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文如其人,或字如其人。把作品与作者的修养与人格相互联系而进行分析或研究,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现在的书法作品固然有不少佳作,但对正楷的漠视却是浮躁心态的反映。我看过许多书法展览会,居然十之七八是草书,而端正谨严的楷书较少。这种倾向恐怕有予以纠正的必要。我们只要把中国书法艺术发展史浏览一番,就可以知道提倡楷书是当务之急了。
所以称为楷书,当然有一定的楷模。古人把楷书的笔画分成侧、勒、趯、努、策、掠、啄、磔等八个类型,并且发现“永”字这一个字,笔划虽然不多,而这八个类型则全具备了,所以王羲之、智永、颜真卿、张怀瓘等都著有关于“永字八法”的理论文字,都十分简明扼要,而不是长篇大论。
因为颜真卿在楷书方面的影响最大,作品最多,今知有七十一种,而以《多宝塔》、《东方朔画像赞》、《中兴颂》、《麻姑仙坛记》、《家庙碑》、《宋广平碑》等六种最流行。稍后有柳公权,以《玄秘塔》称著,也受了颜真卿的影响而成为大家。楷书之两大家分别以“颜筋柳骨”而著名,风格上略有不同之处,但均字画刚劲,力度饱满。颜真卿在他的楷书作品中充分体现了“永字八法”的楷模。安史之乱中,他有时坚守看城,有时挫败强敌,因此奸臣对之非常仇恨,被朝廷派往叛乱之臣李希烈处作说客,被李希烈所杀害。一生无懈可击,完全吻合柳公权所说“心正则笔正”之说。
颜真卿《永字八法颂》共八句,第一句为:
侧蹲鴟而坠石
在这里,“侧”字作为名词用,就是指的“永”字第一笔的一个“点”。似乎使人觉得莫名其妙,但《辞海》的“侧”字有一解:“汉字书法一点的古称。”
这个点不是方方正正的,而是有着明显的倾斜度。人与人之间,如果侧目而视,很可能是仇恨或愤怒的表现,或者是轻视。《晋书?王戎传》:“尝与群儿戏于道侧。”
侧者,不在中间,而是在左边或右边。在古代诗文中 ,“沉舟侧畔千帆过”和“横看成岭侧成峰”,也都显示了非正面和有倾斜度的含义。
王羲之说:“夫著点皆须磊落,似大石之当衢,或如蹲鴟。”“似大石之当衢”,并没有显示石倾斜度,也缺乏动感。郑岳后来说:“如高山堕石,落地犹有跳跃之姿,以喻用笔如空中掷下,沈著爽快,不可浮黏纸面,所谓力透纸背也。”说得十分清楚,当然很好,但仅仅“坠石”这一方面,没有“蹲鴟”的内容。
因为“蹲鴟”充满动感,蹲是一种姿势,随时随地即将凌空而飞,这是向上的前奏,坠石则是向下的倾向。兼有这两种倾向,这个“点”就活了。所以颜真卿这一句“侧蹲鴟而坠石”最为全面,而且简明扼要。第二句为:
勒缓纵以藏机
“ 勒”也是将动词作为名词用,指“永”字的第二笔的横。最早智永说:“勒为横,如勒马之用缰。”已经相当明确之所以用“勒”字的原委,这横决不是一般认为“横平竖直”的一无变化的平,而是用足了气力。后世《艺舟双辑》作者包世臣说得最详细:“平横为勒者,言作平横,必勒其笔逆锋落纸。笔毫右行,缓去急迴,盖勒字之义强抑力制愈收愈紧。又分书横笔多不收锋,不勒者,示书之必收也。”这是说这一横的写法实际上相当复杂,落笔时,先要用劲往左转过来再向右横过去,到落笔时并不在终端结束,还要回过头来再向左,然后再收锋。这样就显示出了刚劲之气。
我认为当代研究书法的学者专家有“颜筋柳骨”之说,柳公权可谓风骨嶙峋,但是谈不上“筋”,这“筋”不仅有力而已,而且有“韧”的内涵。可以说,“勒”是颜真卿书法最鲜明的特色。但他早期的《多宝塔》这特色并不突出,随着他年龄的增长,政治生活、军事生活的锻炼,心路历程使他的气质有了变化和升华,后来的书法的作品,“筋”的意识逐步发展了。古今书法家无出其右。
颜真卿本人仅说“勒缓纵以藏机”,反而比较含蓄,也许所谓“藏机”,可能还有比包世臣所说的种种之外,还有更多的内涵,要我们自己去领会。
例如,无论颜真卿、柳公权、苏东坡、黄山谷或任何书法家都不是绝对的“ 横平”,全部都是稍稍逐渐向上翘的,没有任何一个字的“横”是逐渐往下的,勒马的缰绳基本上是45度上下,“横”当然没有这样大的倾斜度,但也有七八度左右。也许这是所谓“藏机”的内涵之一。第三句为:
努弯环而势曲
“努”是指“永”第三笔的竖,正如横平不是绝对的平一样,竖直也不是绝对的直。智永说:“竖为努,用力也。”为什么能用力呢?为什么要用力呢?都没讲。郑岳说:“如弩之怒发,而使全力透达于锋芒,正欲笔锋射到之处,而蓄有无穷之力。”他在这里说“笔锋射到之处”而不说“笔锋写到之处”,正因为“射”更显示用足了力的缘故。当然这“弯环”的分寸要掌握得恰如其分,过分弯曲便不成为竖了。
在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正因为这一竖到终端,接下来就是“趯(钩),竖作弯环状是在这种状态之下,使力量累积起来,然后用在钩上,钩就不会松懈无力了。
如果这一竖的终端不再连线下去,而以垂针或垂露结束,如中、牛、平、峰诸字都属这一类,这竖虽然依旧要有弩的意味,但弯曲的程度则非常小,但绝对不是用工具画出来的那样直。第四句为:
趯峻快以如锥
智永说:“挑为趯,跳貌,与趯同。”就力度而论,跳比锥就差远了。张怀瓘说:“趯须蹲其锋,得势而出。”其实“蹲其锋”是前面“努”这一笔如何结束的问题。
包世臣说:“钩为趯者,如人之趯脚,其力初不在脚,猝然引起而全力注脚尖,故钩未断不可飘势挫锋,有失趯之义也。”
那就是以竖为脚,以钩为脚尖。他说的“猝然”也就是颜真卿说的“峻快”。这一笔如果速度过分慢,写不出气势,写不出力度。后来郑岳也只是说“如善斗者踢足而疾收”,只强调了速度。只有颜真卿用“如锥”的比喻,这是颜字所以能力透纸背的关键所在。第五句为:
策依稀而似勒
永字的第五笔也是横,但与第二笔的横似相同而不相同,相同之处在都向上倾斜,不同之处在这一横并不结束,而要转弯抹角继续下去写第六笔。因此,颜真卿在这里说:“依稀而似勒”。妙的是“勒”与“策”都是把动词作名词用,而且都较多地用在骑马时。智永就说过“左上为策,如策马之用鞭”。古时人们较多地使用“策杖”一词,人上了年纪走路不稳,用手杖就比较安全一些。但手杖是工具,策杖完全可以随心所欲。而马是动物,用鞭来驱使马,以改变原来的速度或方向,非用足腕力不可。在此处颜真卿继续强调了力度,也是为第六笔创造有利的条件。假使这一笔缺乏力度,也就为第六笔增加了难度,造成了障碍。
第六句为:
掠仿佛以宜肥
这一笔我们一般都称之为“撇”,书法家称之为“掠”,显然有强调力度的意思。智永说:“右下为掠,如篦之掠发。”用篦箕整理头发,是在头发相当蓬松或被其他灰尘颗粒物黏成一团时才用,一般情况之下,用木梳就可以了。所以智永也强调了力度。
张怀瓘说:“ 掠须笔锋左出而利。”“利”不仅指笔划的形态,也兼指速度之快、力度之强。颜真卿担心书写者转弯抹角之后用力轻了,把这一笔处理得太细太轻,所以用了“宜肥”的提法。第七句为:
啄腾凌而速进
啄,是飞鸟觅食的动作。猛禽之中,如鹰类或秃鹫,会用你想象不到的飞快速度降落,把猎物啄进嘴里。智永说:“右下为啄,如鸟之啄物。”既无“腾凌”的规定情景,也缺乏“速进”的势态,远不如颜真卿说的那么具体而形象化,显示不出这一笔的力度。包世臣说:“短撇为啄者,如鸟之啄物锐而且速,亦言其畫行以渐而削如鸟啄也。”这是包世臣的新的看法,他发现这一短撇的形状也有鸟啄食物相似之处。这一说固然可以成立,但是也没有多大价值。因为文字最初确有象形的文字,我们从大篆、小篆中都可以找到,但无论篆、隶、草、行、正等等,就象形而言,都是就整个字进行对比的,至于“墙壁拆”、“锥画沙”、“屋漏痕”等等,都用于运笔的自然、自由、活泼,也并没有指任何具体的某一笔画也。
郑岳说得更详细:“如鸟之啄食,甫张口而急合,以喻笔锋之乍开而急敛,所敛之处,犹若鸟啄之坚而锐也。”话说得不错,但颜真卿用六个字已经概括了。如果还不能领会,郑岳所说也可以是这六个字的注释。
最后一句为:
磔抑惜以迟移
智永说:“右下为磔,裂牲谓之磔,笔锋张开也”。实际上没有说清楚。张怀瓘说“磔须趯笔战行而出”,也没有说清楚。李雪菴说:“磔者不徐不疾,战者欲卷,复驻而走之。”他的话完全符合颜真卿书法的特点,比颜真卿自己所说的则更具体一些。
这“磔”,即我们所说的“捺”,无论欧阳询、柳公权,还是宋代的苏东坡、黄山谷,写这一笔都是随手一气呵成,而在颜真卿的笔端却说“抑惜”而又“迟移”,这实际上就是指的要“驻而走之”,颜真卿笔下所有的“捺”都是将结束时要停顿下来,然后把笔稍稍提高再写下去,在把笔提高的时候,并不是放松,而是用足了力稍稍偏向上再捺下去,所以并不是一抹齐的。比到所有各种流派的“捺”都显得有力。而柳公权的字因为比较瘦,此时再用这种“驻而走之”的笔法便有些困难,有时偶尔用之,基本上是不用的。
颜真卿早期写的《多宝塔》,初看近似欧阳询《九成宫醴泉铭》,和这篇《永字八法颂》所指的种种运笔的特点并不完全符合。而他中年、晚年的作品则处处和《永字八法颂》是一致的。
研究《永字八法颂》,还有一个难题恐怕难以解决。因早在颜真卿之前,镇江焦山就存在一块略有残缺的摩崖石刻《瘗鹤铭》书写署名华阳真逸,一说是王羲之,一说是陶宏景,都没可靠的依据。
但是,《瘗鹤铭》却最符合颜真卿的《永字八法颂》,我认为颜真卿也有可能是看到《瘗鹤铭》之后,不知不觉之中,书法风格起了变化,开始增加力度,每个字体都有了韧性,这才使后人总结出“颜筋柳骨”之说。
提倡颜真卿体决不是出之于个人的偏爱,整个一部中国书法史可以证明这是历代书法理论家的共识。欧阳修《集古录跋尾》说:“鲁公(按颜真卿,亦称清匡,为其字、号,亦称鲁公,为其封赠爵位)忠义出于性,故其字画刚劲独立,不袭前迹,挺然奇伟,有似其为人。”晁补之《鸡肋编》说:“鲁公笔法奇伟,虽天姿独得,亦忠义秀发能然。”颜真卿一生为国为民,不计生死。
他的清廉贫苦,也是历代大臣中稀有的。他写给李太保的《乞米帖》:“拙于生事,举家食粥来已数月,今又罄竭,祇益忧煎,辄持深情,故今投告,惠及少米,实济艰勤,仍恕干烦也。”在这种情况之下,他戮力上国、兼济天下,另一方面,凡有正直人士请求他写墓碑,墓志铭,他总是全力以赴,聚精会神,用端正的楷书去写。他留下的正楷书法作品凡七十一种,经过一千多年,当然那些碑碣已经失传或残缺的也不少。
由于他为人处世十分认真,从来不写草书。有人以为《祭侄文》和《争座位》是草书,那是莫大的误会。《祭侄文》是为了他的侄子季明为国战死,他悲伤异常,写作行书时比较激动,写得较快的缘故,引起后人误解。《争座位》也是因为激动而把行书写得太快,他认为把太监鱼朝恩的位置排在大臣之前非常荒谬,非要与皇帝力争不可。这两件书法作品都不是应酬之作,而是与时政有密切关系的文件,也反映了颜真卿对任何事情都一丝不苟的严正处世的崇高精神。
颜真卿的《永字八法颂》共八句,每句均六字,归纳起来,有着共同之处,即是强调了用笔的力度,但也有不太具体的比较抽象的“依稀”、“仿佛”的提法,学习颜体者可以从中得到不完全相同的体会。有一处强调了“宜肥”,无一处强调“宜瘦”,可以看出颜体总的来说是比欧体、柳体都“肥”,太瘦,根本无从显示“筋”的意味,也比较难以达到力透纸背的力度。
永字八法并非颜真卿首创,原为隋唐两代交替之际僧人智永所提出。智永为王羲之七代孙,后来在绍兴永欣寺出家,草书楷书均所擅长,均有《千字文》传世。但在中国书法史上,影响远逊于颜真卿,所以我认为在提倡颜真卿楷书的同时,有对颜真卿《永字八法颂》加以探讨的必要。