要抓手,应将城市雕塑作为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在城市建设项目推进中,在选址、土地出让、规划设计要求核提时,将城雕建设要求一并纳入规划条件。

坚持多渠道经费筹集,建立以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资金为主的筹集方式。鼓励并奖励“企业、事业单位资助”和“社会捐款和捐助”等形式。

城市雕塑的转型与发展——城市公共空间艺术文化建设

在社会经济、文化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在城市建设建设过程中,道路、建筑、广场及高架等设施给城市留下了许多粗糙、无奈的灰色空间。“城市雕塑”的概念需融合在更深更广的城市公共空间艺术的理念中,有效促进城市待开发地区及灰色与无奈空间的改造,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凝聚力和活力。

公共空间艺术文化存在于城市建设的各个环节之中,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城市的建设者和管理者,面向时代发展所带来的艺术转型,以创新为理念来指导城市公共空间艺术文化的建设和管理。积极营造宽松的公共空间艺术创作的机会,激励艺术家们的创作热情,倡导一种开放的社会氛围,争取不同风格的公共空间艺术作品实施的可行性。以创新的意识来解决现实中的瓶颈,积极采取研究规范的修编问题,在具体问题上应进行有效协调,建立合理的对话机制,加强行政人员、策划人、设计师、艺术家和民众的沟通,达到公共空间艺术文化建设的互动,实现公共空间艺术文化的共和!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